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Oct 26, 2023 · 10 MIN
EP123[945會客室]feat.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巡官謝佳祐
from 警廣臺中分臺FM94.5 · host PBStaizhong
一、性影像犯罪防制宣導內容: Q:引言 A:數位科技發展迅速,性別暴力的態樣不再侷限於言語或身體等實體侵害,數位網路的性別暴力案件持續增加, 其中「未經同意拍攝或惡意外流散布性影像,對被害人造成極大的心理傷害,因此行政院推動跨部會合作,除了 在中華民國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來保護,同時透過加重罪責、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及各 項配套措施等方向,同步研修「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 法」等法來保護被害人。 Q:本次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的目地是什麼? A:近年因性私密影像犯罪日益增加,修法前除了未成年的兒少性影像可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來究責 之外,成年人性影像犯罪部分較難依既有的法律來規範,因此透過增訂專章的方式,明定「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 、「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製造或散布不實性影像」等4種犯罪的行為樣態及刑責 ,藉以保護被害人性穩私及人格權。 Q:本次修法後,違反性影像相關規定會有什麼罪責? A:本次透過性暴力防制四法聯修,針對網路業者、上傳者、持有影片者等都清楚規範,其中對於不法拍攝、製造、 散布兒少或成人性影像均加重刑責及處罰。 舉例來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其手段提高刑責,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高可 處7年有期徒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則由行政罰修正為刑罰,最高處1年有期徒刑等等。另針對成人性影像 部分,如上述增訂刑法專章加以規範,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以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罪 ,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深度偽造) 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 此外,網路業者也有相關法律責任,如果知悉有性侵害犯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犯罪嫌疑時,網路業者必須 限制瀏覽、移除犯罪網頁、通知警察機關及保留相關資料供司法調查等義務,如果違反規定的話,主管機關最高可 開罰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得按次處罰,並得限制接取該網站等等。 透過網際網路平台業者合作,在技術可行下,儘速限制瀏覽或移除下架性影像,杜絕性影像散布。 Q:如果不幸成為性影像犯罪的被害人,該怎麼辦? A:如果發現遭人偷拍性影像或是性影像遭人散布外流,請勇敢撥打110報案。被害人保護也是本次修法重點,包括 準用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在報案時被害人的身分隱私會予以保密、提供保護扶助及性影像移除下架機制等,被害 人可直接至衛福部首頁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線上申訴,由中心協助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 性影像,透過公權力落實性影像移除下架,杜絕性影像散布。 報案時,請提供性影像張貼之網址、網站名稱、手機軟體群組名稱或散布者帳號名稱等資訊,切勿將記錄刪除或將 對方封鎖,以利我們警察後續追查。 Q:有沒有案例可以分享呢? A:有的,分享「以性影像來恐嚇取財」的案例。犯罪集團會利用漂亮的網美大頭貼在交友軟體上守株待兔,等被害 人配對成功之後,引導被害人下載第三方APP進行視訊裸聊,多數被害人都以為豔遇來了,殊不知犯罪集團同步在偷 拍被害者的裸聊的性影像,至於為什麼要下載這個第三方APP來裸聊呢?因為這個APP可以竊取被害人的通訊錄、FB 好友、IG好友、LINE好友等資訊,等到好友資訊擷取完畢之後,犯罪集團就開始恐嚇被害人去超商購買遊戲點數,否 則要散布剛剛視訊裸聊的性影像等等,這一類犯罪的被害人多以男性為主。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mbed this episode
Ready to play
EP123[945會客室]feat.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巡官謝佳祐
No transcript for this episode yet
Similar Episodes
No similar episode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