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Apr 6, 2026 · 10 MIN
#260407【每日靈糧】當孝敬父母 │ 謝文瑩牧師
from 台北靈糧堂 · host BOL Media
經文:出埃及記二十:12-17現在我們來看後六誡中人與人的關係。學者認為它與前四誡有對照關係。一、 當孝敬父母「當孝敬父母」所對照的是第一誡「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上帝是人的終極權柄,而父母是人地上的權柄。因此這二者的相對應,讓人知道自己是活在權柄之下,並且當尊重順服這些權柄。「孝敬」的原意是「尊榮」,將歸給父母的尊榮歸給他們,新約說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尊榮父母,使我們活在蒙福的地位,從上帝來的恩典將透過父母,甚至超越過父母的臨到我們。二、 不可殺人、姦淫、偷盜「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所對照的是第二誡不可拜偶像。不可拜偶像是尊重上帝形象的尊嚴,不傷害人的生命、家庭與財物,是尊重人的尊嚴。因為人受造擁有上帝的形象,所以他的尊嚴是不可侵犯的,侵犯他人如同侵犯上帝。如果我們真正了解十誡的核心價值,我們就不會以侵犯他人的生命、家庭與財物為小事。三、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戀「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所對照的是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這二者都牽涉的以言語來誣衊,一者是誣衊上帝,一者是誣衊人。人有義務正確的談及上帝,也有義務正確的談及他人,否則仍是對其形象的侵犯與傷害。「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對照的是第四誡當守安息日,守安息日是將上帝當得的歸給上帝,不貪戀別人的一切是尊重他人對自己所擁有的權利不受侵犯。不但不實質侵犯,在意念上也不予侵犯。現代人以為在意念中想一想沒關係,但新約中主已經告訴我們,十誡不僅關乎行為,同時以也關乎意念,意念中的不敬與侵犯在上帝眼中已算為侵犯。因此前四誡與後六誡對照之下,對照出四種關係:權柄、尊嚴、委身與權利。這是人向上帝以及向人該有的關係,因為人是照著上帝的形象樣式所造。這是人權與人道的基礎,但人權中也要求人要活出上帝的形象與對他人的責任,而不是自己任性而活。默想我是否活出主的形象?我與他人與財物是否在一個對的關係中?我是否盡我對他人的責任?我是否在心思意念中對他人存著「敬重」?我在論及他人時是否公允?回應親愛的主:藉著十誡再次光照我,重新省思自己的心思意念與言語,讓我能像詩人所說「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阿們!**以上摘錄每日靈糧《出埃及記》禱讀本,喬美倫教師著-📍雲端家人們看這裡📍信用卡奉獻https://bit.ly/BOLgive⛪️教會其他年齡/語言聚會影片https://bit.ly/48JR8p7🙌歡迎新朋友!您是我們的VIP! 讓我們來為您祝福禱告吧!https://www.surveycake.com/s/N3baM🖥歡迎你訂閱我們的社群媒體!知道更多教會大小事https://linktr.ee/breadoflifetaipei🎤歡迎分享您的領受及見證https://www.surveycake.com/s/94Qvr🙏需要代禱的家人,請到這裡留言https://www.surveycake.com/s/N3baM
Embed this episode
NOW PLAYING
#260407【每日靈糧】當孝敬父母 │ 謝文瑩牧師
No transcript for this episode yet
Similar Episodes
No similar episodes found.
Similar Podcasts
No similar podcast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