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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 · Apr 20, 2026 · 54 MIN

程映虹 | “指标杀戮”:毛泽东时代的一种新型政治暴力

from 波士頓書評 Boston Review of Books Podcast · host 之間書評In-Between Review

编者按:在1950–1953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国出现了一个统一的“千分之一”处决指标政策,这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政治暴力中的量化机制。对此,程映虹教授提出“指标杀戮”(quotacide)这一新概念,用以描述一种以人口比例为依据、通过设定杀人指标来规划和衡量杀戮的政治暴力类型。文章追溯了这一“指标式杀戮”思想的根源至毛泽东1920年代的阶级分析理论,其中已明确将最危险的敌对阶级定为占人口“千分之一”。这一量化思维不仅贯穿镇压反革命运动,还延续至1950年代后续的政治运动,并影响了北越1953–1956年的土地改革。通过分析中央与地方在指标制定、调整和执行过程中的互动,作者指出:党国的政治镇压运作是中央意图与地方主动性动态平衡的结果,既体现了毛泽东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一贯性和指导性,也反映了基层干部在自身议程驱动下的主动性与推责机制。论文对这个关键数字的探讨建立了中共阶级政治中量化策略与可量化技术的新的维度,将中国革命的两个奠基阶段(建党与建国)连接起来,并推动超越中国语境的对量化政治暴力的讨论。本文原文为英文Quota, Class, and Political Violence in Mao’s China(Published online b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2 January 2023),原载《中国历史学刊》(2024年),第8卷,第49–72页。中文标题为编者所改。本文为纪念文化大革命专题文章。数字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早已被社会学家视为“在民主社会中赋予政治权威合法性的机制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在这样的社会里,通过选举计票、民意调查和问卷调查所收集到的数字,被用来“量化公众的情感”。【1】在对斯大林主义—毛泽东主义威权政权的研究中,数字往往被研究国家经济和国家计划的学者用作统计数据,以寻找这些政权政策制定的理性解释。【2】然而,本文所关注的,是威权政权如何在行使政治权力时依赖数字。本文通过考察“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0–1953)中下达的全国处决指标,揭示了在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接管中国大陆后,如何依据“最危险的反革命分子”占总人口千分之一这一人口比例,来估算并消灭政治敌人的。事后证明,这一“千分之一”实际上是基于指标的政治暴力所做出的最低死亡人数估算,而这种指标式政治暴力在特定环境下成为党国运作的驱动力。本文追溯了这种按全国人口比例量化政治敌人的观念根源——它可以追溯到毛泽东在1920年代的阶级分析理论,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后,整个1950年代的其他政治运动都延续了这一量化方法。本文并非一项历史学的量化研究,而是一项对“量化政治”的历史解释。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文件中,经常出现三个与量化政策相关的术语。第一个是“比例”,即现行和潜在反革命分子占人口的比例;第二个是“指标”,即从该比例中抽取的处决百分比,全国统一为千分之一;第三个是“控制数字”,即根据全国指标制定的具体杀戮任务,以具体数字(百、千、万)形式下达,以适应不同地区、行政层级或特定时间段的情况。【3】虽然这三个数量概念有时会混用或重叠(尤其是在党国较低行政层级中,“指标”与“控制数字”常被混用),但它们之间的区别对于善于区分的读者而言仍然清晰且前后一致。在本文中,“指标”(quota)是核心分析概念,原因有三:第一,它建立了毛泽东在1920年代对社会阶级的量化分析与1950年代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国人口处决比例之间的联系;第二,它将全国对政治敌人的估算转化为各地区和各省的处决比例,并进一步分解为分配给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控制数字”;第三,“指标”不仅在运动初期起到加速器的作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以此敦促省级和市级党组织,并通过它们推动下级组织积极执行杀戮------而且在运动后期也起到减速器甚至刹车的作用——当基层党组织开始为自身利益滥用杀戮、导致政治权力过度分散的倾向出现时,中共中央便利用“指标”来加以遏制。这是一个盲点。毛泽东时代中共政治中的这一量化面向,在有关毛泽东、中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流历史研究中基本上被忽略了。本文基于对以往未被使用或被忽视的材料——从毛泽东早期著作到大量未正式出版的党内文件——的考察,提出如下论点:这种量化的镇压导致了“指标杀戮”(quotacide)。这一新造的合成词指的是对政治反对派(无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的消灭,其决定因素不仅包括被镇压者的政治立场,更包括其人口比例,而后者才是实际运作中的主导原则。这一分析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那些对于理解毛泽东政治和党国运作至关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其建立初期。第一,它促使我们反思是否应该将大规模且持续的政治暴力视为毛泽东阶级意识形态的展开和领导层意图的实现,还是应该在中共层级分明、往往因地制宜的体制中,去寻找决策过程与目标达成之间复杂互动的解释?第二,它促使我们思考:这些大规模行动虽然无疑受到中央权威的控制并由整个党国体系所组织实施,但在其较低层级,是否也可能受到下级党组织各自议程所产生的随意性、混乱性和偶然性驱动,而中央权威在感受到权力分散的危险之前,一直将这种行为默许为“地方积极性”?第三,从伦理和心理角度,它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如何不仅为高层领导人、而且更要为普通执行者寻找解释?前者下达了基于指标的指示,后者在数月甚至数周之内就导致成百上千人的死亡,其中许多人显然是因随机挑选而成为受害者。最后,鉴于“按数字杀人”在全球政治暴力和司法不公的历史中并非中国独有,这一现象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在更为广阔的人类经验背景下看待毛泽东时代的“指标杀戮”。本文围绕这四个重要问题展开讨论。千分之一处决指标: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后来被称为“双十指示”,标志着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正式开始。【4 】镇压反革命运动与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中国参与朝鲜战争)相配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一项重大政治运动。由于中共从未在任何公开声明中公布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死亡人数,该数字一直由历史学家进行估算。在排除因群众暴力、自杀、关押期间的疾病和营养不良导致的死亡之后,仅统计法院判决执行的案件,大多数历史学家认同两个数字:一是到1951年5月毛泽东决定遏制过度暴力时,处决了约50万人;二是到1953年运动结束时,作为最低估算的处决人数约为72万人。【5】本文采用1953年底总死亡人数为753,275人的数据。【6】关于死亡人数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所有研究者都同意这一比例无疑高于千分之一,这一结论也得到中共内部资料的证实。公安部部长罗瑞卿透露,到1951年5月,全国死亡比例已达到千分之一。除东北地区外,在当时的三十个省(当时中国省份数量多于现在)中,有十六个省的死亡比例低于千分之一,有八个省达到或超过千分之一,还有六个省达到或超过两千分之一。【7】罗瑞卿在估算死亡人数时使用具体的人口比例,反映了这场运动以指标为导向的指导原则。在“双十指示”发布半年之后,1951年4月20日,毛泽东向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局)【8】发出一份秘密电报,透露了两个月前中央会议上确定的处决指标,这一指标被作为开展和评估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衡量标准:关于杀人比例,中央二月会议确定为千分之一,先杀一半,再看情形办理。 现在西南已达到这个千分之一,中南和华东有些省份也已达到千分之一,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了千分之一。看来,要解决问题,华东、中南、西南这三个地区都必须超过千分之一,但也不宜超过太多。【9】4月30日,毛泽东在发给各省以上党政领导的另一份指示中又说:杀人不能太多,杀得太多就会失去社会同情,失去劳动力。在农村,原则上反革命分子的处决不应超过人口的千分之一……在城市应低于千分之一。例如北京有二百万人口,逮捕的人数很快将达到一万;我们已杀了七百,准备再杀七百,共一千四百人,应该够了。【10】在全国性指标确定之前,仅次于毛泽东的中共领导人刘少奇曾就农村地主处决指标提出建议。他在对镇反干部讲话时说:杀一百个地主中的一个,以震慑其他地主服从,是必要的。那一个必须杀。当然我们不是搞算术,但是如果不杀一百个中的一个,我们就是犯错误。【11】对出于政治动机的群体屠杀的研究,通常聚焦于目标和理由(被消灭的是谁,为什么应该被消灭)、方法(杀戮手段)和死亡人数(即规模)。但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情况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受害者是如何被如此精确地按照千分之一的指标确定下来的?