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Jun 12, 2025 · 36 MIN
《我們來讀經》EP18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不是我能赦免,而是基督在我裡面
from 【可聽的耳】An ear to hear · host 水深之處
18: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諸天之上,常見我在諸天之上父的面。 18:11 (因為人子來,是要拯救失喪的人。) 18:12 你們怎樣想?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豈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山上,去找那迷路的麼? 18:13 我實在告訴你們,他若找著了,那為這一隻羊所喜樂的,勝過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 18:14 照樣,你們在諸天之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這小子裡失喪一個。 18:15 倘若你的弟兄犯了罪,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8: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上一兩個人同去,叫兩三個人的口,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18:17 若是他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若是他連召會也不聽,就當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綁住的,要在天上也綁住;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要在天上也釋放。 18:19 我又實在告訴你們,若你們中間有兩個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18:20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集,那里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祂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赦免他幾次?到七次麼? 18:22 耶穌對他說,我不是對你說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馬太福音十八章:當召會生活遇上人與人之間的難題 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主耶穌講到國度生活的原則,也講到一件最真實的事——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免不了會彼此得罪,免不了會被冒犯,也免不了會在愛與饒恕之間掙扎。 彼得問主:「我弟兄得罪我,我當赦免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 主回答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主並不是要我們靠著天然的愛去饒恕,而是揭示:唯有基督的生命,才能成就這樣的赦免。 我們都曾試圖用「原諒」來解決問題,卻發現傷痕還在、情緒未平、心裡仍舊糾結。 因為天然的生命會評估、會保護自己——使人無法真正饒恕。真正的赦免,不是「我做得到」,而是「基督在我裡面做得到」。 是當我們承認自己不能,轉向祂、住在祂裡面時,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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