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Aug 4, 2026 · 3 MIN
8月5日【《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13條:「工作對人有何意義?」 】夏主教理Good Morning🍋3分鐘默想
from 【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 夏志誠主教3分鐘默想 · host YouthBoilingPoint沸點- 香港天主教青年媒體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來到教理簡編第513條,問的是: 「工作對人有何意義?」 「工作對人來說是一項權利與義務」。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來看看人的需要:人會餓,就需要吃東西;人需要穿衣服來保暖;人需要有地方居住。這些基本需要必須透過工作才能獲得,所以人有權利去工作,同時這也是一項義務。 為什麼是義務呢?因為人內心有一份天主給予的能力,人必須透過工作來呈現自己、完成自己,使得生命得到圓滿與充實。人在工作當中,特別是做自己有興趣的工作時,自然會體驗到成就感,覺得自己融會貫通,甚至能將自己的想法或成就透過工作表達出來。在信仰裡面,我們更可以說「藉著工作人與造物主合作」。世界雖然是天主創造的,但並未完成,而是需要人類繼續去治理。 例如,我們從石頭中開採出鐵礦,再用這些鐵做成器皿或十字架,這整個過程就是運用天主所創造的物質,繼續去發揮創造力。我們「在勤奮和有效率的工作中,人實現銘刻於其本性的潛能,以造物主的恩賜及天賦的才能」(塔冷通)。當別人看到我們的才能時,例如畫畫很厲害、做事很準成、跑步很快或唱歌很好聽,這就是在「光榮造物主」。 透過工作,我們不僅能「維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更是在展現「愛」。這不僅是愛家人,也是為社會提供服務——例如當巴士司機定時定點載客,或是工廠工人製造被人使用的物件,這都是在「為人群服務」。 更重要的是,「藉著天主的恩寵,工作可成為聖化及與基督合作拯救別人的方法(聖化自己、聖化他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展現這份愛。我們常說要彼此相愛,具體要怎麼愛呢?就是透過我們的工作與服務。雖然我們也會賺取薪水,但在工作當中忠誠地服務、盡心盡力,這就是彼此相愛最具體的行動。 好,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來自《格林多前書》第16章第14節:「你們的一切事,都應以愛而行。」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13條:應如什麼事有違教會的社會訓導?//那些犧牲個人及社團的基本權利,或以獲利為唯一規則或最終目的的經濟和社會體系,都有違教會的社會訓導。為此,教會在現代已揚棄那與「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有連帶關係的無神主義及極權主義。此外,對資本主義的實行,教會也反對個人主義,以及把市場的法則視為比人的工作更重要的做法。// #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 #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 #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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