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Feb 26, 2024 · 10 MIN
2024年02月27日(二)利1:14-17以斑鳩雛鴿為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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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二)利1:14-17以斑鳩雛鴿為供物 利1:14 「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 利1:15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1:16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1:17要拿着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延續昨天「燔祭」的討論 一、以鳥為燔祭 昨天提及「牛、羊」為燔祭,今天也提到以「鳥」為燔祭,主要是因為牛、羊價值較高,某些人可能負擔不起,鳥也是可以成為供物,重點不在乎祭物的價值,而在乎對於「神的心意」。 神對於祭物的悅納,無關乎祭物本身的價值。 之所以能夠贖罪,是因為這是「神吩咐的」,照著遵行,得著神的喜悅。 二、 把鳥燒在壇上 揪下頭、揪著翅膀撕開但不撕斷 去除嗉子(鳥的胃)和髒物(翎毛) 祭物沒有一處是完整的,預表全然的獻上,而且血要流在壇的旁邊,表徵著「罪的工價就是死」 在壇上焚燒,燒出煙,表示沒有一個 三、是獻與耶和華 真正的贖價,是神自己付上的,富有的也不能因財富多贖自己的命,貧窮也不因缺乏不得獻上。 撒母耳記上 15:22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這一切撕開禽類、在特定的地方生火,弄的血淋淋,一切有意義,源於「相信」,是「獻上給神的」 源於一個渴望與神親近,渴望悔改認罪,與神和好的心,一切才有了意義。 #默想應用 我們是否有意識的來與神相處,還是在意人看我們怎麼樣?獻上的事物怎麼樣? 讓我們的奉獻、我們的敬拜、聚會是有意識的「相信」是獻與神的 #禱讀經文 利1:17要拿着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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