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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聊法│沒拿到監護權,就不算爸媽了嗎?你錯把「不甘心」當成愛!│賴芳玉律師 ft.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吳孟玲 episode artwork

EPISODE · Dec 3, 2025 · 10 MIN

賴芳玉聊法│沒拿到監護權,就不算爸媽了嗎?你錯把「不甘心」當成愛!│賴芳玉律師 ft.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吳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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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會員,支持節目: https://bbd-law.firstory.io/join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maavea841ua001vb7gstemz5/comments 🎙 本集《賴芳玉聊法》,芳玉繼續跟律師【吳孟玲】來拆解一個超多人卡住的問題: 👉「我一定要拿到監護權,才算有把孩子留在身邊嗎?」 👫 先別急著談「友善父母」, 阿玲說:很多人在離婚後才被要求「合作」、「友善」, 但其實婚姻裡早就沒有朋友、也沒有合作可言。 那時候你不是在當伴侶,你只是在撐一個家庭的樣子。 ⚖️ 什麼是監護權? 不是「孩子歸誰」四個字這麼簡單。 阿玲用超白話解釋: 👦 12歲在學校打躲避球,K到同學頭,誰賠? ➜ 監護人要賠。 🧑🦱 16歲騎腳踏車撞到人,誰負責? ➜ 一樣是監護人。 所以—— 🔹監護不是只管「我可不可以阻止你見小孩」, 🔹監護是權利,也是「要跟孩子一起扛責任」的義務。 💔 很多人在打監護權官司時,其實搞混了: 以為爭到監護權=證明自己比較重要 以為沒監護權=好像就失去這個孩子 但阿玲說得很直白: 💬「監護權不代表關係。」 就算你不是監護人,你依然是爸、是媽; 真正決定關係品質的,是你怎麼陪他長大,而不是法律上那幾個字。 🧩 那為什麼還是很多人非搶不可? 因為在監護權裡,他們在處理的根本不是「親子關係」, 而是不甘心、不服氣、想要扳回一城的那口氣。 👀 這一集,我們一起來想: 你在爭的是「孩子」,還是「輸贏」? 你在捍衛的是「關係」,還是「受傷的自尊」? 如果把不甘心放下一點點,孩子的人生會不會比較輕一點? 👉 如果你正在考慮離婚、正在打監護官司, 或只是害怕有一天會走到這一步, 都很值得聽聽吳孟玲怎麼用30年家事經驗, 提醒我們: 愛,是關係的功課,不是權利的競賽。 #賴芳玉聊法 #監護權不是愛的成績單 #你是在保護孩子還是在證明自己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pisode metadata supplied by the publisher feed · Published Dec 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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