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Nov 24, 2023 · 14 MIN
EP136[945會客室]反賄選、識詐及交通安全「路口執法行人安全」feat.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副分局長陳衍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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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治安方面: 一、鼓勵民眾檢舉妨害投票宣導: 113年1月13日將舉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賭盤是特定候選人操縱選舉結果最常見的手法, 民眾若受到賠率所誘引而下注,為獲取賭金,除改變自己投票意向外,更可能為此煽動或影響其他選民進行投票。因此,法務 部修正「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並於112年8月22日發布、生效,其中,新增對於經營選舉賭盤及下賭簽注者刑責的特別 規定,將檢舉選舉賭盤納入核給檢舉獎金範圍,若經認定有經營選舉賭盤者,依查獲選舉賭盤規模的大小,核給檢舉獎金最高 500萬元。另境外勢力在台發展組織或提供競選資金介入選舉,偵查極具隱密性、高難度,考量此類案件動搖國家安全與社會 安定,為提高檢舉誘因,未來此類檢舉案件經起訴或判決認定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選舉法律有關,最高核給新台幣2000萬元。 二、防詐宣導: (一)本分局積極與轄內金融機構建立阻詐聯繫窗口及LINE群,目前已有59位成員加入,提供金融機構間彼此分享阻詐成效,因詐騙 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有賴第一線的行員們持續不斷的守護民眾財產安全,與警方共同防堵詐騙案件發生。 (二)本分局今(112)年下半年查獲詐欺集團5件,移送車手高達40人。 (三)本分局今(112)年下半年成功攔阻詐騙42件,攔阻金額高達新臺幣2千214萬餘元。 根據內政部統計111年詐騙案件發生情形,「假投資」排名第一,常與「假交友」詐騙手法結合,是總財損量最高的詐騙手法, 本分局截至10月止受理高達106件,受騙金額高達9千653萬餘元。 詐騙集團常見以帥哥、美女圖吸引被害人注意,再以溫情攻勢,慫恿被害人操作外匯期貨、虛擬貨幣、博奕遊戲等不熟悉的投 資領域,投資初期,詐騙集團會讓被害人嚐嚐甜頭以放下戒心,等被害人加碼投資後,就以各種理由拖延出金,最後網站或APP即 無預警關閉,讓被害人血本無歸。 排名第二的是「解除分期付款」,本分局112年截至10月止受理83件,受騙金額高達新臺幣5千641萬餘元。主因是部分網站資 安防護措施不足,導致民眾個資與交易資料外洩,詐騙集團再竄改來電號碼,冒充客服及銀行人員,謊稱該筆交易被誤設為連續扣款, 要求民眾操作ATM「解除分期付款」,民眾接到這類電話時,切記ATM或網路銀行並沒有解除扣款或取消訂單功能,要提高警覺、 勿輕信來電資訊。 「假網拍」排名第三,本分局112年截至10月止受理71件,受騙金額高達新臺幣382萬餘元,歹徒看準民眾想撿便宜心態,在拍賣 網站或臉書社團推出低於市價的商品,等買家下訂匯款後就斷絕聯絡。在此提醒民眾,如有網購需求,應選擇具第三方支付功能且商 譽良好的正規網購平台,並使用平台提供的安全交易機制,不要與賣家私下用通訊軟體交易,更不要在社群網站上跟來路不明的陌生 網友購買高價商品,降低受騙風險。 另外,台灣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而現在又出現了新的AI詐騙模式,也就是「深度偽造技術」,犯罪分子利用AI技術模仿民 眾聲音和影像,進一步危害相關親友。苗栗警察分局提醒大眾,對於可疑的通話或視訊來自親友的情況,應該追問更多個別資料以確 認其真實性,避免受騙。 三、宣導「跟蹤騷擾防制法」: 研議多年的「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正式拍板上路了,明定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 、妨害名譽、冒用個資等八類跟蹤騷擾行為將會觸法。過去無法可管的瘋狂傳送訊息、打電話、網路騷擾行為,如今都納入法案,加以 約束,若被害人遭到「反覆、持續、與性或性別相關」的跟蹤騷擾行為,可報警尋求協助。警方接獲報案後即刻啟動偵查,同時也立即 約制加害者行為,有犯嫌者警方將會製發告誡書。 另外,跟蹤騷擾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下罰金;若攜帶凶器,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以下罰金。 另外,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均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若跟騷行為重大且反覆,檢察官可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盼落實被跟騷者 的即時保護。 貳、交通部分: 提升行人友善環境 苗警嚴正執法「車不讓人」違規 近來國內行人事故增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為保障行人使用道路安全,苗栗警分局針對車不讓人違規行為嚴正執法。 本季持續加強宣導「路口停讓行人」之路權觀念,重點於「路口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 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以提升道路安全。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 擠處所,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警方將加強重點項目執法: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非行車管制號誌路口,未依「停標誌、標線、閃光紅燈規定,停車再開」、 人行道違規停車及道路障礙取締。 苗栗警分局今年1月迄11月執行取締車不讓人專案,已告發247件違規,有效降低行人發生事故比率,將持續針對學校、車站及市場週邊 滾動調整執法方式,加強取締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穿越道路。 近日已漸轉涼進入秋冬季,也要呼籲各位聽眾朋友酒前不開車,酒後找代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喝酒後吐氣酒測值 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且車輛必須被 移置保管,還需要吊扣駕照,及車牌吊扣二年;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更會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處 新臺幣6,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拒絕酒測者將直接以18萬元裁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提醒用路人,車輛行經路口遇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號誌或行人穿越道均應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路時,除禁止穿越之路段 外,應注意左右來車外,小心迅速穿越。基於行人優先原創,請車輛駕駛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停讓行人,千萬不要搶快或亂鳴喇叭;行人 行走道路時穿戴鮮豔、明亮衣物,不要任意穿越道路,確保交通安全。 參、結語 苗栗警察分局再次呼籲聽眾朋友,雖然詐騙花招不斷推陳出新,但只要把握「一聽二掛三查證」的原則,接到陌生來電或訊息請務必保持 冷靜,盡可能記下相關細節,掛掉電話後,再透過正規管道詢問,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尋求協助,就能保障自身的財產安全。 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請特別注意行車路權與停讓,並呼籲鄉親於聚會飲宴時能先「指定駕駛」,遵守「酒後不開車」,牢記 酒後開車風險高也是違法的行為,惟有「指定駕駛最安心」、「代客叫車最貼心」、「拒絕酒駕最順心」,預祝各位鄉親身體健康、行車平安。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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