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Apr 5, 2026 · 13 MIN
教育法規11_師資培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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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旨在規範從幼兒園到高級中等學校之教師培養體系,以提升教育人員的專業素養。法規明確界定了師資培育大學的角色,並詳細說明了包含普通、專業及專門課程在內的職前教育架構。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負責設立審議會,負責統籌政策發展、課程基準以及教師證書的核發標準。申請者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並完成教育實習,方能取得正式教職資格,此外也特別針對偏遠地區服務、公費生制度與在職進修訂定規範。整體而言,此法建立了從入學甄選、專業訓練到資格認定的完整法制化流程,確保教育人才的品質與適足。 一、 成為合格國小教師的四大支柱 根據《師資培育法》第 11 條,要參加國小教師甄選(正式教職),必須先取得教師證書。取得證書的法定條件包括: 1.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含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如國小教學法)及專門課程。 3.通過教師資格考試:這是目前的「先檢定後實習」制度,必須先拿到修畢證明書才能報考。 4.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通過考試後,需進行為期半年的全時教育實習。 💡 甄試應用實例: 在國小教甄的教育專業科目中,常考「取得教師證書的順序」。考生需記得現行制度是「先考試、後實習」,這與舊制不同。 二、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構成 對於國小老師而言,課程內容需符合第 3 條及第 4 條的規定: 1.普通課程:培養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 2.教育專業課程:針對國小類科所需的教育知能學分(例如:國小數學教學、班級經營)。 3.專門課程:培育任教領域的專門知能(例如:國語、數學或英語專長課程)。 4.核心理念:課程必須以「學生學習為中心」,並涵蓋多元差異、族群文化(如原住民族教育)及國際視野。 💡 甄試應用實例: 教甄口試或試教時,若能強調「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設計,或提到如何將「重大議題」(如性別、人權)融入國小課程綱要,正符合法規第 4 條的要求。 三、 教師甄選的法源與類型 法規第 15 條明確規定,除了公費生外,取得教師證書者若想從事教職,必須參加「教師公開甄選」。 一般甄選:即一般的各縣市國小聯合教甄或獨立招考。 公費生分發:公費生畢業後,依約定分發至偏遠或特殊地區服務,免參加公開甄選。 💡 甄試應用實例: 若您是報考「偏鄉組」或具備「國家語言專長」,法規要求師資培育大學應配合需求開設相關課程(如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文化課程),這也是目前國小教甄加分的重要項目。 四、 教育實習的內涵 通過資格考試後的教育實習(半年全時),依據第 10 條,包含以下四大範疇: 1.教學實習:實際入班授課。 2.導師(級務)實習:學習班級管理與學生輔導。 3.行政實習:參與學校處室業務。 4.研習活動:參加專業知能講座。 💡 甄試應用實例: 在教甄面試中,評審常問「實習期間最有印象的事」。您可以從上述四個範疇切入,例如說明在「級務實習」中如何處理國小學生的同儕糾紛,這能展現您符合法規要求的專業實務經驗。 五、 特殊抵免路徑:代理教師的轉正機會 對於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但正擔任代理教師的考生,第 22 條提供了抵免教育實習的途徑: 1.在偏遠地區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 2.其年資需為同一師資類科(如均為國小類科)。 3.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可直接換發教師證書。 💡 甄試應用實例: 如果您具備這項經歷,在準備教甄時,您的優勢在於豐富的「實戰教學經驗」。在試教環節,您對國小學生的掌握度通常會高於初出校門的實習生。 六、 專業知能的持續增進(在職進修) 法律第 1 條與第 20 條強調,師資培育不僅是前期的養成,更包含在職進修。主管機關會協調大學開設各類進修課程,特別是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教育。 💡 甄試應用實例: 在教甄的教育專業科目中,關於「教師專業發展」的法條是熱門題型。考生應了解,身為國小教師,參與專業進修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是維持知能的義務。 --------------------------------------總結建議: 在國小教甄的備考過程中,建議您將《師資培育法》中關於「課程基準應符應課綱」、「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及「多元文化教育」等關鍵字融入您的申論題答題中,這將能展現您對法規與教育政策的深度理解。 🧋如果您覺得這集對您有幫助,歡迎請我喝杯手搖。每一份贊助,都是我更新節目的動力!