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Mar 7, 2025 · 4 MIN
300万医药代表不想“背锅”了(一)
from 谭勇品读医药风云
近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7家药企的致歉声明,多名企业涉事销售人员因为“向相关人员给予不正当利益”,被开除。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第二次有省级药品招采平台发布药企致歉声明,此前云南省也多次发布类似文件。有业内人士推测,近期陡然加强的监管力度,或与去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息息相关。征求意见的时间也很巧妙,定在了岁末年初。深究背后的原因,除了给过去几年的反腐工作做一下承接,也是为2025年开个好头。内容上,《征求意见稿》内容篇幅较大,共包括6章35条,但业内人士的注意力主要聚焦在以下4点上:· 将医药代表定义为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聘用,传递、沟通、反馈药品信息,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从业人员。· 医药代表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明确了强制性登记要求。医药代表不仅需要在备案平台备案,还需要在开展学术推广活动前向医疗机构登记,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件。· 多部门协同配合进行监管,包括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等。为什么主要关注这4点?因为要么限定了合同关系,要么提高了职业门槛,要么推高了合规成本,最后都指向了同一个结果:医药代表群体将迎来出清,人数会进一步减少,行业运转逻辑将进一步改变。当然,对于新规,不同视角的感受也不尽相同。站在患者端,大众刻板印象里的医药代表是推高药价、造成“看病贵”的帮凶之一,就算全取缔了都无妨。对于医药代表自身,除了束缚越来越多、工作越来越不好开展外,每次“出事”就被企业首先推出去“顶锅”,也是种极其不公正的体验。站在企业端,《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只有MAH直接雇佣、管理的医药代表才拥有合法推广的资格。大企业还好,原本依赖外包的小企业就迎来了巨大挑战,合规成本被进一步推高。同时,如果发生商业贿赂等失信行为,仅对医药代表“一开了之”不管用,还要承担相关后果,在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方面都会受到影响。行业渐渐形成的新共识是,2025年,在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及各项监管下,行业的生态环境一定会被逐渐净化。医药企业做推广唯有保证合规,紧抓学术才有出路。但也有人认为接下来的发展方向很不好预测。理想的状况,当然是一个新政策的出台就能一呼百应,将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往前拉一大步,然而实际上,医药代表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一系列复杂问题当中的一环。未来会如何发展,仍待观察。想了解医药代表未来会如何发展?请您下周一接着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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