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Jan 20, 2026 · 3 MIN
1月21日【《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5條:「若結婚者一方並非天主教徒時該作甚麼?」】夏主教理Good Morning🍋3分鐘默想
from 【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 夏志誠主教3分鐘默想 · host YouthBoilingPoint沸點- 香港天主教青年媒體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來到第345條,問的是:「若結婚者一方並非天主教徒時該作甚麼?」 在香港,雙方皆是天主教徒的婚姻大約只有10%到15%,換句話說,大部分婚姻中有一方不是天主教徒。 這裡不外乎有兩種情況: 一、「混合婚姻」:「即天主教徒與受過洗的非天主教徒結婚」,例如其他基督教派或東正教。「須獲得教會當局的明文許可,才屬合法。」即合乎教會規矩。 二、「信仰不同的婚姻」:「即天主教徒與未受洗者結婚」,未受洗者可能信仰其他宗教或本根沒有宗教,「要獲得明文寬免才算有效。」 大家不用太過緊張或擔心如何申請許可與寬免。最重要是向神父或執事面前,作婚前查詢時會與你們溝通,之後他們會幫忙辦理相關手續。 但在婚前查詢過程中,雙方需要表達意向:「夫妻二人應不拒絕接納婚姻本質上的目的和特質」,簡單而言即天主教對婚姻的看法──婚姻的雙重目的:夫妻的相愛和生兒育女。雙方必須同意並接受教會對婚姻的這些看法。此外,婚姻的特質是專一且不可拆散,也不允許離婚。 「而且天主教的一方,在另一方也知悉下」,在婚前查詢時承諾兩件事: 一、「保持自己的信仰」,因為配偶沒有跟自己分享著同一信仰,一般而言未必太理解,所以須讓對方理解自己作為教友的身分,具體來說要持續定期回聖堂。 二、「保證讓子女接受天主教的洗禮及教育」,當然後來有沒有兌現,只屬良心的許諾。而天主教的教育不僅只送子女去主日學或天主教學校,更是父母首先要有責任教養子女,使他們能在信仰中成長。 今天與大家分享的聖經金句,來自《厄弗所書》第6章第4節,保祿說:「你們作父母的,不要惹你們的子女發怒;但要用主的規範和訓誡,教養他們。」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5條:若結婚者一方並非天主教徒時該作甚麼?//混合婚姻(即天主教徒與受過洗的非天主教徒結婚),須獲得教會當局的明文許可,才屬合法。至於信仰不同的婚姻(即天主教徒與未受洗者結婚),要獲得明文寬免才算有效。為獲得准許或寬免,夫妻二人應不拒絕接納婚姻本質上的目的和特質,而且天主教的一方,在另一方也知悉下,要承諾保持自己的信仰,並保證讓子女接受天主教的洗禮及教育。// #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 #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 #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Embed this episode
Ready to play
1月21日【《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5條:「若結婚者一方並非天主教徒時該作甚麼?」】夏主教理Good Morning🍋3分鐘默想
No transcript for this episode yet
Similar Episodes
No similar episode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