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Jun 22, 2026 · 3 MIN
6月23日【《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76條:「生前和死後的器官移植和捐贈是否許可的?」】夏主教理Good Morning🍋3分鐘默想
from 【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 夏志誠主教3分鐘默想 · host YouthBoilingPoint沸點- 香港天主教青年媒體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分享教理簡編第476條,問的是:「生前和死後的器官移植和捐贈是否許可的?」 基本上,不論是生前還是死後進行器官捐贈都是可以的,但大前提是必須「取得捐贈者的同意」。像器官移植這麼重大的事情,如果未經捐贈者同意,甚至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這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有時也會聽到一些傳聞,不知孰真孰假,說有人去了某些較落後的地區,不知何故喝了杯飲品就暈倒,醒來後竟發現自己被強行做了手術並偷去了器官,這實在非常恐怖。但除了捐贈者必須同意外,也需要由醫療專業人士作出專業的醫學判斷。必須確保捐贈者在捐出器官後,「對捐贈者不造成過度的危險」。 譬如捐腎,一般而言,人有兩個腎臟,為了家人而捐出其中一個,通常不會有生命危險。不過捐贈者在術後的起居飲食等方面,當然仍需要多加注意。「若取得捐贈者的同意,且對捐贈者不造成過度的危險,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 至於「死後捐贈器官的崇高行為」,有時人們未必是捐出個別器官,甚至在死後捐出整個身體成為「大體老師」,供學術機構和醫學院作教學與研究之用,在香港也有不少人願意這樣做。然而,除了捐贈者本人的意願之外,家人的知情與同意同樣非常重要,因為各地的法律和實際操作很不一樣。 捐贈者同意,但過身後便無法再表達聲音,如果家人對此並不知情,事後可能會提出反對,到時情況就會變得非常麻煩和難以處理。因此,若捐贈者有此意願,最好在生前能留下明確的文件或遺願,並讓家人清楚知道且同意,這是絕對需要的。 另外有一點至關重要,就是死後的器官摘除手術,「必須先確定捐贈者實在死亡後才可進行。」絕對不能在尚未確定死亡前就動手術取出心臟而導致病人死亡。 好,今天想給大家分享聖經金句,正因為器官捐贈是極其值得讚賞的善行,所以我選擇了這句經文:「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路加福音》第6章第36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76條:生前和死後的器官移植和捐贈是否許可的?//器官的移植,若取得捐贈者的同意,且對捐贈者不造成過度的危險,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死後捐贈器官的崇高行為,必須先確定捐贈者實在死亡後才可進行。// #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 #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 #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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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76條:「生前和死後的器官移植和捐贈是否許可的?」】夏主教理Good Morning🍋3分鐘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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