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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026 episode artwork

Sep 22, 2021 51 min

俱舍論026

from pabongka Hosted by 定覺法師

俱舍論026 定覺法師 (續上日)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這個偈頌是討論究竟是根見還是識見。 一切有部分為根見家及識見家。根見家主張能見的是眼根,識見家主張能見的是眼識。這四句頌是破斥那些主張以識來見的見解。 之前的偈頌已經說明了五識相應的慧不能夠稱為見,原因是它沒有計度分別。那麼,問題便來了,如果不能計到分別的便不能稱為見,那麼眼根又怎能稱為見呢?原因是它亦沒有計度分別。五識相應的慧尚且不能稱為見,那你們主張的根見的眼根又怎麼能稱為見呢?眼根決定是色法,它又怎能計度分別?」 根見家認為,這是兩個不一樣的見,一個是計度分別,見解的見;另一個見是觀照明了,看見的見。 識見家問難:如果眼根本身就是能見,那麼,當眼識唔生起時,眼也應當能見。但實際上眼根沒有生識便不能見,這就是識見家問難。 對此,根見家認為,不是一切眼都能看的,眼根能看與否,完全取決於是否「同分」。「同分」的意思就是同類。例如,當五內色界中的眼根去取色境界時,眼識就起來了解這個色境界,這時,這個眼識就是眼根的「自識」。 所以當眼根取色時,就生起眼識,眼根去看這個色,眼識就會去分別這個塵境,根與彼自識等境界是同一個境界故,所以叫「同分」。 除了「同分」,還有「彼同分」。意思是「當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例如,當眼根生眼識,眼識生了解時,這個時候叫「同分」。而當下一刻眼根不看時,這時眼識也不會起現,眼根與眼識沒有同境界的意義,這叫「彼同分」。雖然沒有與其他的相等,可是它還是與自己相同,所以還是有「同分」,但又與「同分」不太一樣才這叫「彼同分」但它不是「非同分」。 所以,正在觀的那個眼、生起作用的眼是同分眼,根跟識合了,這個時候它當然時能看。非同分核根沒有跟識合起來,看東西當然看不了。這就是「眼見色同分」所講的內容,是描述根見家是如何堅持眼根才是能見。 根見家反問識見家,如果能依識是見,那麼,基於意識是精神的主體,眼識便應如意識一樣,可推想房內的種種,不受牆壁的障礙所影響才是,但我們現在正不斷地被牆壁等有對的色法障礙著,例如,我們不能見牆壁後的東西,所以事實上,眼識不能見被障的諸色,所以依識見中亦有不能見。 根見家:眼根本身是質礙有對的,所以有對眼不見被障之色法,而仍說他是有見,本身這說法是沒有過失的。 而這裡的「傳說」,是說明論主不信任的意思。上面所說各種辯論,只不過是有部宗自己傳說而已。 因為眼根是色法,有對的,有障礙的色是看不到的;而因為識是無對的,所以那便應當看到。 如果眼根看,眼根是有對,所以當然牆壁以外的東西就看不到,但因為識是無對的,它不是色法、亦不是極微所成的,那牆壁的礙便不應能構成礙,對牆壁外的東西該看到才對。那為什麼看不到?那就是說明不是識見,是眼根在看。這是根見家,以「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來回答。假使眼識能看,牆壁以外的、障住的東西理應都能看到。正因為不能看到,所以根見才合理。 「眼法界一分」,是決定見屬於何界。若依根見家,十八界中,唯眼根及法界中的一分是見。餘十六界及法界半,通名非見。 而眼根全分是見,心所之見則有八種,餘皆非見,所以凡稱為見,須具兩個定義,即觀照與分別。合乎其中一義就可名見。依此來看:眼根雖無分別而有觀照,八見雖無觀照而有分別,所以得名為見:餘十六界半,既無觀照之功,又無推度之能,所以不名為見。 識見家問:慧有五識所相應的,有意識所相應的,為什麼唯取意識相應慧為見非五識相應慧呢?根見家答:能名見的先決條件是:對於所緣的境界,要能審慮思察,繼而要能抉擇分別,五識俱生慧,無審慮分別的功用,所以不名為見。 五識俱生慧非見 從上所說看來,識見家似已無話可說,但他根據根見家「不能推度故」一因,而又產生這樣的問難說:如你根見家說,要具有分別的功能性方可名見,五識俱生慧因無推度的功能性,所以非見,那末,眼根也是沒有分別功能的,所以理應如五識俱生慧非見。 根見家答:要知見具三個定義:一、分別,二、觀照,三、明利。 雜心論說有四義:一、觀視,二、決定,三、堅受,四、深入。 就此論說,眼根雖沒有抉度的功能,但有觀照、明利的作用;就雜心說,眼根雖沒有決定、堅受的作用,但有觀視、深入的功能:所以眼根名見,是沒有如你所說過失! 「眼見色同分 」 這是解答識見家的另一難題。識見家問:假定真唯根見非識,那麼,當眼識不起時,根應仍能見諸境,為什麼眼識不生,根就不見呢?根見家答:你誤會了,·我說根見,不是如你所說的,而是同分說的,就是根識同時發生作用時,方有見用,並非一切時眼根都有見的功能! 「非彼能依識 」 識見家又責難說:眼根要與眼識和合方能有見,這豈不是更證明了能見色的是能依的眼識,非所依的眼根了嗎? 根見家答:不,根之所以需要與識和合,因根要有識的任持,而後根的勝用才能表現出來。如燒柴薪,有了柴薪去引火,火的勝用就表現出來,若見色用是識,這見色用,離眼根亦應可生色,但事實上,識只能長益俱生大種,合起殊勝根用,見種種色,所以非彼能依識是見。 「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 」 這是根見家反問識見家。若然能依識是見,那麽,眼識應如意識一樣,不受色法的障礙,可是事實上,被障的諸色,眼識不能見,所以能依之識非見。 識見家說:你的眼根不也是一樣嗎? 根見家說:不,眼根本身是障礙有對的,有對眼不見被障諸色,而仍說他有見,這是沒有過失的!傳說,是示論主不信任的意思。因為上面所說各種辯論,不過是有部一家傳說而已,站在識見家的立場,是不承認那樣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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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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