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May 10, 2026 · 8 MIN
05.11(一)為祢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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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福音十五26-十六4 聆聽聖言 當護慰者,就是我從父那裏要給你們派遣的,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他必要為我作證; 並且你們也要作證,因為你們從開始就和我在一起。 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免得你們的信仰受動搖。 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並且時候必到,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 他們這樣作,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 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一切,是為叫你們在這一切發生時,想起我早就告訴了你們這一切。這些事起初我沒有告訴你們,因為我還與你們同在。 釋經小幫手 今天的福音中,耶穌提到兩次「作證」—護慰者「必要為我作證」和宗徒們「也要作證」。我們首先可以問:護慰者怎麼為耶穌作證呢?耶穌在約旦河受洗時,「有如鴿子降下,來到他上面」(瑪三16-17),聖神作證祂就是天主子。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後,兵士用槍刺透祂的肋旁,「立刻流出了血和水」(若十九34),血和水是聖神的象徵,祂為基督的救恩作證。那麼宗徒如何為耶穌作證呢?他們除了照聖神賜給他們的話,講論天主的奇事(參宗二),也如耶穌所預言的,被逐出會堂、被迫害;之後的歷代聖人聖女也在不同的狀況中為耶穌犧牲生命,用生命為祂作出見證。那麼我們呢?我們如何為耶穌作證呢?在臺灣信仰是自由的,不會被迫害,也沒有教難,然而我們仍需要在生活中為信仰做出見證。比方說,在飯前劃聖號,大方承認自己是天主教徒;在非教友家庭及親戚朋友中,不羞於活出基督信仰;在困難的家人關係中,不斷選擇去愛、去原諒、去修補關係;在教會中,不因為衝突而放棄服務的機會;在病痛纏身中,仍然相信天主,帶著永生的盼望;在公司爾虞我詐中,仍舊活出福音的精神…等。讓我們把握生活中的每一個時刻,為耶穌作證,越是艱困的時刻,越能彰顯出天主救恩的偉大,我們也越會體驗到為祂作證的喜悅。 品嚐聖言 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他必要為我作證;並且你們也要作證。 活出聖言 在祈禱中問耶穌:「主,我今天可以如何為祢作出見證呢?」並活出這個見證。 全心祈禱 主,我願意在生活中的大小事件中為祢作出見證,求祢賜給我需要的恩寵與勇氣。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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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一)為祢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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