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Aug 24, 2018 · 11 MIN
《庚桑楚》第三讲(3)忧患不入,安之若命
from 禅说庄子|冯学成以禅解庄
“冯学成先生最新出版著作《禅说庄子》系列共16本,以通俗的语言,对《庄子》中的26篇,通过逐句分析的方式进行解析,结合佛教禅宗思想分析庄禅之间的内在关系,并结合现实人生,突出每篇文字的现实警讯与指导意义,为浮躁迷失的现代人指出另一条安身立命的途径。文字浅白易懂,说理深刻。” 以下内容为节选,学习更多请购买正版书籍 “若是而万恶至者,皆天也,而非人也”,有的人修行很好,但如果遇到“文化大革命”,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时,那也是没有办法的。那时管你什么老和尚、老道士,管你什么谦谦君子,全部都变成牛鬼蛇神。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大地主,哪怕你是一方的善人,办学救济贫穷人家、修桥补路,功德无量。但搞土改的时候,贫下中农还是要被动员起来,打倒剥削阶级,给戴上高帽子,弄不好还会被枪毙。尽管你修为很好,但是难免有“万恶至者”,怎么办?“皆天也,而非人也”,是天意,是劫运,你撞上了,对不住认命吧。所以,有的事情,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昨天我到深圳,坐出租车途中听到一个广播。一个小孩给老师提问,为什么我们看见的好人没有好报?坏人日子好过,好人的日子不好过呢?魔鬼横行,天使们都遭难了,怎么办?这些问题不好回答,就是用佛教因果来说也不好回答。那位老师回答得很妙,他说,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故事,说是国外的一个婚礼,男女相互交换戒指,一激动戴在右手手指上了。牧师看见了,又不能批评他们,就说:“你们的右手已经非常完美,不需要其他修饰了,请把戒指戴在左手吧。”这个牧师非常有智慧吧。老天爷既然创造了天使与魔鬼,那他们就都有生存的权利,天使遭难了依然是天使,而横行的魔鬼也不会因为天使的存在就自动消失的。“皆天也,而非人也”,担当了就是。我们一定要明白天意不可违,要知足常乐。我现在经常想,自己这辈子虽然受过很多苦,虽花甲过了,但身体还基本健康,还能吃能喝,还有这么好的朋友们经常聚在一起,我已经很满足了,还有什么不顺心的呢?所以一定要想得开,要安分守己,善于满足,善于感恩,这样过日子就太平。现在打开电视,每天都有灾难:水灾、旱灾、矿难、森林大火,真是“万恶至者”呀,怎么办?“皆天也,非人也”,谁也没有办法让这些事不发生。“不足以滑成”,“滑”者,乱也。虽然“万恶”皆至,但对于已经能“藏不虞”、“敬中达彼”的人来说,这些是“不可内于灵台”的,是不能搅乱他们的内心的。用成玄英的话来说,他们已经“体道会真,安时达命,纵遭万恶,不足以乱于大成之心”。前面讲了“宇泰定者,发乎天光,人见其人,物见其物”,所以千万不要把莫名其妙的事,更不要把“万恶至者”纳入我们的“灵台”,放在我们的心里。要让我们的心神安宁,忧患不能入。如果把那些阴暗的东西放在心里,无异于自寻烦恼,时间久了还会得心理疾病。“灵台者有持,而不知其所持,而不可持者也”,大家感觉一下,这一句与《楞严经》里所说的“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是同是别?“灵台者有持”,我们有没有心灵?有没有真如佛性?有,这就是“灵台”。我们的心,有没有存放的地方?肯定有嘛,这就叫“有持”。“而不知其所持”,有没有主宰?有。谁是主宰?它在哪里?我们不知道。求道的人,千方百计去求道,但是求到了吗?抓到了吗?抓不到。为什么?“而不可持者也”,我们都在寻找自己的灵台,都在给我们的灵台打扫卫生,但是这个灵台究竟是什么?究竟在哪里?可以把持吗?“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呀,能见到的,就不是那个东西了。那是不能够把持,也不可能把它修整得好的,所以“不可持者也”,这是决定见。道不可见,道不可闻,真如不可说,非思量分别所能及,你要想去分别思量,就已经离它十万八千里了,它不是你的玩物。 忧患不入,安之若命“不见其诚己而发,每发而不当,业入而不舍,每更为失。