以千分之一的死亡率来惩罚全体人口中的单一“罪行”,这一比例在人口统计学上极为惊人,尤其考虑到三年内战和正在进行的土地改革已经消灭了数百万中共的政治敌人、另有大量人口已离开大陆的事实。这一指标及其各种调整在当时属于绝密,仅限于省级以上中共干部知晓,【12】 其存在直到1988年才首次被披露,当时毛泽东大量此前被列为机密的文件正式出版,但并未附上任何解释。哈佛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出版的《中国五十年代政治运动数据库》虽然收录了大量与指标相关的材料,然而在所有这些材料中,我们既找不到中共中央为这个数字提供的解释,也找不到下级部门对这一指标的理由提出的质疑。所有讨论都围绕指标的分配、调整和完成情况展开。本文正是要探讨这些未被回答的问题,追溯毛泽东阶级理论中“千分之一”的起源,并考察这一指标在党国体制运作中的逻辑。从这一关键数字出发进行讨论,能够揭示中共阶级政治中量化策略与可量化技术的新的维度,将中国革命的两个奠基阶段(建党与建国)连接起来,并推动超越中国语境的对量化政治暴力的讨论。在中国,与毛泽东时代其他政治运动(如反右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相比,镇压反革命运动至今仍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官方叙事坚持强调其必要性,认为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着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威胁,以及因朝鲜战争而加剧的国内紧张局势。官方叙事承认地方干部犯了错误,司法系统存在不完善之处,也承认确实发生了过火和偏差,但对错杀的人数保持沉默。此外,它还赞扬中共中央、尤其是毛泽东本人及时采取行动,纠正了错误倾向。 【13】直到2000年以后,有关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研究性、揭露事实的成果才陆续出现,其中约有十几篇文章引用了官方出版或已解密的文献。这些文章尊重官方的结论,但通过呈现官方叙述所回避的案例和数据,提供了更为细致的描述。 【14】 然而,由于缺乏与千分之一死亡指标之起源和理由相关的资料,有关这一指标本身的讨论仍然十分有限。与该指标直接相关的关键事件是1951年2月中旬召开的一次会议。会议文件题为《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其会议记录被收入官方出版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表明毛泽东在决定这些要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5】其中第四点涉及镇压反革命运动,并附有五个子要点。这些子要点措辞谨慎、简短而模糊,要求各级党组织贯彻中央的政策,但并未提及指标本身。然而,该会议记录还存在一个未公开的版本,其中包含六个子要点,关于指标的内容排在首位。这一子要点同样简短:“根据邓小平、邓子恢[皆为西南局领导人]的建议”,会议同意镇压反革命运动应“杀指标的一半或三分之二”。 【16】该子要点既没有解释指标的具体数值(毛泽东在4月20日的指示中曾做过解释),也没有说明是谁最初提出的,更没有阐述其背后的理由。但它在逻辑上引导我们重构这样一种场景:面对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各地区和各省的进展差异,中央向省级领导人提出一个全国统一的处决指标作为标准,随后在会议上接受了两位邓的修改意见。会议要点内容模糊简短,且公开版本删去了第一个子要点,这些都表明此事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指标的起源和理由至今仍不清楚。只有极少数中国历史学家公开表达了他们的疑问:“关于处决人数,无论是运动前期地方层面下达的指标,还是后来全国层面的指标,都没有说明它们是如何确定的。”【17】另一些学者则从毛泽东独特的领导风格及其对党国机制的影响角度来解释这一指标。如杨奎松所言,毛泽东本人喜欢“用数字来量化任务”,结果导致“各级干部都急于完成甚至超过上级下达的量化指标”。【18】 左慈则将分析从个人工作作风层面提升到更具政治战略的高度——“从中央到地方制定指标,是中共政治运动中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但其本质上是“‘战争思维’在后续政治运动中的延续”。【19】在国际中国研究领域,这场运动也是一个研究较少的课题。朱莉娅·斯特劳斯(Julia Strauss)较早发表的文章《家长式恐怖》(Paternalist Terror)是对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专题研究,其中涉及具体数字。斯特劳斯质疑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合法性,她认为,以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而言,全国千分之一的杀人率是极不寻常的。然而,她对中央能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这一指标表示怀疑,因为中央也承认各地区存在差异。【20】冯客(Frank Dikötter)的研究则确认了千分之一是毛泽东“愿意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的一个“规范”。基于更多原始资料,冯客将这种系统性做法称为“按指标杀人”(killing by quota),并将其比作其他领域的国家计划——“就像钢铁生产或粮食产量一样,死亡也来自上面下达的指标。”【21】 然而,总的来说,为什么会选定这样一个具体数值——千分之一,而不是千分之二、千分之三或千分之四——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答。毛泽东对中国阶级分析中的“千分之一”千分之一处决指标的起源,能否在中共历史材料没有更多解密的情况下进行探索?重新考察青年毛泽东的政治思想,提供了一条出人意料的线索。它不仅显示了这一指标的发端,也揭示了数字与毛泽东阶级政治之间的重要关系。1925年底至1926年初,毛泽东先后发表了三篇文章,标题分别为《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和《国民党右派分离的原因及其对于革命前途的影响》。其中第一篇的开场白(“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在毛时代家喻户晓,并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但第二篇和第三篇或是未被收入毛泽东的官方出版著作,或是收入时间很晚,因此对大多数读者而言仍较为陌生。这三篇文章回应了一个紧迫的意识形态和战略问题:当时羽翼未丰的中国共产党正与国民党结成统一战线,开展所谓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但这一战线正面临来自国民党右派的分裂危险。在这种政治重新组合的局面下,中共需要对其自身事业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在第一篇文章的原始版本中,毛泽东的社会政治分析采用了高度量化的方法,包括一张表格,列出了各阶级的人口数字和人口比例——大、中、小资本家;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流氓无产阶级,以及他们的亚群体。【22】 毛泽东将“大资本家”的人数定为一百万人,并将其细分为五个群体:买办(与帝国主义有联系的银行家、商人和工业家)、大地主、官僚、军阀,以及一个混合群体,包括各种专业人士甚至留洋大学生。他们的潜在盟友是一个四百万人的“中等资产阶级”,其中包括中等地主。因此,毛泽东的阶级分析首先是一种人口量化,同时也是基于城乡和职业的分布。毛泽东宣称:“我们真正的朋友有多少呢?三亿九千五百万人。我们真正的敌人有多少呢?一百万人。既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也可能是我们的敌人的人有多少呢?四百万人。即使我们把这四百万人全部算作敌人,这五百万人的群体仍注定要淹没在三亿九千五百万人的一片唾沫的汪洋大海之中。”【23】在第二篇文章中,毛泽东将大地主视为“一切反革命势力的最终根源”,并计算出他们的数量“大约相当于中国农村人口的千分之一[三亿二千万人口中约有三十二万人,包括其家庭成员]”。 【24】 在第三篇文章中,毛泽东再次重复了农村反革命分子的这一数字,并估计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为“0.025%”。【25】毛泽东的这三篇文章不仅明确指出了中共革命的敌人,而且始终对其进行了量化。敌人占全国人口的比例看似微小,这不仅增强了毛泽东对胜利的信心,也为消灭这样一个在社会政治上极为邪恶、但在人口统计上却比例很小的敌人提供了道德正当性。然而,这里有两个耐人寻味的问题。第一,对于如此高度量化的分析,令人惊讶的是毛泽东并未提供任何参考依据。第二,经过多次修改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于1951年被收入《毛泽东选集》,并成为官方认可的版本,但其中所有数字都被删除(仅保留了工人阶级人口二百万这一数字),且未作任何解释。与原版约6200字相比,这一版本仅约3700字。1989年,该文原版在一份党的档案期刊上重新发表,并附有一篇简短的说明文章,但该文章并未解释普及版本为何删除这些数字。【26】如何将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适应中国现实以指导中国革命,这是学术界毛泽东研究的一个基本课题,但它始终忽略了这种量化分析方法,更不用说那些数字消失的原因了。在少数情况下,一些中国历史学家注意到了这些数字,并推测这些数字是毛泽东根据“当时常识”做出的“估算”,同时为删除这些数字进行辩护,认为这只是让毛泽东的论证变得更加“简洁和精确”。【27】尽管1920年代已有一些受西方教育的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在中国进行地方层面和特定群体层面的社会调查,但在毛泽东这三篇文章发表之前,并没有任何学术机构或国家机构开展过全国性、涵盖所有人口的全面调查。毛泽东那些细致而全面的数字来源,以及这些数字后来消失的原因,至今未得到追问。可能是毛泽东出于某种原因没有注明某些资料来源,更有可能的情况则是几位历史学家所推测的那样,即这些数字是毛泽东根据“当时常识”做出的估算。