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世宏 | 駁張燦輝的〈為甚麼我不能「謙卑」〉一文  episode artwork

EPISODE · May 27, 2026 · 49 MIN

羅世宏 | 駁張燦輝的〈為甚麼我不能「謙卑」〉一文

from 波士頓書評 Boston Review of Books Podcast · host 之間書評In-Between Review

特別通知:5月30日本週六晚上8:00-10:00(美東時間)舉行 《Voices of Freedom: Reading Frederick Douglass with the Global Diaspora | 與波士頓書評一起閱讀道格拉斯》,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历史学程映虹教授将帶領討論。參加鏈接: https://meet.jit.si/ReadingDouglassWithBRB2026編者按:2026年5月14日《追光者 Pulse HK News》發表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前系主任張燦輝(現居台灣、中央研究院文哲所訪問學人)的專欄文章,標題為《橫流集|為甚麼我不能「謙卑」——回應龍應台的「白骨和平論」 (二之一)》和(二之二)。在文章中,張燦輝以「流亡哲學人」自稱,從香港經驗出發,主要批判龍應台前不久在東京演講提出的「白骨和平論」,同時他也提到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楊儒賓「禮讚1949」論述。對此,張燦輝教授質疑:在中共仍持續壓迫人民的背景下,知識分子是否能「禮讚」或「謙卑」。對於張燦輝教授的質疑,台灣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也陸續寫下反駁長文,文章前面部分已經在其個人社交平台上發佈,在完成全文之後,羅世宏教授授權波士頓書評首次全文刊發。就在本文刊發之際,張燦輝教授已經就羅世宏教授的批評文章前半部分做出回應,在《鏡報》發表《避秦、抗秦、迎秦──答羅世宏教授》,主要對羅世宏教授提出的「避秦者卻要別人抗秦」批評做出回應。波士頓書評歡迎更多相關討論文章。現居台灣的香港學者張燦輝這篇近兩萬字的長文(〈為甚麼我不能「謙卑」——回應龍應台的「白骨和平論」〉,以下簡稱「張文」),不容易反駁。他費盡苦心,動用了大量修辭技巧——「流亡哲學人」的道德身份、海德格的哲學語彙、茨威格與羅曼·羅蘭的歐洲知識人形象、周梓樂的死亡悲劇、國共內戰期間孟良崮的白骨、香港的淪陷、背叛書寫《野火集》的那個青年龍應台的七十多歲女作家龍應台——把這些全部匯入一篇近兩萬字、引注將近五十條的龐大批判文本。他的文筆有力,他的情感真實,他的憤怒有其根源。但是,他的真正意圖,不是公共論證,而是道德定罪。張文企圖完成的,是把龍應台釘在「險惡」與「欺騙」的恥辱柱上。張燦輝在文章開篇就宣告「龍應台比楊儒賓更險惡」,在結尾說「疲憊不是發表欺騙論述的藉口」。「險惡」與「欺騙」,是兩個需要嚴格論證才能成立的道德指控。而這篇文章,用了近兩萬字的修辭堆疊去製造這個印象,卻從未真正完成這個論證。這就是為什麼這篇文章不容易反駁——它的力量不在邏輯,而在堆疊。每一個意象、每一個歷史細節、每一個哲學引用,都在強化同一個感受:龍應台是危險的,她的論述是欺騙性的,她的影響力是有害的。面對這種立場先行、修辭技巧高超到了甚至有點「奸巧」的批判文章,我的代位反駁可能不一定能減輕張文對龍應台已然造成的侮辱與損害。然而,正因為如此,這篇文章還是需要或者更需要被認真反駁。一個用強大修辭包裹著事實錯誤與論證漏洞的文本,如果不被拆解,它製造的印象就會被當作事實流傳。以下,逐節指出張燦輝文章的事實錯誤、論證問題與雙重標準,讓讀者自行判斷。一、事實錯誤:不存在的「德國護照」在進入論證層面的批評之前,有一個事實錯誤必須先單獨處理,因為它不只是一個小細節的無心之誤,而是可查證而未查證、並且反覆在張文第七節、第十二節與腳注45的「實際惡意」(actual malice)。