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Jan 11, 2023 · 8 MIN
20230112神的應許比律法更重要
from Deborah 陪你讀聖經 · host Deborah
神的應許比律法更重要 材料:每日活水 加拉太書三章15-22節《和合本修訂版》 律法和應許 15弟兄們,我照著人的觀點說,人的遺囑一經確定,沒有人能廢棄或加增。16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指許多人,而是說「和你那個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17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18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就不再是出於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9這樣說來,為甚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是藉著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20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設立的;神卻是一位。 奴隸和兒子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對立嗎?絕對不是!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22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 內容觀察 👓 今天的經文中保羅解釋了律法與神所立的約之間的關係,保羅說神預先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而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設立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耶穌基督來到結束,律法是有期限的。 思考與默想 ▶︎ 如果人是要透過因信稱義得救的,那麼律法有什麼意義,為什麼要賜下律法呢? 今天的經文中,保羅說明了律法不能廢掉應許,因為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比設立律法還早了四百三十年,而律法的存在不是為了叫人得生命,而是為了要處理過犯而設立的,因為人的罪性需要被被法律約束,沒有規範就可能會無法無天的行惡,照著自己想要的過生活,因此,律法是因為過犯的存在而在應許之外添加的,當所應許的耶穌基督來到,為世人的罪受了詛咒和十字架上的刑罰,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就從律法底下被贖出來了,成為神的兒女,律法就不再是必須的了。 個人感受 ▶︎ 對於保羅所說的律法不能廢掉神預先所立的約,對此你有什麼感想? 透過保羅的詮釋我們可以理解到,律法的功能不是為了拯救,而是要使人知罪,在所應許的還未來到之前,是一種規範,也是一種保護。神本來的心意就是要透過與亞伯拉罕的約賜下能使人得救的應許,並不是要透過律法懲罰人類,立約的選民並不是透過血統,而是相信和接受與神立約的人。 願神幫助我們藉著神的話語,與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能夠對神有真正的信心,並且在真理中與主建立親近的關係,神渴望屬祂的百姓能與祂建立真實相交的關係,而不是法官與犯人的關係,律法不會引導我們稱義,但可以讓我們意識到自己需要神,需要救恩,耶穌基督的來到,就是要使我們與神恢復關係,並且享受在基督裡的自由。 決心與應用 ▶︎ 讓我們試著想想,我是否在哪些方面仍受律法的束縛,以致於無法享受與神的關係?為了能以感恩的心接受這位賜恩典的神,並且從律法的規範中,得享在基督裡的自由,你決定要怎麼做? 禱告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透過今天的經文,使我們明白了律法與神的應許救恩之間的關係,律法是要讓我們知罪,明白自己需要祢,求主幫助我因信耶穌基督而得享真正的自由,能因信而天天來到祢面前,與祢親近建立真正的關係,倚靠耶穌基督的恩典來過每一天,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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