无论哪种情况,在毛泽东阶级理论形成阶段,那些原本至关重要且反复出现的数字被排除在外,这不仅让人质疑其分析的可信度,也掩盖了一个事实:毛泽东在提出他的阶级理论和概念时,运用的是量化方法。运用量化方法的原因,当然是为了其理论分析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正是在这些后来被删除的数字中,我们发现了“千分之一”诡异的重复:192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极端反革命分子”的人口比例,与1950年代初全国的处决指标完全一致。此外,毛泽东在这些文章中提出的全国反革命分子比例的另一个估算值——千分之二点五,也为处决指标设定了上限。在这三篇文章之后、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前,毛泽东虽然进行过一些社会阶级调查,但没有一次是在全国(甚至全省)范围、涵盖所有阶级的层面上进行的。【28】 因此,如果找不到其他更直接的资料来解释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千分之一”指标的根据,那么毛泽东的这三篇文章似乎就是唯一的线索。它不仅精确地解释了该指标的由来,也将毛泽东主义的两个重要阶段——1920年代与1950年代——连接起来。【29】千分之一处决指标是如何产生的?作为全国性运动的指导性政策,为什么千分之一指标不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时就采用,而是在运动开展五个月后才推出?简要回顾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可以提供一个解释。在内战胜利后,中共沿用战时司法实践中的“反革命”类别,将政治反对派定为刑事犯罪。【30】3月中旬,刘少奇签署了第一份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党内指示。该指示要求所有死刑判决必须有“确凿无疑的证据”,经法院审判并由省级批准,同时强调办案过程要“简单迅速”。【31】随后,毛泽东也讨论了同一问题,但他强调要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32】7月,中央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可判处死刑的政治犯罪类型,同时维持了刘少奇指示中规定的司法程序,并再次重申毛泽东提出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33】然而,三个月后,“双十指示”却敦促在全国范围内优先开展并全面推进这场运动。是什么导致了如此重大的升级?官方叙事将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描绘成面临颠覆活动的紧迫危险,并将镇压反革命运动描述为先发制人的打击;而一些独立的历史学家则认为,中国参加朝鲜战争也为毛泽东长期以来一直寻求的镇压提供了正当理由。杨奎松的研究表明,在3月至10月初之间,毛泽东虽然同意进行镇压,但并未全力投入。他当时的策略是不要全面出击、树敌过多,同时还要兼顾内战结束后经济恢复的多重任务。这一经济任务需要安抚“民族资本家”(即毛泽东1925–1926年文章中划定的“中等资产阶级”),因为他们拥有工业和商业价值。大批知识分子对新政权的态度也令毛泽东担忧。但杨奎松同时指出,毛泽东还有另一个战略目标:他不仅要惩罚那些现行的反对者,更要“一次性彻底消灭所有潜在的、有利于国民党复辟的社会成分”。【34】出于这些考虑,毛泽东一直在等待更好的时机和机会。在中共中央决定出兵朝鲜两天后,毛泽东抓住了这一时机。【35】在与罗瑞卿的谈话中,毛泽东认为,战争造成的紧张气氛有助于堵住那些反对或害怕大规模处决的人的嘴。他对罗瑞卿说:“不要错过这个机会。这个机会只有一次,以后再也不会有了。这不仅是为了杀反革命,也是为了发动群众。”在更正式的记录中,毛泽东也表达了同样的想法。【36】 刘少奇也感谢“抗美援朝”的“锣鼓喧天”,否则“枪毙的声音就太响了”。【37】“双十指示”批评干部“误解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存在“过于宽大”的问题,认为这是“右倾偏向”。它要求各中央局和省委在一个月内上报如何执行这一任务的情况。罗瑞卿随即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举行),北京、上海、天津及部分省份的公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然而,大多数党组织未能按时完成上报。毛泽东于11月22日发电报,将期限延长至年底。随着报告陆续上报,毛泽东挑选部分报告进行批示并转发。在肯定迅猛、严厉打击的同时,毛泽东提出了另一套三字原则:对敌人的打击必须“稳”、“准”、“狠”。“[如果遵循这些原则],社会上就没有人能指责我们。”【38】这些来往文件表明,毛泽东要抓住“唯一的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还没有找到一个既足够有力、又能与此前原则保持一致的解决方案。因此,他不断催促下级,并等待他们的回应。“双十指示”之前普遍存在的“过于宽大”现象,以及指示下达后各地迟缓的反应,不仅反映了干部缺乏动力,也暴露了他们的顾虑。湖北省委的报告以自我批评却又带有辩解的语气,列举了若干原因。全国胜利后,许多干部低估了隐藏的威胁,忽视了许多刑事案件背后的政治动机(例如饥饿的农民抢劫火车或仓库以获取粮食)。他们要么错误地释放了许多前国民党人员和地方恶霸,要么长期关押而不审判,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人已无害处。更普遍的原因是,报告将问题归咎于害怕“左倾偏向”。【39】这种恐惧源于中共政治中长期存在的一种现象:从1930年代初到1940年代末,党内党外的主要政治清洗和镇压行动,尤其是正在进行的土地改革,往往以批评“右倾”(过于谨慎和妥协)开始,以批判“左倾”(过于激进和暴力)结束。地方干部常常因两种偏向而受到追究,因此陷入斯特劳斯所说的“斯库拉与卡律布狄斯”(Scylla vs. Charybdis)式的两难困境。【40】另一个阻碍大规模镇压的重要因素是,许多干部,特别是在城市地区的干部,正忙于经济恢复和维持社会秩序。他们担心政治性打击会对当地私营工商业造成负面影响,而私营工商业是税收的重要来源。他们更倾向于建立一种较为正常的公共治安秩序。例如,上海当局当时正在起草一部刑事司法法典,旨在限制司法系统的政治化,因此在“双十指示”下达后仍对镇压行动保持谨慎态度。【41】但随着更多指示的传达,情况越来越清楚:毛泽东要的是行动,而不是借口。到1950年底,这种中央与地方的沟通导致了地区或省级领导人提出的司法程序调整。其中一项调整是将死刑判决权和逮捕权分别从省下放至专区(专区或地区,介于省与县之间的行政层级),和从专区下放至县。【42】另一项调整是在专区一级成立联合委员会,将侦查、起诉和执行权集中起来,以加快处理速度,【43】 一些历史学家称之为“流水线作业”。【44】这些报告和指示也开始显现出一种趋势:用数字来规划处决行动,以便使地方的工作更具可衡量性。11月中旬,西南局的一份报告统计了截至当时已执行的约1万名死刑,并估计由于该地区新近解放,反动敌人较多,还需再处决2万至3万人。【45】毛泽东本人在对上海报告的批示中提出了一个更为明确的按数字杀人的设想:“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今年内大概需要处决一千至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春季先杀三百至五百人,以打开局面。”在同一指示中,他还要求南京市在春季处决“一百至二百人”。【46】按照毛泽东的指示,2月中旬,湖北省提交了一份非常详细且坦率的报告。该报告首次明确显示了按人口分配的死亡指标,并将处决行动与其他社会政治任务相结合。它报告了自“双十指示”以来全省共逮捕37,399人,“占全省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七”,其中“已处决约八千人”。报告按全省人口进一步计算了后续处决数字:鉴于我省人口及对敌情的估计……我们预计今年上半年还需处决七千人,约占已捕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七……[从现在起到明年年底],土地改革将继续进行,许多[反革命]案件将得到清查,前国民党军政人员将进行登记,反动会道门将被取缔;随着这些工作的展开,还需再处决一万人。总计处决二万五千人,占全省人口的千分之一。【47】本文因此认为,各级党组织通过简化司法程序和将死亡人数量化,创造性地加快了处决进程。但对镇压行动可能对社会经济恢复造成影响的担忧,仍然束缚了许多干部的手脚。此外,中央要求在大力镇压的同时坚持定义含糊的司法原则(稳准狠、“镇压与宽大相结合”),这说起来容易,实际执行中却难以掌握。因此,1951年2月,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决定下达一个指标,作为在全国各地区和各省都具有参考性的解决方案。正如本文所显示的,这一具有数字精确性的指标,与大约二十五年前毛泽东在阶级理论中所设想的“最危险敌人”的估算完全一致。虽然全国统一设定为千分之一,但在原则上,城市的指标低于农村,老解放区的指标高于“新解放区”。在最终确定之前,中央将此指标先发给省级以上党委,很可能希望听取反馈。湖北的报告显示,在政治局会议召开时,省委已经将这一指标纳入他们的评估和未来计划之中。政治局会议做出的决定迅速对运动产生了推动作用,部分原因在于该指标以其清晰性和统一性,实际上取代了此前那些定义模糊的司法原则。仅仅几天后,北京市委就提交了一份与湖北类似的报告:已处决约200人,预计到3月中旬再处决350人,到4月中旬处决750人,随后将分小批继续执行,全年总计处决1,300人。毛泽东的批示再次要求“大城市”迅速行动,“大规模镇压反革命”,但要“分批”进行。【48】天津市委于3月提交了他们的计划,提出到年底处决1,500人。毛泽东以赞许的语气作了批示并予以转发。【49】从“扩张”到“收缩”完成指标的强烈冲动,以及纠正此前“右倾偏向”的愿望,给各级干部带来了巨大压力。不久,许多干部便陷入了从“右倾偏向”到“左倾偏向”的恶性摆动之中。一些较为谨慎的干部则通过这样的话语委婉表达了他们的忧虑:现在“必须恨原来没有恨的人,杀原来根本不想杀的人”。 【50】 有几个因素可以解释指标如何推动了大规模处决。首先,为了达到指标,死刑不仅施加于现行政治罪犯,还要施加于“历史反革命分子”,即很多以前反对过中共或者在在国民党政府工作过而现在早已退出政治甚至退休养老的人。