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Mar 19, 2024 · 11 MIN
2024年3月20日(三) 利未記11:1-23不潔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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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三) 利未記11:1-23不潔的食物 利 11: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利 11: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利 11: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利 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利 11: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 11: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 11: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 11: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利 11: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利 11:10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 11: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利 11: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 11:13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利 11:14 鷂鷹、小鷹與其類;利 11:15 烏鴉與其類; 利 11:16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利 11: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利 11:18 角鴟、鵜鶘、禿鵰、利 11:19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利 11: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 11: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利 11:22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利 11: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一到七章是論獻祭,八到十章是論亞倫的職任。十一章開始進到另一個主題,這個主題一直延續到十五章,這個主題就是「關於潔與不潔的律法」。十一章特別談到食物的潔與不潔。食物的不潔一共討論了三類,分別是地上、水中與空中。 一、 地上的獸可吃與不可吃的 首先「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物必須具備這些條件「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不可吃的不潔之物,乃「倒嚼不分蹄」,或「分蹄不倒嚼」或一些特例。具體舉的例子包括「駱駝、沙番、兔子、豬」等。這些不可吃之物,活的不可吃,死的不可摸,不然就不潔淨。潔與不潔的標準,有許多說法,比方有些說法是以異教獻祭之物為不潔,有些說法是因這些動物所食用之物不潔而成為不潔,有些說法是因這些動物的形體不標準而成為不潔。 二、 水中可吃與不可吃的 其次,「水中可吃的」必須具備的條件是「有翅有鱗」,這同樣是以水中之物當有的正常形體作標準,不合乎這個標準「無翅無鱗的」要視為不潔。活的不可吃,死的也為不潔。 三、 空中可吃與不可吃的 再來是「雀鳥中」不可吃的,表列出來,基本上是食肉性的猛禽。而「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一般都視為不潔,惟獨「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如「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可以吃。 #解釋聖經的一些原則: 當時的處境,上下文,新約看舊約。 新約中,面對法利賽人的潔淨之禮,耶穌說「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裏,又落在茅廁裏嗎?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裏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太十五17~19)在面對猶太的繁瑣飲食規條時,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來十三9)今天我們可以參考舊約對食物潔與不潔的原則,但不是活在不自由的規條之中彼此限制,彼此論斷,才是真正活在潔淨之中。 默想 我是否認識心裡的潔淨勝過一切?我是否看重潔淨的禮儀勝過潔淨的本質? 我是否立志過一個潔淨的生活,包括眼目的、情感的、關係的、金錢的、態度的潔淨? 禱讀經文 利 11: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利 11: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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