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Sep 11, 2026 · 42 MIN
EP142 王牌業務被申訴性騷擾,先把助理調走就算處理了?職場性騷擾,公司接到申訴的三件事
from 陳全正律師的法律兵工廠 · host 陳全正律師
《2026-09-11 用說的法律兵工廠:EP142 王牌業務被申訴性騷擾,先把助理調走就算處理了?職場性騷擾,公司接到申訴的三件事》 節目先前介紹新修法的職場霸凌,這集談職場不法侵害的另一大類:職場性騷擾。 這集就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介紹三件事: 1.什麼情況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2.公司接到申訴要先做什麼,3.以及行為人跟公司各自會有什麼責任。 第一件,沒摸到也可能算。很多人以為要有肢體接觸才算數,不過性工法管的範圍比這廣:包括了三種:交換式性騷擾(升遷/錄取條件等)、敵意式性騷擾(請注意,這是感受性的問題,不是對話對象也可能構成),以及權勢性騷擾。 至於怎麼認定,最高行政法院有判決講得清楚:從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優先原則(當然,也不是他說不舒服就定案,事件背景、雙方關係、具體言行都要一起看)。 第二件,公司的急救義務。性工法用的字是「知悉」,不是「收到申訴書」。同事反映、主管看到訊息,公司就得動:避免再發生、提供或轉介協助、展開調查(要給雙方有說明的機會)。時限也有數字:接獲申訴隔天起兩個月內結案,必要時延長一個月。 第三件,吃案的代價。公司冷處理,或被申訴人就是老闆本人,員工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最高負責人自己性騷擾,最重甚至可罰到100萬;公司知悉卻沒有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也可能被裁罰,後面還有民事的連帶賠償。反過來,申訴機制、教育訓練平時都有落實,公司才有機會主張已盡防治義務,不讓單一員工的行為變成整間公司的責任。 這集用比較中性的角度和各位老闆、人資說明:不是每一件申訴都會成立,調查是給雙方講話的機會,不是先定罪;但也不是主管業績好、又是老臣,事情就能用「先把助理調走」壓下來。 如果您正在檢視公司的防治規範,或者已經接到申訴、卡在調查跟後續懲戒,現在就是把流程盤一遍最好的時間點。也歡迎把這一集分享給公司的老闆或人資。 🔑 處理性騷擾申訴,考驗的不是老闆跟誰比較好,而是公司的治理能力。 ⏱️ 本集時間軸 ✅ 01:43 實境痛點模擬:王牌主管酒後踰矩,處理怕掉業績,不處理恐惹上官司 ✅ 04:45 企業紅色警戒:申訴若冷處理,可能引爆雇主責任與公關危機 ✅ 06:27 適用法規釐清:性騷擾防治三法怎麼分,求職面試階段也受性工法保護 ✅ 09:17 外部行為人防護網:應酬被客戶騷擾,公司仍有保護員工與協調義務 ✅ 10:57 下班邊界感:與職務有關聯且持續發生,下班傳訊仍可能用性工法 ✅ 11:59 敵意式性騷擾:不需肢體接觸,開黃腔也可能構成冒犯性工作環境 ✅ 14:42 職場言談拿捏:拿同事性別氣質開玩笑,仍可能構成性別歧視言詞 ✅ 16:09 交換式性騷擾:主管明示暗示以升遷錄取為籌碼,換取性意味的對價條件 ✅ 17:58 防治準則補充:不當凝視、反覆違反意願的跟隨追求,也列入判斷情形 ✅ 21:18 認定標準攻防:被害人主觀感受優先,仍須綜合審視具體言行脈絡 ✅ 24:51 雇主急救義務:不待員工遞交正式申訴表,公司知悉當下即須展開處置 ✅ 27:38 隔離保護地雷:職務調整須尊重意願,切勿讓被害人感覺申訴反而受罰 ✅ 30:07 調查程序正義:禁止誘導逼問,確保被申訴人知悉具體指控與充分答辯 ✅ 32:44 接獲申訴隔天起兩個月內結案,必要時延長一個月,不能拖到員工離職 ✅ 34:48 外部救濟機制:老闆本身就是被申訴人時,員工可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 36:19 解僱最後手段:情節重大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但證據要站得住 ✅ 38:04 肢體行為才涉性騷刑責,公司吃案或老闆涉案則最重甚至可罰百萬 ✅ 40:36 企業防火牆:落實申訴機制與教育訓練,避免員工脫序讓公司背鍋 ✅ 41:00 總結 💡 歡迎分享本節目,您的支持是我的動力,我們下次見。 💡 有任何問題也歡迎留言給我:https://reurl.cc/Rqa609 💡【法律兵工廠】官方line:https://lin.ee/dbw1kgP 💡【創業打怪生存攻略】熱烈銷售中:https://reurl.cc/rvlyON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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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142 王牌業務被申訴性騷擾,先把助理調走就算處理了?職場性騷擾,公司接到申訴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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