【51】 一些普通刑事罪犯也被认定为具有政治动机,并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其次,为了更快地在更低层级完成控制数字,许多专区允许县委行使死刑判决权,导致基层司法程序更加仓促。第三,一些党委主动要求增加自己的指标或控制数字,部分原因在于难以决定究竟应该挑选谁来凑够指标。第四,许多地方干部发现,按数字处决的策略非但没有妨碍其他任务,反而营造了一种有利于完成其他繁重行政工作的震慑性氛围,有利于土地改革、征粮、征税、为抗美援朝筹款等等任务,也有助于减少刑事犯罪。最后,量化的杀人方式使干部在政治和道德上都能逃避责任,仿佛现在做决定的不是人,而是数字。因此,原先的“右倾”犹豫被“左倾”狂热所取代。毛泽东通过阅读和批示报告,密切监督着运动的进展。他一方面仍在敦促一些地区克服残留的“右倾偏向”,要求多杀一些;另一方面则越来越担心“左倾偏向”会导致运动失控、权力分散。一些高级干部也对同事或下属行动日益鲁莽感到不安。3月中旬,毛泽东批转了福建省的建议:在该省处决人数达到一定数字后,应将死刑批准权从专区收回至省。【52】此后不久,各地报告便显示出疯狂要求增加指标、突击处决甚至未经授权杀人的现象。在四川东部,地方党组织在接到4月15日前将杀人权上收的通知后,竟在4月10日至15日的六天内处决了6,000人,这一情况震惊了中央和其他省份的高级干部。【53】毛泽东在4月下旬发出的两份指示,进一步显示出他对运动的评估发生了变化,显示指标的作用已转为减速甚至刹车。在4月20日的指示中,毛泽东要求西南局就将死刑批准权交回省一级的问题提出意见。5月6日,华北局致电中央,报告了他们关于这一政策调整的决定。该报告警告干部,像四川东部那样未经授权或突击杀人的行为“绝不允许再发生”。中央立即将该报告转发给各省委,并附上指示。这份指示采纳了华北局提出的政策调整:从6月开始,“逮捕权必须收回至专区,死刑判决权必须收回至省”。指示还要求在6月至9月的四个月期间,暂停一切处决和逮捕行动,清理积压的逮捕案件(全国估计积压90万人)。【54】因此,早些时候,一些党组织曾通过建议调动地方积极性、建立和调整死刑指标,为镇压反革命运动做出了贡献;而现在,它们又以同样具体的建议,帮助中央强化中央集权。在回应毛泽东的担忧和要求的同时,这些党组织也按照自身的本地议程行事。然而,在各种复杂的地方情况下,是否所有干部都会听从这一紧急要求并停止杀人呢?毛泽东对此心存疑虑,因为他太了解这个党的历史和成员了。此前在有关“稳、准、狠”原则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指示中,已经表现出他对极端主义和权力分散的警惕与谨慎。潘多拉的盒子容易打开,却难以关闭。他指示罗瑞卿立即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当罗瑞卿告诉他各地公安负责人仍在忙于各自任务时,毛泽东回答道: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马上召开这次会议。【55】这次会议于5月10日召开,标志着镇压反革命运动从“扩张”阶段转向“收缩”阶段,正如罗瑞卿对与会者描述的那样。在毛泽东和中央指示已经明确了转向收缩的情况下,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似乎就是确保新政策不被地方干部规避。罗瑞卿在会上表示,运动“健康、正确,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也存在“简单粗糙”的做法,“导致一些不该杀的人被杀了,一些不该捕的人被捕了”。【56】 刘少奇则宣布,虽然在一些“杀得还不够”的地方仍然需要杀人,但他希望今后转向正常的小规模处决。他批评了那些以前“几个月甚至几年一个不杀,现在几天就杀几千”的干部,并斥责那些抱怨“杀千分之一解决不了问题”的人:“现在他们要求多杀,要杀千分之二、千分之三,甚至千分之五。这样下去就没完没了了。”【57】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兼市长彭真(他在华北局也很有影响力)在会上附和道,许多省份的杀人比例已经超过千分之一,情况显示出失控的危险。“例如,中南区原计划杀十五万人,但上报中央时已经变成了二十万人。”【58】全国层面没有官方统计数据披露在完成指标过程中错杀的人数。相关的地方数据虽然罕见,但令人触目惊心。根据湖北省从88个乡(行政级别低于县)收集的抽样统计,该省承认在382起处决案件中,有63起属于罪不当死,全省错杀的比例“可能超过百分之十”。【59】 然而,此类对过火行为的承认从未公开过,也没有记录显示任何高级干部因滥杀权力而受到惩罚或处分。然而纠偏并非意味着镇反运动就此终止,只是用全国性的“控制数字”取代指标。会上中央计划在1951年10月至1952年底期间处决10万人,并像分配专项资金一样,将这个控制数字分批下达给各省。许多与会者对这种限制的合理性表示怀疑。针对不满的声音,彭真的批评性发言揭示了基层政治暴力中一种内在的心理机制——一种自我放纵的杀人倾向,这种倾向是在大规模杀人过程中形成的:“现在你们说再杀十万人还不够,这就像把地主的浮财分给贫苦农民一样……我告诉你们:如果在’双十指示’之前,我们只给你们分配十万人的杀人任务,你们可能会觉得任务很重,好像征粮任务一样难以完成。可现在【杀了这么多人之后】,这个数字在你们眼里已经不算什么了。”【60】彭真的这番假设性却又直率的言论,实际上承认了另一种非常不同但极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它从中共自身的角度质疑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大规模杀人的正当性,尽管这种质疑是在特定历史条件(即纠偏)下发生的。然而,实际情况却是:从1951年10月1日起,枪声重新响起,到1953年初,实际处决人数不仅没有控制在计划内的10万人,反而达到了至少22万人。指标式镇压的遗产按指标处决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留下了两个具体的历史遗产。第一,镇压反革命运动创造了一种全球独一无二的司法惩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强制劳动”。这一制度是毛泽东在1951年5月决定停止大规模杀人时提出的。【61】 毛泽东解释说,其目的是避免“犯错误”、保存劳动力,并补充说,在缓刑期间“我们随时都可以杀,主动权始终在我们手里”。【62】关于政治运动中错杀人的问题,毛泽东早在延安整风运动(1940年代初中共的一次政治清洗和思想教育运动)期间就用了一个著名的比喻:“人头不像韭菜,割了还可以再长。”【63 】这一政策确实解决了大量由死刑带来的的难题:如何定罪、怎样执行,以及万一匆忙中杀错人。在4月20日的指示中,毛泽东已经向西南局提出,可以把死刑犯送去修路、垦荒、兴修水利和从事建设工程。他对干部解释说:“这些安排的缺点是给我们增加了行政负担,显然不如把他们都杀了省事。但我们在经济上可以得到好处,在政治上也可以向民族资本家和知识分子显示我们的宽大。”这一解决方案最终催生了劳改制度,其灵感来自苏联,自1949年以来就已在高层领导人中讨论。第二个遗产是,镇压反革命运动为中共整个1950年代的政治运动建立了一种“路径依赖”:即用量化方式来确定每次运动中需要处理的敌人数量。当毛泽东为镇压反革命运动确定死亡指标时,他“一次性彻底解决”的战略意图也变得更加清晰,这一点体现在2月政治局会议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子要点中,后来又在一份单独的指示中得到充分展开。党内文件使用空间概念来识别那些敌对“分子”,即根据他们与党国核心的距离,分别称为“外层”(外层,即暴露的反革命分子)、“中层”(中层,即在教育、市政等国家机关中因专业技能被留用的人员)和“内层”(内层,即隐藏在党内的分子)。其策略是分层处理,从外层(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依次到中层,再到内层,期间存在一些交叉情况。【64】指标或量化方法在随后开展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中被沿用,该运动虽然面向“中层”,但重点在“内层”,时间从1955年持续至1959年。【65】在运动开始时,针对干部对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因落实指标导致过火行为的担忧,罗瑞卿坚持认为必须“按数字规划”,因为这是“毛主席领导艺术的一种方法”,而指标在实践中“总是可以调整的”。【66】 中央最初将党政机关5100万工作人员中需要肃清的比例定为百分之五,后来又将这一指标降至最多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67】该运动共肃清了541,935名反共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占参与总人数的“1.23%”,其中包括判处死刑1,469人,死刑缓期执行874人,其他刑事判决128,562人,以及开除、降职、调离等各种非司法处分。【68】与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样,全国指标属于绝密,仅省级以上干部知晓。中央的宣传方针要求只公开精心挑选的案例以“教育”群众,并明确警告“绝对不要公开计划数字”。【69】195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城市公私合营运动结束生产资料私有制之后,中共中央预计“外层”的敌人数量将会增加。它计划发动另一场为期多年的打击行动(1955–1959年),但避免公开宣传,甚至没有给这场运动一个正式名称。党内文件通常将其称为“继续”和“加强”镇压反革命。中央要求各省公安厅上报其辖区内犯罪分子的估计数字,这些数字预计会比1953年和1954年有所增加,随后于7月召开全国会议。会议根据各省上报的估算,制定了全国平衡方案,计划在未来四年内逮捕188万至202万名政治犯和普通刑事犯(中央对各省估算数字进行了轻微调整)。整个过程显示出比镇压反革命运动时期更为互动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955年的控制数字定在519,973至537,158人之间,其中“约百分之四十四(22万人)”为反革命分子。对反革命分子下达的死刑控制数字为:1955年剩余月份21,042人(下限20,843人),1956年为28,933人(下限27,892人)。【70】会议记录强调,控制数字必须“绝对保密”。到10月,各省纷纷要求增加指标;到年底,已有证据显示全国普遍出现超过控制数字的趋势。例如,北京报告称1955年逮捕反革命分子4,031人(其中处决91人),超过“计划数字[2,500人]百分之六十一”。【71】在上述两次镇压运动进行的同时,另一场政治运动因意外情况的刺激而展开。1957年夏季,针对因非斯大林化而引发的知识分子政治异议,中共发动了著名的反右派运动。