EPISODE · Sep 14, 2025 · 37 MIN
001 从“猥亵”说起
from 最小的思考
第一期节目终于剪出来了!剪辑技术还有些粗糙,但是内容足够真诚!欢迎大家一起加入《最小的思考》00:23 为什么第一期想聊“猥亵”00:43 “猥亵”的定义(by chatGPT)01:50 酒吧兼职下班后,丹方遭遇露阴癖大爷!05:05 如何应对“露阴癖”?06:17 小贤高中时遭遇的露阴癖07:05 丹方初中时遭遇的露屁癖08:20 小贤初中时被政治老师带到职工宿舍讲题?08:57 小贤小学时在公交车上惨遭咸猪手10:11 小贤对公共交通的PTSD10:58 丹方幼年时被表哥“爱的抚摸”!?12:40 那些“熟人”的令人不适的亲亲抱抱——丹方对陌生男性社交距离的敏感来源13:22 幼年小贤的“表哥”阴影,三个恐怖片段15:49 成年小贤在异国再次遭遇“表哥”打击——没有边界感的留宿邀请18:32 成年丹方阴霾下的千岛湖之旅22:33 “猥亵”的遭遇其实很普遍24:20 小贤的思考:性教育的缺失给了变态可乘之机25:14 乐观丹方的观察:越来越多受害者敢于曝光和讲述26:33 悲观小贤的“控诉”:还是不够,还没有织起天罗地网29:05 丹方的思考:童年创伤不光会造成心理阴影,还对我们大脑的发育、身体健康、日后的人际关系模式等等产生全方位的深远的影响32:34 这些遭遇给丹方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应对?说出来走出去!34:37 小贤的创伤应对法:诉说、帮助他人、关注和普及性教育37:18 下期预告:心碎爱情故事!敬请期待~以下内容摘自chatGPT:“猥亵”是一个法律和社会学上的概念,在不同语境下含义略有差别。一般来说,它指的是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实施使他人感到羞耻、厌恶或不适的行为。在中国法律语境下: 《刑法》第237条规定:猥亵他人,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以刺激性欲为目的,用身体接触或其他方式对他人实施的不当性行为,但不以发生性交为目的。 如果猥亵对象是儿童(不满14周岁),则不论是否违背意愿,都构成猥亵儿童罪。要点总结: 目的:以性刺激为目的。 方式:身体接触(抚摸、搂抱等)或其他手段(语言、暴露、强迫观看等)。 意愿:违背他人意愿(儿童除外)。 严重性:介于性骚扰与强奸之间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总结: 性骚扰:更偏向职场或社会生活中令人不适的性相关行为,不一定触及刑事犯罪。 猥亵: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满足性欲为目的,但未达到性交程度。 强奸:最严重的性侵犯罪,核心是违背意愿发生性交。特别鸣谢场地方“大小电波 麦子店播客空间”在北京的朋友可以关注公众号“大小咖啡”了解详情免费预约播客录制空间!在小宇宙查看该单集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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