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Dec 2, 2024 · 12 MIN
2024年12月03日(二)太16:21-28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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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6:21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太16:22 彼得就拉着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太16:23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太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太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太16:27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同着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太16:28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 前言:彼得認出耶穌是基督後,耶穌分享自己真正要完成的使命。 ㄧ、受許多的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人對彌賽亞的主觀認知:強權、強勢臨到,萬王之王。 神對此時彌賽亞的認知:羔羊,被殺,受苦的僕人。(賽53) 兩個面向都是彌賽亞,只是存在不同的季節,人的偏誤與認知叫人不願意承認與相信。 我們有限認知好壞,真的是神的心意嗎?求主幫助我們挪去許多先入為主的觀念。 二、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耶穌作出體貼聖靈的榜樣:體貼人還是體貼神。 跟隨的呼召: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並非一定要吃耶穌吃過的苦,這樣儀文式的跟隨,不是神的心意,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 凡為自己 vs 凡為耶穌:為了神願意傾倒屬世生命的,必要得著永恆的生命。 今生的一切無法與永恆的生命相比 三、人子得榮耀,門徒活著時能目睹 人子按著天父的心意死,必復活得榮耀,門徒活著就看見過。 人子也必要再來,照各人所行,報應各人:必然再來,且必然審判,這也是今生為神而活的盼望。 #默想應用 1.神的愛子,且順服而死,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我們的信仰,建立在跟隨基督嗎?還是消災解厄,求今生順遂? 2.為了自己要得生命,必喪掉生命,凡為了我喪掉生命,必要得著生命,對你我有什麼提醒?我們要如何為神而活? 3.耶穌已經死裡復活,如今仍要再來,必然報應個人,有什麼是今天就需要迴轉? #禱讀經文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太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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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二)太16:21-28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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