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Oct 26, 2023 · 7 MIN
EP121[945會客室]性騷擾防治feat.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副隊長李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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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台灣版#MeToo事件近期猛烈延燒,前陣子從政黨、媒體、文化圈,持續有過往案件被揭開,引發各界關注, 性騷擾為何頻頻發生? 性騷擾的發生,主要是來自「不平等的權力結構」,這是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這些不平等的權力可能來自職位 、輩分,甚至單純只是行為人(加害者)的人緣好,而造成當事人(受害者)在「權力不對等」的壓力下隱忍, 拒絕開口,造成這些(性騷擾事件)一再的發生。 Q2較常見的性騷擾態樣及發生地點為何? 經本局統計分析本市112年上半年性騷擾罪(刑事告訴)案件,被害人以「年輕女性」居多,較易成為性騷擾對象, 其中態樣以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部、臀部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為最高,另外「毛手毛腳、傳送色情圖片、 訊息等」亦屬常見性騷擾行為。整體而言,性騷擾案件仍以「發生在辦公場所」居多,顯示「職場-性騷擾防治」 的重要。 Q3如果遇到性騷擾,怎麼申訴、申訴管道為何? 這裡我們必須要先區分性騷擾(發生的地點): 1.校園-性騷擾: 被害人為學生(一方為學校校長、教職員工或學生),可向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簡稱性平會)申訴。 2.職場-性騷擾: 被害人「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可向雇主提出申訴。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 生的責任。若性騷擾行為人是雇主,員工可直接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訴。 3.(非屬校園和職場)的性騷擾: 上開兩者以外,則以《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若知悉行為人所屬單位或機構,可直接向該單位或機構提出;如果 行為人是該單位的最高負責人(如軍隊的上校官階以上之主官、學校校長、雇主等),則向其所在縣市的社會局 提出申訴;若行為人不明,或不屬於前兩者,則向「性騷擾-發生地的警察機關」提出。 當然最簡單的方式,也可以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或110向警方求助,將幫助有需要的民眾瞭解申訴管道,最重要 的是遇到性騷擾一定要勇於制止、勇敢說不,才能有效遏止性騷擾行為。 Q4只要主觀認定受害,性騷擾就能成立嗎? 雖然大眾對性騷擾的認定是從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出發,但實務運作上,仍要提出客觀證據(如行為當下的影像或聲音、 目擊者的證詞、行為發生後的對話紀錄等)。主要是因為兩造當事人的說法常是南轅北轍,要有證據才能認定事實, 特別是刑事告訴要求的證據強度又比民事賠償更高。 但如果雙方對於事實認定沒有出入,調查委員應尊重被害人的主觀感受,而不是行為人當下的意圖和解釋說法。如行 為人表示肢體動作只是鼓勵和善意,沒有涉及(性意思),但被害人主觀感受上不舒服,該行為動作也非必要,就有可 能認定是「性騷擾」。 Q5遇到性騷擾,如何存證?性騷擾會有刑責嗎? 如果自己遇到性騷擾時,可先保留相關證據,如確認事發現場或附近是否有錄影設備,像路口或店家裝設的監視器, 留意事發過程有沒有其他人員看見,可詢問後續作證可能。若行為人有傳送性騷擾簡訊、電子郵件或信件,請妥善保 存。事發後,可寫下事件發生過程,包括記錄「人、事、時、地、物及內心感受」或將「事發經過」告訴信賴友人, 雖非直接證據,但未來進入相關程序時可供調查人員參考。原則上性騷擾行為都是行政罰,但仍有例外,性騷擾防治 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須告訴乃論。」所以肢體接觸的性騷擾-「涉及隱私部 位」時,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我們警方會調查蒐證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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