毛泽东在量化打击对象方面依然保持一贯做法,这次的目标是右派分子。从职业上看,他们属于“中层”范畴。毛泽东向党内通报说,在党外约五百万知识分子中,左派约占百分之二十,中间派约占百分之七十,右派约占百分之十。【72】 在他当时的许多讲话中,我们能找到的唯一限定词就是“大约”或“左右”。反右派运动共划定右派分子55万人(其中包括部分中共党员),其言论和思想被定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这一数字略高于毛泽东的百分比估算。【73】为了完成指标,各单位领导承受了巨大压力,以至于出现了“厕所右派”“自愿右派”等临时凑数的做法,这些并非虚构。【74】量化政治镇压的国际视角按指标处决的做法在世界历史上并非全新事物。当某一群体被认定为集体有罪,但人数众多,以至于惩罚所有成员既不现实甚至效果会适得其反时,常见的解决办法往往是确定一个“适当”的比例,而不是通过逐一审查具体个案来定罪。一种已知且最简单直接(尽管缺乏想象力)的方法是“什一抽杀”(decimation),早在古罗马军团时代就已在欧洲军事史上出现,并零星延续至19世纪,用来惩罚少数人并警告其他犯有叛逃或士气低落的士兵。类似的司法实践也曾作为一种心照不宣的司法种族主义手段,存在于美国南方某些州,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晚期。在这一制度下,虽然在特定时期内总会有一定数量的黑人囚犯被处决,但个体的选择往往取决于案件所在地或法庭辩护的质量等因素。人们很难区分哪些罪行会被判处死刑,哪些不会。随着这一问题引起全国关注,死刑数字才逐渐下降。研究者将这种任意挑选的过程称为“死刑彩票”。【75】虽然都是采用具有随机性的量化,但“什一抽杀”和“死刑彩票”仅仅是从某一特定群体的总人数中抽取不公正的司法惩罚,以满足临时性需要;而毛泽东时代的指标杀戮则完全不同,它基于国家意识形态,以在全国人口范围内进行政治清洗为目的。后一种情况还可见于与毛泽东政权相似的威权政权之中。这一现象已被历史学家注意到,甚至进行过分析,尽管对这一做法的具体研究在有关这些政权的海量文献中仅占据边缘位置。在试图为斯大林在消灭富农和“大清洗”中看似非理性且过度的暴力寻找逻辑解释时,关注量化数据的美国俄罗斯经济史学家保罗·R·格雷戈里(Paul R. Gregory),在解密的苏联档案中发现了大量由斯大林、政治局和安全官员讨论的控制数字,这些数字被用于确定镇压的适当规模。格雷戈里对数据的计算使他建立了一个“理性选择模型”,该模型显示了斯大林估算的威胁程度(“potency rate”)与最终被判处死刑或较轻刑罚的人数之间的数字关联。当“罪犯”人数保持不变或相对较低时,它表明斯大林估算的威胁程度是稳定的;如果人数上升,则表明此类威胁在他的估算中按比例增加。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敌人往往会隐藏自己,因此司法打击中允许存在“一定的概率”以确保不放过任何罪犯,而这不可避免地会殃及无辜者。这一“理性选择模型”使得我们可以从斯大林下达的处决、监禁和流放数字中推断出他对政治威胁的评估。由于这些数字都是按公民人口或党员人数的比例决定的,格雷戈里将此类打击命名为“指标恐怖”(terror by quota)。【76】格雷戈里的“理性选择”模型和“指标恐怖”解释,是对斯大林“大恐怖”的长期研究中一个相对较新的贡献,它从一个相当技术性——也常常被忽视——的角度切入。本文作者认为,这一视角有助于通过引入量化方法来解释毛泽东的政治恐怖。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朝鲜战争加剧了国内紧张局势)、在继续和加强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加速的社会主义革命引发了更多政治反弹),以及在反右派运动中(非斯大林化为右派提供了机会),对威胁的估算与对镇压规模的确定都被用数量关系来表现。此外,在所有运动中,对一定数量“无辜者”的伤害都被默许为数量上不可避免的结果。因此,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主义政权都会在政治环境变化后出现大规模“平反”的现象。北越的土地改革(1953–1956年),由越南劳动党(即越南共产党)领导,呈现了一个与中国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几乎完全相同的量化镇压案例。1953年5月,越南劳动党政治局发布了一项特别指示,启动土地改革:“在这次运动中,我们必须处决一批反动或恶霸地主。在当前形势下,处决人数原则上按自由区【越南劳动党控制的北越地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一这一比例确定。”该指示中的其他政策也与镇压反革命运动非常相似,甚至使用了后者的独特语言。这一指标属于高度机密,由“领导层控制”。它允许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指示还提醒道:“人命关天。我们并非不想处决那些该杀的人,但处决人数不宜过多;如果过多,就会难以获得人民的认同。”【77】 甚至该指示的日期——5月4日——也让人联想到中共中央1947年5月4日发布的土地改革指示,即中共历史上著名的《五四指示》。然而最耐人寻味的是,越南劳动党的指示同样没有对这个奇怪而精确的数字做出任何解释。作为越南劳动党政权建立初期一项关键的社会经济与政治政策,土地改革与思想改造(针对知识分子)和干部政治培训等其他运动同时进行,一直是越南历史学家的重要研究课题。他们充分意识到中国革命与越南革命之间的密切联系。中国共产党向越南劳动党介绍毛泽东的阶级理论,要求越南劳动党学习中共关于这些运动的文献,敦促越南劳动党领导人开展土地改革,为越南劳动党培训干部,并特别派遣中共顾问去指导土地改革。【78】刘少奇当时负责中共土地改革政策(特别是在早期阶段),并在毛泽东专注于朝鲜战争时主管中共与越南劳动党的关系。他亲自推动胡志明(越南劳动党领导人)发动一场阶级战争,以消灭越南地主。然而,胡志明出于维护民族统一战线以对抗法国殖民者的考虑,不愿意将地主作为革命的主要打击对象。为了迫使胡志明遵循中国的路线,刘少奇甚至请求斯大林进行干预。【79】刘少奇后来亲自挑选派往越南的中共土地改革顾问,并决定他们撤离越南的时间。【80】 与中国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样,越南的土地改革也因错误划定地主成分而伤害了许多人。部分受害者在1956年秋季非斯大林化带来的短暂政治松动中获得了平反。当时,越南劳动党总书记以及若干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因在土地改革执行过程中负有直接责任,被迫以“犯了错误”和“出现过火行为”为由辞职。【81】尽管中国对越南劳动党政治的影响早已为历史学家所知,但处决指标的惊人巧合却一直未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这或许是因为该指标直到2010年才被披露,也或许是因为许多在国别史框架下训练出来的历史学家对他国历史存在着学科隔阂。即便如此,英文出版的越南土地改革史学著作在该指标被披露后,仍然忽略了其起源和逻辑这一问题。中国和越南采用相同的指标,很难被视为单纯的巧合。对这一耐人寻味的相同之处的讨论,无疑有助于回答北越作为党国建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土地改革为何以及如何被推行到如此暴力的程度。【82】然而,这一相似性却从一个意外的方面为理解中共的千分之一提供了重要参考。越南劳动党的千分之一处决指标,以及两党对其起源和理由的沉默,证明了中国处决指标的任意性:那个看似应该经过了精确计算的数字,不过是一个方便却毫无根据的估算,用来确定政权进行人口清洗所需的政治暴力程度。因为如果这一指标在某个国家拥有任何可验证的社会统计学基础,那怎么可能如此机械地照搬到另一个国家呢?我们当然可以假定中越两国都有大地主,甚至可以假定很多人不但罪大恶极而且对新政权构成威胁,但怎么可能都会占人口比例的千分之一呢?两国历史记录中对指标起源和理由的沉默,不仅揭示了两国政权在理论上如何构想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实施政治暴力,也暴露了毛泽东阶级斗争理论及其越南版本的一个根本缺陷。而这恰恰是有关毛主义研究中的盲点。指标杀戮:政治暴力的一种新范畴重新考察镇压反革命运动及1950年代其他政治运动,聚焦于此前被忽视的量化面向,从而为我们解读毛泽东的阶级理论和阶级政治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本文通过探讨千分之一指标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提出“指标杀戮”(quotacide)这一概念,用以描述政治暴力史上一种此前未被学术界认识的大规模杀人类型。“指标杀戮”这一概念描述了一种以数字化的杀人方式来构想、规划、执行和衡量的政治暴力运行机制。这一合成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释与毛泽东式党国运作相关的若干重要问题,包括其作为意识形态、组织与政治的复杂体系,以及大规模暴力的道德责任问题。首先,它将这种杀人行为视为不只是反应性的——仿佛是形势所迫而做出的政策选择。相反,在更大程度上,这种杀人是一种主动的措施,是全国性计划中旨在进行量化人口清洗的一部分,理论上植根于毛泽东意识形态的形成阶段。本文所建立的这种跨越时间的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并非对孤立且有限资料的“字面解读”,似乎为了强行构建一种排除历史进程中其他因素的内在逻辑。相反,毛泽东基于量化的敌我阶级理论及其配套的政治策略,在其政治思想的关键阶段已在其著作中得到充分阐述,其中“千分之一”这一针对最危险敌对阶级的比例被清晰且反复地提出。这一数字后来从其官方认可的著作中悄然消失且未作任何解释,却作为指导原则重新出现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甚至在毛泽东影响下的北越土地改革中再次出现,而在这两个国家中这一数字都缺乏最基本的社会人口统计依据。这些事实恰恰说明,毛泽东意识形态中的这一核心观念即使缺乏任何经验证据和可验证的基础,仍然被近乎潜意识却又顽固地坚持着。第二,由于毛泽东是这一理论和策略的奠基者,量化的阶级政治和基于指标的政策渗透到了中共整个领导层。其他领导人——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大区、市级和省级层面——都接受了这些政策,并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和补充。相关证据非常丰富。刘少奇的作用尤为突出。邓小平和邓子恢提出的修改指标的建议,以及湖北等省委提出的政策建议并加以试验,都体现了中央以下领导人的积极参与。