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Dec 8, 2025 · 30 MIN
114年12月08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from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 host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李明哲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內線交易實務案例解析從真實案例深拆風險、迷思與刑責,一次弄懂別讓自己踩線! 今天要帶大家從最真實的案例,看見投資市場中一個最常被忽略、卻最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踩到紅線」的議題──內線交易。 很多人以為「我又沒有惡意、賺不賺得到也不知道,應該不會犯法吧?」但實務上,法院認定內線交易,不是看你有沒有獲利,而是你是否在「消息未公開」期間進行相關交易。邀請臺北地檢署李明哲檢察官的專業內容,透過案例帶大家看懂: 什麼是內線消息?什麼叫「消息明確點」? 哪些人容易變成「準內部人」或「消息受領人」?民眾日常聊天、甚至只是聽到一句「公司好像要併購」,都可能變成犯 罪起點?接下來用最實用、最貼近民眾的 Q&A,帶大家一次解析!內線交易規範之立法目的: 禁止內線交易,係基於資訊平等理論,禁止公司內部人、準內部人及消息人實際知悉未公開重大消息時,買賣與該消息相關之有價證券,以維護市交易公平性,保障投資人權益,並健全市場發展。準內部人包括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類人通常與公司有業務往來,例如律師、會計師、顧問等,或是對公司具有控制關係的法人或自然人從內部人處獲悉消息之類人可能是內部人的親屬、朋友,或是透過其他管道得知消息的人。消息受領人包括:指直接或間接獲悉公司內部未公開重大消息的人公司合作廠商的員工,如果他們獲知了公司未公開的重大消息,可能被認定為消息受領人。內線交易實際所得法,行為人實際賣出〈或買入〉股票所得價金,減除買入《或賣出〉股票成本擬制所得法 如行為人未於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賣出(或買入)持股,也就是並未立即實現獲利,則採擬制所得法即「消息公開後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作為合理市場基準準價格(擬制交易價格),擬制行為人再行賣出〈或買入〉的價格,經減去買人〈或賣出>股票成本的價差。Q1為什麼內線交易規範如此嚴格?一般投資人到底受影響在哪? A1內線交易的可怕在於: 有些人「比市場更早知道」重大消息,例如: ● 合併案 ● 財報數字 ● 接獲大訂單 ● 重大的虧損、裁員 ● 新藥審查進度 這些足以讓股價劇烈變動。 如果消息在市場不知道的時候就被少數人利用買賣,就等於把一般散戶放到「資訊黑暗房」。 所以主管機關必須嚴格規範,否則: 1.散戶會失去公平性:像是你在夜路走路,但別人拿著手電筒。 2.市場變成「內線者賺、一般人賠」:長期下來會讓市場信任崩盤。 3.投資環境惡化,人人擔心被利用:此時投資意願下降、上市櫃公司籌資也會受影響。 換句話說,內線交易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市場秩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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