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Apr 13, 2025 · 1H 30M
Vol.004 | 李绕娟:AI人工智能,技术无罪,人有罪
from Tiger Legal Talks
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Tiger Legal Talks,专为亚太地区华语圈高端法律人才打造的一档视频播客节目。在这里,我们将聚焦时下热门、流行、有趣、硬核的法律话题。主播:@中二的大暄哥本期嘉宾: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顾问,李绕娟时间轴:00:00:10 开场介绍00:01:21 看待AI的角度00:05:33 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与监管00:26:51 AI时代下的个人隐私风险00:33:08 AI是否会改变法律行业现状00:37:26 AI出现后数据隐私与跨境数据领域的工作内容00:48:52 当前国际形势下,国内企业是否在海外遭受歧视00:57:09 “科技法”律师与知识产权律师的关系01:06:37 各平台间的语料战争01:09:11 知产律师的进阶路径01:18:03 知产律师收到高额律师费的可能性01:27:36 知产律师一定需要具备工科背景吗本期名词解释,供听众朋友们参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中国领先的全方位商业律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1992年。 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一家全球性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0年,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 法务BP(Business Partner):大型互联网公司中的一种法务团队模式,帮助企业在快速发展的环境中做出法律上的支持决策。 “Terms of Service”(服务条款):用户在使用某项服务或产品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协议。 Deputy General Counsel(副总法律顾问):组织中法律部门的高级职位,直接协助总法律顾问(General Counsel)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 合理使用(Fair use):美国版权法下,一种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而不需要版权持有者许可的法律原则。 Class Action(集体诉讼):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使无法全体进行诉讼,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帕梅拉·萨缪尔森:美国著名的知识产权法学家,现任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教授。她在数字版权和技术法律领域享有盛誉,曾为美国国会和司法部提供咨询。 《人工智能法案》(AI Act):欧盟提出的全球首部全面规范人工智能的立法。 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了欧盟内外的组织处理欧盟的个人数据的方式。 深度伪造技术(DeepFake):利用人工智能和深度学习算法,生成高度逼真的虚假视频、音频或图像,如“AI换脸”。 PR(Public Relations):公共关系部门,负责管理公司与公众、媒体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与关系。 GR(Government Relations):政府关系部门,主要负责公司与政府机构间的互动与合作,争取政策支持。 UGC(User-generated- Content):是由普通用户(而非专业人士或公司)创作和发布的内容。 PGC(Professionally- generated Content):是由专业人士、内容创作者或企业团队生产的内容,通常具有较高的制作质量和专业性。 HiQ Labs:是一家专注于数据分析的人工智能公司,通过爬取LinkedIn等平台的攻爱数据,开发企业分析工具。 CFAA(Computer Fraud and Abuse Act):美国《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旨在禁止未经授权访问计算机系统、篡改数据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计算机犯罪行为。 柳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首家民营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之一,专注与知识产权领域。 WFOE(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外商独资企业,指由外国公司、企业和个人全资拥有,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欢迎观看本期节目的视频版:👉B站:@中二的大暄哥在小宇宙查看该单集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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