1951年夏季四个月的暂停期之后,一个新的量化敌对阶级概念——“社会基础”开始出现在中共文件中,用以证明继续进行暴力和镇压的正当性,这同样是中共领导层的集体成果。这一概念将“敌人”的范畴扩大到包括所有反革命分子及其潜在盟友(中农和中等资产阶级),总计略低于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其中包括公开反对政权的人。在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讲话中,周恩来总理提出一个反问:革命胜利后,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杀、关、管二百多万反革命分子?因为存在着“三四千万属于反革命阶级的人”。在这个总人口中镇压其中的极少数,“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83】在继续和加强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初期,罗瑞卿提出了一个五千万人的数字,作为这类阶级的人口总数。在这一数字中,曾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镇压(处决、判刑或管制)的那些人的家属共一千五百万人,仍然是潜在的最具报复性和危险性的分子。【84】第三,基于人口比例的指标式大规模杀人,与基于明确身份的大规模屠杀(以种族、民族、国籍、宗教等为依据)相比,听起来可能显得极其非理性且野蛮随意。这自然会让历史学家对决策者和执行者的伦理与心理状态提出质疑:中共领导人及其追随者如何能够为这种通过人口指标来构想和实施的大规模屠杀进行辩护?对于那些基层党干部,我们能否用“平庸之恶”(banality of evil)来作为一种有说服力的解释?然而吊诡的是,正是这种任意性的方法本身,使得这种看似荒谬的大规模杀人显得“理性”“合理”,甚至“有节制”,因而变得可以解释和可以接受。如果我们认为“平庸之恶”是对大规模屠杀中缺失的人性情感与犹豫的一种合理解释,那么在中国的这一案例中,它就必须置于量化政治暴力的具体语境中来理解。这是因为在党的最高层,千分之一这一数字对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不仅听起来是“最低限度”--因为革命毕竟是需要消灭一定数量敌人的,更重要的是,在原则上,这一指标还为杀人设定了一个“上限”,这一逻辑可以从毛泽东1920年代的文章中找到隐含的表述,在1950年代的讲话中也被他和其他领导人视为理所当然。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时,刘少奇在向公安干部解释时,对暴力的限度充满信心:“革命者是杀不绝的(意思是会有更多人参加革命),但反革命是可以杀绝的(意思是他们的数量是有限的);我们杀得越多,反革命就越少,最终把他们杀光。”【85】几十年后,为了消除因这种指标式杀人的暴露而引发的负面评价,中共党史学家辩称,这一指标限制了暴力,全国死亡率与指标相符。按照这一逻辑,按指标杀人实际上是一种有节制、甚至是仁慈的方法。【86】 越南劳动党的土地改革指示也隐含了这一辩护逻辑。对于许多原本对杀人犹豫不决的党国基层干部来说,指标进一步使他们对已被党的意识形态正当化的谋杀行为变得麻木,同时也使他们的任务变得比执行那些强制性却往往措辞模糊的命令更加机械和简单。按指标杀人从技术上减轻了他们个人的道德负担,将重点从根据证据来确定哪些人要被处决,转变为完成一个没有面孔、没有生命的数字。从这个意义上说,指标在最初可能被一些人视为压力,但后来却被他们带着解脱的心情接受,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现在只需要专注于完成上级分配或允许的数字即可。因此,指标也成了推责机制。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意识到,按数字杀人不仅是为了让完成上级的意图,还可以用来推进他们自己的议程。一方面,它节省了地方治理的行政和后勤资源,就像战时处决战俘可以节省军事资源一样。另一方面,由杀人所产生的恐怖气氛也有助于推动其他棘手任务的完成。随着时间推移,地方干部的狡黠权变和政治精明不断增长,几乎没有任何记录显示省级及以下党组织“浪费”了指标或控制数字。相反,他们甚至主动要求增加额外指标。杀人的实用价值显而易见,尤其对那些严重缺乏警卫、监狱、行政人员、粮食和药品等资源的地区的干部来说更是如此。1951年春季,过度拥挤的监狱中死亡人数和因流行病、营养不良、饥饿导致的病患数量急剧上升。六天内处决6000人的西南地区就以季节性流行病闻名,且由于刚刚被中共接管,当地党组织已经承担了其他紧迫任务,特别是征粮和维持地方秩序,负担极为沉重。因此,“指标杀戮”这一概念也有助于我们重新考察和重新解释中共党国的运作机制,特别是领导层、中央与各级下属之间的动态层级关系。这一机制及这种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国际学界研究“最终解决“方案时所阐述的“意图主义”(intentionalism)与“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之间的互动。“意图主义”者认为,纳粹早在建党初期形成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后来直接发展演变为种族灭绝的实践。而“功能主义”者则强调,虽然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已明确表达了将犹太人全面排除出德意志民族共同体的意图,但在希特勒后来甚至是战时的讲话和指示中,并没有说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功能主义者更强调(或至少同样强调),随着战争推进,大量犹太人口落入纳粹管辖之下,党卫军职能人员为了摆脱这一沉重负担,将屠杀视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实用手段。他们还认为,对于纳粹职能人员而言,从肉体上消灭犹太人也有助于解决被占领欧洲的其他社会经济问题。对于这些人来说,“最终解决”既是反犹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也是推动实际工作的有效手段。这些“职能人员”在大规模杀人的方法和技术上很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人在“最终解决”这一术语和政策于万湖会议(1942年1月)正式确定之前,就开始推动类似政策的实施。对于“最终解决方案”的研究,总体上已达成共识:两种理论都应被纳入纳粹体制大屠杀运作机制的历史解释之中。【87】借用这一对概念,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案例中,“意图主义”指的是中共长期以来以毛早期思想中即已成型的阶级分析理论为基础、此后在全国范围推行的政治议程,目标是通过消灭极“有限”比例的人口来净化社会。“功能主义”则强调杀人行为对党的职能人员实现地方议程的实用价值,即推动完成其他任务的有效手段。因此,1951年2月中旬召开的秘密政治局会议,对于镇反运动而言,其重要性堪比确定“最终解决”方案的万湖会议。总体而言,作为一个系统,党国在政治镇压问题上的运作,取决于中央意图与地方主动性之间的动态平衡,通过指标的分配、协商和最终达成来体现,两种逻辑在此过程中相互作用。致谢感谢中国和美国的众多朋友,他们与我分享了对这一主题的知识和见解,并在资料收集方面提供了大量帮助。我还要感谢美国国家人文中心的研究员资助,使我能够完成这篇文章。《中国历史学刊》的两位匿名审稿人帮助我突出文章重点并润色了全文,在此一并致谢。引用本文:程映虹(Cheng Y)(2024)。毛泽东时代中国的指标、阶级与政治暴力。《中国历史学刊》第8卷,49–72页。https://doi.org/10.1017/jch.2022.43本文注释:【1】尼古拉斯·罗斯(Nikolas Rose),“以数字治理:理解民主”(Governing by Numbers: Figuring out Democracy),《会计、组织与社会》(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第16卷第7期(1991年),第673–92页。【2】阿鲁纳布·戈什(Arunabh Ghosh),《让它算数:早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统计与治国术》(Making It Count: Statistics and Statecraft in the Early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20年)。© 作者,2023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3】例如,1951年春,毛泽东亲自指示上海、北京、天津三市分别处决三四百名反革命分子,以启动该运动;同时计划当年每个城市全年处决人数超过一千人。【4】中共领导层在发布文件和指示时,通常使用“中共中央”或简称为“中央”(字面意思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但实际上,这一称呼往往指做出政策决定的最高领导人或政治局。本文除非原始资料明确使用全称“中共中央委员会”,否则一律使用“中共中央”(中央)而非“党中央”。【5】简婷,《如何正确看待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反运动》,《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9期,第57–63页,特别是第62页;朱莉娅·C·斯特劳斯(Julia C. Strauss),“家长式恐怖:镇压反革命运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巩固,1950–1953”(Paternalist Terror: The Campaign to Suppress Counterrevolutionaries and Regime Consolid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950–1953),《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第44卷第1期(2002年),第80–105页,特别是第89页;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史学月刊》2006年第1期,第45–61页;冯客(Frank Dikötter),《解放的悲剧》(The Tragedy of Liberation)(伦敦:Bloomsbury,2013年),第100页。