張燦輝在腳注45寫道:「龍應台一九八六年起移居歐洲,於瑞士、德國居住逾十年,曾任海德堡大學漢學系教授;其德國護照及歐洲生活紐帶為公開資料。」並在第七節正文中據此推論:「這個損失由誰來付?龍應台不會付,她有德國護照,有歐洲生活的另一個選項。這只能是台灣的兩千三百萬人去付,他們大多數沒有別的去處。」在修辭學上,這種批評技巧有一個明確的名字:境況式人身攻擊(circumstantial ad hominem)。 它的論理邏輯結構是:龍應台有退路,所以她的「和解」呼籲不可信。然而,這個「事實」,是完全錯誤的。龍應台曾在公開聲明中明確表示「一生只有一本中華民國護照」,從未申請過任何外國護照,並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這是有案可查的公開聲明,發生在2012年她出任文化部長引發國籍爭議之際。當時就已經在各方查證後獲得確認:雖然曾在德國、瑞士旅居超過十三年,在德國海德堡大學任漢學系研究員及講師,旅歐期間於台灣、中國大陸和歐洲報刊上發表大量作品,但她從未申請德國國籍,從未持有德國護照,持有的一直只有中華民國護照。這暴露了張文在論證上的三層問題。第一層:基本查核失職。 張文把「在德國居住超過十年」等同於「持有德國護照」,把「長期居留」等同於「取得國籍」,這是混淆了兩個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更嚴重的是,他把這個未經查核的推測,刻意地標注為「公開資料」,以「公開資料」之名賦予虛構事實以權威的確定性,似乎很難辯稱只是簡單的疏忽。第二層:論證基礎崩塌。 張文在第七節花了相當篇幅進行論證。這個「風險外部化」的批評(龍應台在安全位置說話、把風險留給台灣人),是他整篇文章「發言位置」論述的重要支柱。第三層:這個錯誤不只出現一次,而是被系統性地置入論述結構。 張燦輝在腳注45把「德國護照」標注為「公開資料」,又在第十二節正文裡再次列舉為龍應台「安全位置」的具體證據——他寫道:「她是一個從未失去過自由生活空間的台灣作家。她有德國護照、讀者、版稅、講演邀請、在《紐約時報》發表專欄的管道。她的論述產生於一個自由社會的安全位置。」在這個對比結構裡,「德國護照」是唯一代表「可以離開、有別的去處」的具體符號——護照在政治語境裡承載的,正是公民身份與危急時刻的出路選擇權。沒有了這個符號,他整個「她有退路、台灣人沒有退路」的論述就搖搖欲墜了。一篇引注將近五十條、自我定位為嚴謹批判的長文,竟然在如此容易查核的具體事實上出錯,這就讓讀者有充分理由對文章其他部分的說法提高警覺。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在被指出事實錯誤之後,張燦輝只在文章開頭處加上按語:「(筆者按:本文第七節提及龍應台擁有德國護照。這不是事實,是錯誤的。筆者對此表示遺憾和感謝評論者指正。)」輕描淡寫的「遺憾」二字,不知是對誰表達?至今也還欠龍應台一個實實在在的「道歉」。二、以「發言位置」取代論證張文的另一個問題是「發言位置」被用來代替論證。這是張文最根本的邏輯問題,而且在文章裡反覆出現。張文說:「我是一個流亡哲學人。我不是站在學術討論的位置與龍應台辯論,而是站在那些她論述所遮蔽的人……這就是我發言的位置。」(第一節末)他在第十二節又說:「一個從未失去過家園的人談『和平的代價』,與一個失去家園的人談『和平的真正代價』,這兩種談法的重量不一樣。」此一宣示,確實有其重量。但它也暗藏著一個嚴重的邏輯錯誤,而且剛好是張燦輝自己用來批判龍應台的那種錯誤:以發言位置的道德重量取代論證的嚴謹性。論證本身的有效性,不因論述者的身份而增減。這是亞里斯多德修辭學的基本命題:ethos可以增強說服力,但它不能替代logos。一個流亡者的論點,若論證嚴謹,自然有力;但若以「流亡」本身作為論點的最終依據,便是訴諸pathos而短於logos。更深的問題,是張燦輝在第十一節批評龍應台「以女性文化知識分子的身分獲得修辭豁免權」,說她的論述「不依賴嚴謹的論證,而依賴文學意象」,說她因此享有「其他男性學者無法獲得的道德豁免權」。