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为不善乎幽闲之中者,鬼得而诛之。明乎人,明乎鬼者,然后能独行。”前面讲的是得道之士的境界,而这段讲的是逆道之人背理而行的难堪。前面讲“敬中而达彼”,就是“诚己”的过程。如果没有“诚己”的过程而去有所作为,肯定是“每发而不当”的。《中庸》里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很多人做事没有章法,乱七八糟的,老是发而不中节。有的人说不得的他要说,拿不得的他要去拿,行不得的他要去行,辩不得的他要去辩,为不得的他要去为,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业入而不舍,每更为失”,“业”,事也,事业嘛。这个“业”和佛教里说的“业”也差不多,可以说是业力,也可以说是习气,是不良习惯。这些东西进入了我们的灵台,进入了我们的精神,我们却傻乎乎的,舍不得把它们扔掉。我们说修为,就是要在身心上、在心灵上用功,把不当的东西去掉。如果你明知自己性格上有弱点、有麻烦,却老是舍不得弄掉,就会“每更为失”,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过失不断、错误不断。所以,我们要看到修为和不修为的这么一种因果关系。“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为不善乎幽闲之中者,鬼得而诛之。”有的人做坏事在明处,如在大街上可以抢东西、杀人,这是“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对于这样的人,“人得而诛之”,社会就会把他绳之以法,即使警察没来,老百姓都会自发把他抓起来加以惩治。另外,有的人“为不善乎幽闲之中者”,做坏事隐蔽性很强,没有人知道,这样他就可以逍遥法外吗?这种人也许“人”不能得而诛之,未被社会、王法制裁,但“鬼得而诛之”,这个“鬼”,其实就是自己的良知。有些做了恶事的人,尽管一时逃脱了法律的惩罚,逃亡若干年,最后还是要投案自首,才能心安。因为逃亡的日子不好过,饭吃不香,觉也睡不好,每天在恐惧之中,听见门响,或外面有警车开过,都要惊出一身冷汗。这些现象,可以说是“鬼得而诛之”,自己的良心面对自己的种种过失,形成了一种“鬼”的力量。“明乎人,明乎鬼者,然后能独行”,“明乎人”就是明白通达在社会上做人的原则。但为人行事,有公开的一面,属“人”;还有隐私类等不能公开的一面,属“鬼”。有显性因果的一面,属“人”;还有隐性因果的一面,属“鬼”。这样“人”和“鬼”的区别就清楚了,也不会落入迷信去理解。当然,中国文化几千年来都一直认为,冥冥中有神明的力量,主宰着历史的运行、社会的兴衰。如果一个人正大光明地在社会上做事,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堂堂正正的,“明乎人”,很了不起;另外,“明乎鬼者”,在人事之外,在别人的视线之外,也能够光明正大过日子。就如《中庸》所说的,“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就是“明乎鬼者”。这样的人,不偷心于暗室,任何环境、任何情况都光明无私,独处时也是光明无私的。有了这样的功夫,“然后能独行”,他就可以“独行”了。有的人就不能放单去干事,一放单就要坏事,如吸毒之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人们很容易管住自己,但一个人的时候,没有人监督,还能不能管住自己呢?白天能把自己管住,晚上行吗?顺境时能把自己管住,逆境又怎样呢?这个推衍开来,就是在任何环境、任何时间中,都能把自己管住,都能循道而行,这样你才可以“独行”。正如《易经》“大过”卦所说:“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这可是大丈夫、大英雄的境界。在庄子的《刻意》篇中也谈到了“恬淡虚静,寂寞无为”,“天谴物累,人非鬼责”,我因此撰了一联,供大家玩味:“离天谴物累,人非鬼责,皆因道德;能恬淡虚静,寂寞无为,一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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