【6】《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公安部党组“关于全国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的请示报告”的指示及四个附件全文》,1955年7月15日。参见宋永毅主编,《中国五十年代政治运动数据库:从土地改革到公私合营(1949–1956)》(波士顿: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数据库技术支持由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服务中心提供)。该数据库最初于2014年出版,其在线版本不断更新新增材料,网址为 http://chinamovement.net/Default.aspx。本文此后简称“数据库”。【7】罗瑞卿,“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关于‘全国镇压反革命情况与当前斗争任务’的报告”,1951年5月10日。参见“数据库”。【8】区域局是1950年代初期介于中共中央与省级或主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党委之间的一级党组织。西南局负责四川、云南、贵州和西康省。【9】毛泽东,《毛泽东对镇反杀人比例的指示》,1951年4月20日。参见“数据库”。【10】毛泽东,《转发西南局关于镇反问题给川北区党委的指示的批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卷(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67页。【11】刘少奇,《在第二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50年10月18日。参见“数据库”。【12】 例如,西南局曾禁止将毛泽东批准该地区杀人比例提高到两千分之一的指示泄露给地委一级干部。《西南局对毛主席的杀人比例指示的几点注意》,1951年4月27日。参见“数据库”。【13】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毛泽东传(1949–1976)》(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1卷,第49–50页;《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16年),第388页。【14】代表性文章包括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以及《新中国巩固城市政权的最初尝试——以上海镇反运动为中心的历史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学报》36.9(2004年),第1–20页;黄钟,《第一次镇反运动研究》,《炎黄春秋》2014年第12期,第34–42页;李良玉,《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几个问题》,《南京晓庄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第100–15页;左慈,《试论镇反运动中的处决比例问题》,《二十一世纪》178(2020年),第55–69页。【15】毛泽东,《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1951年2月18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2卷,第126–30页。【16】左慈,《试论镇反》,第57页。【17】李良玉,《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几个问题》,第110页。【18】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第56页。【19】左慈,《试论镇反运动中的处决比例问题》,第55页。【20】斯特劳斯(Strauss),《家长式恐怖》,第90页。【21】冯客(Dikötter),《解放的悲剧》,第87页。【22】该表格将无产阶级细分为产业工人(二百万)、城市苦力(三百万)、农村无产阶级(二千万)和流氓无产阶级(二千万)。他们对革命的重要性分别被归类为:主要革命力量、次要革命力量、坚决革命力量和潜在革命力量。【23】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原始版本),《党的文献》1989年第1期,第40–44页。【24】毛泽东,《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载竹内実编《毛泽东集》(东京:北望社,1970–72年),www.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collect/01-032.htm,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0日。该文最初发表于《农民》1926年第1卷第1期。【25 】毛泽东,《国民党右派分离的原因及其对于革命前途的影响》,《毛泽东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卷,第26页。【26】沙鹤闻,《关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的最初版本》,《党的文献》1989年第1期,第45–46页。【27】林辉锋,《〈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校读》,《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2日;孟庆延,《毛泽东早期农村调查的历史社会学考察》,《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4期,http://cul.cssn.cn/shx/201902/t20190212_4824298_15.shtml,访问日期:2022年7月12日。【28】毛泽东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所依据的数据,仅来自长沙(湖南省会)地区。【29】1930年,毛泽东发表了《寻乌调查》(江西省一个县城所在地的调查),其中对“大地主”给出了“千分之四点五”的估算。这一数字大约是他1926年第一篇文章中同一群体数字的一半。毛泽东,《寻乌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1–181页,特别是第105页。【30】“反革命”作为一种可处罚的罪名最早确立于1934年的江西苏维埃共和国(毛泽东担任主席),当时共规定了29项可判处死刑的罪状。【31】刘少奇,《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卷,第595–97页。【32】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毛泽东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6卷,第72页。【33】《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人民日报》,1950年7月24日。【34】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第47页。【35】1950年10月8日联合国军越过三八线后,中共中央正式决定派兵入朝。【36】毛泽东,《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电报》,1951年1月17日。参见“数据库”。【37】杨奎松,《新中国巩固城市政权的最初尝试》,第47页。【38】毛泽东,《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策略问题的电报》,1950年12月19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卷(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09页。【39】《湖北省委报告》,1950年11月21日。参见“数据库”。【40】例如,西南局的报告将“过去杀人过多的历史经验以及害怕再次出现左倾偏向”视为导致“过于宽大、右倾偏向”的原因。《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工作情况和今后计划的报告》,1950年11月10日。参见“数据库”。关于“Scylla vs. Charybdis”(斯库拉与卡律布狄斯式的两难困境),参见斯特劳斯(Strauss),“家长式恐怖”,第91页。【41】杨奎松,《新中国巩固城市政权的最初尝试》,第4页。【42】《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委员会紧急会议报告》,1950年10月31日。参见“数据库”。【43】《湖北省委报告》,1950年11月21日。参见“数据库”。【44】黄钟,《第一次镇反运动研究》,第35页。【45】《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委员会紧急会议报告》。【46】毛泽东,《毛泽东关于镇反部署给上海市委的电报》,1951年1月21日。参见“数据库”。【47】《中共湖北省委继续执行镇压反革命的计划》,1951年2月15日。参见“数据库”。【48】毛泽东,《大城市应当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镇压反革命》,1951年2月25日。参见“数据库”。【49】毛泽东,《毛泽东转发黄敬关于天津镇反补充计划的批语》,1951年3月18日。参见“数据库”。【50】《云南省对镇压反革命之补充指示》,1951年4月29日。参见“数据库”。【51】该类别指的是后来脱离政治、退休或与中共合作的原国民党军官。中共在1947年10月1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曾承诺不对他们进行惩罚。然而在镇压反革命运动期间,许多人仍受到惩处,其中被处决的38名前国民党将军只是这类镇压的冰山一角。所有受害者均在1980年代获得平反。【52】《福建公安厅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报告》,1951年3月18日。