讓我能持續產出新內容! https://cmlixl7hs00db01wh0ji6gv6x.firstory.io/join/tier/cust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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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旨在規範從幼兒園到高級中等學校之教師培養體系,以提升教育人員的專業素養。法規明確界定了師資培育大學的角色,並詳細說明了包含普通、專業及專門課程在內的職前教育架構。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負責設立審議會,負責統籌政策發展、課程基準以及教師證書的核發標準。申請者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並完成教育實習,方能取得正式教職資格,此外也特別針對偏遠地區服務、公費生制度與在職進修訂定規範。整體而言,此法建立了從入學甄選、專業訓練到資格認定的完整法制化流程,確保教育人才的品質與適足。 一、 成為合格國小教師的四大支柱 根據《師資培育法》第 11 條,要參加國小教師甄選(正式教職),必須先取得教師證書。取得證書的法定條件包括: 1.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含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如國小教學法)及專門課程。 3.通過教師資格考試:這是目前的「先檢定後實習」制度,必須先拿到修畢證明書才能報考。 4.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通過考試後,需進行為期半年的全時教育實習。 💡 甄試應用實例: 在國小教甄的教育專業科目中,常考「取得教師證書的順序」。考生需記得現行制度是「先考試、後實習」,這與舊制不同。 二、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構成 對於國小老師而言,課程內容需符合第 3 條及第 4 條的規定: 1.普通課程:培養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 2.教育專業課程:針對國小類科所需的教育知能學分(例如:國小數學教學、班級經營)。 3.專門課程:培育任教領域的專門知能(例如:國語、數學或英語專長課程)。 4.核心理念:課程必須以「學生學習為中心」,並涵蓋多元差異、族群文化(如原住民族教育)及國際視野。 💡 甄試應用實例: 教甄口試或試教時,若能強調「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設計,或提到如何將「重大議題」(如性別、人權)融入國小課程綱要,正符合法規第 4 條的要求。 三、 教師甄選的法源與類型 法規第 15 條明確規定,除了公費生外,取得教師證書者若想從事教職,必須參加「教師公開甄選」。 一般甄選:即一般的各縣市國小聯合教甄或獨立招考。 公費生分發:公費生畢業後,依約定分發至偏遠或特殊地區服務,免參加公開甄選。 💡 甄試應用實例: 若您是報考「偏鄉組」或具備「國家語言專長」,法規要求師資培育大學應配合需求開設相關課程(如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文化課程),這也是目前國小教甄加分的重要項目。 四、 教育實習的內涵 通過資格考試後的教育實習(半年全時),依據第 10 條,包含以下四大範疇: 1.教學實習:實際入班授課。 2.導師(級務)實習:學習班級管理與學生輔導。 3.行政實習:參與學校處室業務。 4.研習活動:參加專業知能講座。 💡 甄試應用實例: 在教甄面試中,評審常問「實習期間最有印象的事」。您可以從上述四個範疇切入,例如說明在「級務實習」中如何處理國小學生的同儕糾紛,這能展現您符合法規要求的專業實務經驗。 五、 特殊抵免路徑:代理教師的轉正機會 對於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但正擔任代理教師的考生,第 22 條提供了抵免教育實習的途徑: 1.在偏遠地區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 2.其年資需為同一師資類科(如均為國小類科)。 3.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可直接換發教師證書。 💡 甄試應用實例: 如果您具備這項經歷,在準備教甄時,您的優勢在於豐富的「實戰教學經驗」。在試教環節,您對國小學生的掌握度通常會高於初出校門的實習生。 六、 專業知能的持續增進(在職進修) 法律第 1 條與第 20 條強調,師資培育不僅是前期的養成,更包含在職進修。主管機關會協調大學開設各類進修課程,特別是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教育。 💡 甄試應用實例: 在教甄的教育專業科目中,關於「教師專業發展」的法條是熱門題型。考生應了解,身為國小教師,參與專業進修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是維持知能的義務。 --------------------------------------總結建議: 在國小教甄的備考過程中,建議您將《師資培育法》中關於「課程基準應符應課綱」、「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及「多元文化教育」等關鍵字融入您的申論題答題中,這將能展現您對法規與教育政策的深度理解。 🧋如果您覺得這集對您有幫助,歡迎請我喝杯手搖。每一份贊助,都是我更新節目的動力!讓我能持續產出新內容! https://cmlixl7hs00db01wh0ji6gv6x.firstory.io/join/tier/cust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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