参见“数据库”。【53】《西南公安部关于各地在将杀人权收归前不准赶紧杀人的指示》,1951年4月27日。参见“数据库”。【54】《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1951年5月7日。参见“数据库”。【55】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第57页。【56】罗瑞卿,《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总结(要点)》,1951年5月14日。参见“数据库”。【57】刘少奇,《在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51年5月18日。参见“数据库”。【58】彭真,《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讲话》,1951年5月18日。参见“数据库”。【59】陈一新,《在湖北全省第二次县公安局长会议上的报告》,1952年11月16日。参见“数据库”。【60】彭真,《在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讲话》。【61】后来,这一类别被推广到普通刑事案件中,并一直沿用至今,几乎所有死缓犯在两年后均被减刑为较轻的刑罚。【62】《中共中央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分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指示》。该指示由毛泽东起草。www.ce.cn/xwzx/gnsz/szyw/200705/25/t20070525_11494038.shtml,访问日期:2022年7月12日。【63】李慎明,《对毛泽东几个误解的澄清》,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3/1218/c85037-23878430-2.html,访问日期:2020年7月20日。【64】《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外层”“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1951年5月21日。参见“数据库”。【65】《中共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1955年8月25日。参见“数据库”。【66】黄钟,《第一次镇反运动研究》,第38页。【67】罗瑞卿,《在各省、市委五人小组负责人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56年7月5日。参见“数据库”。【68】《中共中央十人小组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总结报告》,1960年7月1日。参见“数据库”。【69】《中共中央关于在报刊上进行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宣传应注意的事项通知》,1955年8月。参见“数据库”。【70】《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公安部党组“关于全国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的请示报告的指示及四个附件全文”》,1955年7月15日。参见“数据库”。【71】《中共北京市委关于1955年镇压反革命情况向中央的报告》,1955年12月31日。参见“数据库”。【72】毛泽东,《事情正在起变化》,1957年5月15日,《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5卷,第424页。【73】朱正,《1957年的夏季》(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02–203页;叶永烈,《历史悲歌:反右派内幕》(香港:天地出版社,1995年),第2页。【74】在一些单位,由于人们在公开场合极度谨慎,避免谈论政治,会议不得不专门讨论谁该被划为“右派”。有时,上厕所的人会被同事投票选出来凑数;在另一些情况下,有人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是右派,以帮助单位完成指标。【75】布拉德利·A·麦克莱恩(Bradley A. MacLean)和H.E. 小米勒(H.E. Miller Jr.),“田纳西州的死刑彩票”(Tennessee’s Death Penalty Lottery),《田纳西州法律与政策杂志》第13卷(2018年),第85–181页。【76】保罗·R·格雷戈里(Paul R. Gregory),《指标恐怖:从列宁到斯大林的国家安全(档案研究)》(Terror by Quota: State Security from Lenin to Stalin (An Archival Study))(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09年),尤其是第6章。【77】越南劳动党政治局1953年5月4日《关于群众动员中若干特殊问题的指示on Some Special Issues regarding Mass Mobilization》,《越南研究杂志Journal of Vietnamese Studies》第5卷第2期(2010年),第243页。【78】关于中国对这些运动影响的详细越南视角研究,参见 Kim N.B. Ninh, A World Transformed: The Politics of Culture in Revolutionary Vietnam, 1945–1965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05),尤其是第4章和第5章。【79】Alex-Thai D. Vo, “Nguyễn Thị Năm and the Land Reform in North Vietnam, 1953,” Journal of Vietnamese Studies10.1 (2015): 20–24;杨奎松,《毛泽东与印度支那战争》,载李丹慧主编《中国与印度支那战争》(香港:天地图书公司,2000年),第22–55页,特别是第38–39页。【80】1954年10月,刘少奇在评论中国驻越南大使转给他的一份越南劳动党文件时指出:“中国顾问应逐步撤离,以便让越南同志独立领导本国的土地改革。”参见刘少奇,《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6卷(1954年)(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423页。【81】越南劳动党的整风政策引起了中共的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曾召见越南驻华大使黄文欢,询问中国顾问是否因这些错误而受到指责。参见黄文欢,《沧海一粟:黄文欢革命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第285页。周恩来还在1956年11月及时访问河内,并对越南劳动党领导人表示:“犯错误是难免的,但土地改革不能完全否定。”这一立场与中共对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评估相似。参见李连庆,《大外交家周恩来》(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7年),第4卷,第138–139页。【82】这是许多历史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埃德温·E·莫伊斯的《中国的土地改革与北越的土地改革:在村庄层面巩固革命》(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83年)是冷战时期越南史学中一部有影响力的著作。莫伊斯在2014年为该书在线版添加的勘误说明中,根据冷战后新发现的资料,将土地改革死亡人数估算从书中原来的约5000人修正为1万人(当时北越人口最多约1500万)。但其他越南历史学家认为,高达1.5万人的估算也很有可能。莫伊斯对自己的错误解释如下(强调为原文所有):“现在看来,我在一个问题上严重错了:中国影响的问题。我曾论证……那些认为中国顾问推动越南犯下错误土地改革政策的说法一定是错的,因为中国土地改革的记录清楚表明,中国人在土地改革早期(至1948年初)犯过这类错误后,已经认识到那是错误,并在土地改革的主要阶段(1950年以后)没有重复这些错误。这一逻辑对我来说仍然成立,但结论似乎是错误的。中国顾问确实推动越南犯下了中国自己在土地改革最近几年中没有犯过的错误。我至今仍不清楚为什么。”参见 http://edmoise.sites.clemson.edu/landbook.html,访问日期:2022年5月1日。如果莫伊斯以及其他越南历史学家当时知道,除了土地改革的方针和政策之外,中国在向越南提供的建议中还包括镇压反革命运动以及作为运作原则的千分之一处决指标,那么这一谜团就不存在了。【85】刘少奇,《在第二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50年10月18日。参见“数据库”。【86】简婷,《如何正确看待新中国成立之后镇反运动》。【87】关于这两种理论的简要介绍,参见理查德·贝塞尔(Richard Bessel),“功能主义者与意图主义者:二十年后的争论,或者功能主义和意图主义怎么了?”(Functionalists vs. Intentionalists: The Debate Twenty Years on or Whatever Happened to Functionalism and Intentionalism?),《德国研究评论》(German Studies Review)第26卷第1期(2003年),第15–20页。 This is a public epis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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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映虹 | “指标杀戮”:毛泽东时代的一种新型政治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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