不管這個怪異的批評能否成立,但它立刻撞上自己發出的迴旋鏢:張燦輝自己在第十二節,以「流亡哲學人」的身份,為自己的論述賦予一種超越論證的道德優先性。他批評龍應台以身份取代論證,自己也在以另一種身份取代論證。這種邏輯陷阱為 tu quoque(你也一樣):當批評者自己也同樣違反高舉的標準,整套批評的一致性就崩塌了。他批評龍應台的那把尺,也必須用來丈量自己。這裡有必要把這個問題再推進一層,因為它涉及一個比邏輯一致性更根本的倫理問題。張燦輝的「發言位置」論述,建立在「失去家園者比未曾失去家園者更有資格談代價」這個前提上。但他在第十二節說得清楚:他在2020年離開香港,先到英國再到台灣。他已經離開了那個被中共吞噬的地方,在台灣這個他要求其人民保持警惕、不容討論與努力尋找和解可能性,且應該勇敢承擔抵抗代價的地方,找到了新的生活位置與寫作據點。用他批評龍應台的那個邏輯框架來分析:他是一個已經離開「秦國」的人,卻要求別人抵抗「秦國」。他自己避的是香港之秦,而他要求挺身抗秦的,則是台灣的兩千三百萬人——其中大多數人,正是他自己說的「沒有別的去處」的那群人。他要求別人承擔的抵抗代價,但若兩岸戰爭真的發生,首當其衝的是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而不是他本人。「本身是避秦者,卻要別人抗秦」——這個倫理矛盾,與他對龍應台的指控,在結構上幾乎是完全等同的。他批評龍應台以安全位置發言、把風險留給台灣人;他自己以流亡者身份移居英國與台灣,把只能抵抗、且不容和解的未來代價留給台灣人。兩者的差別,不在於倫理結構,而在於修辭包裝:他義正辭嚴(但錯誤地)指控龍應台的安全位置是「有退路」,難道他自己沒有嗎?三、龍應台到底是要求「誰」謙卑?張燦輝的文章標題,有如抗議般的大聲宣告「我不能『謙卑』」,但問題是:到底誰要你「謙卑」了?我必須說,我想被他文章所引用的資深記者與主筆夏珍也會同意我這麼說:張燦輝的憤怒,其實大多是出於對龍應台演講和文章的嚴重誤讀。因為張燦輝理不直卻氣壯地在文章第四節裏這樣批評龍應台:「她說自己在向強者呼籲謙卑,但她的話只能傳到弱者那裏。在物理上,她是在跟弱者說話。」他寫道:「她的『謙卑』即使是衝着北京說的,北京也聽不到。她的話實際上抵達的耳朵,全部都在台灣。」這裏,你有沒有發現張文的論證邏輯很怪?張文的怪奇邏輯是這樣的:因為中共聽不到龍應台要它謙卑的呼籲,而實際聽到的只有台灣人,所以這樣就變成了龍應台在要求台灣人謙卑!!!這個論點太奇怪了,而且還是建立在三個可查核的事實誤判之上。容我囉唆地逐一指出如下:第一,那場東京大學駒場校區講座的聽眾,大部分是大陸出身的人,而非台灣人。張燦輝的整個「物理上只能抵達台灣讀者」的論點,部分建立在「東京演講的受眾是台灣人」或「讀到她在發表在台灣報刊上文章的只有台灣人」的這個隱含前提上。但事實是,那場講座坐滿五百多名華人聽眾,其中大部分是大陸出身的人。換句話說,龍應台的話在演講現場就已經直接抵達了大陸出身的受眾——張燦輝「論述只能抵達台灣人的耳朵」的物理斷言,在演講當晚就不成立了。第二,日本有近百萬大陸出身的華人,被完全忽略。張燦輝的論點隱含「在日本出版=讀者只有台灣人」的假設。但日本本身就有龐大的大陸出身華人社群,單在日本就有近百萬華人(不包括港、台)。《大江大海1949》全球唯一的簡體字版終於在日本出版,其首要觸及的讀者,正是這群在日本的大陸出身華人,而非台灣人。台灣人本來就生活在自由閱讀的環境裏,根本不需要繞道日本讀簡體字版。「在日本出版就等於只對台灣人說話」,是一個對閱讀社群地理分布的根本性誤判。第三個事實錯誤:日本出版社讀道社負責人張適之先生自承,在日本出版簡體字版的初衷明確是為了讓大陸讀者讀到,也認為大陸讀者更「應該」讀到這本書。封面更印著「簡體中文版,遲到了十七年」——這句話本身就是對大陸讀者說的,不是對台灣人說的。從演講現場到出版者身份到封面文案,每一個環節都指向同一個事實:這本書的目標受眾是大陸讀者,不是台灣人。無視於這些事實,張燦輝卻說「她的話實際上抵達的耳朵,全部都在台灣」——但這個「全部」,在龍應台演講的當下就是錯的。「她的聲音在大陸被封鎖」是事實,中共政權至今不允許《大江大海1949》在大陸境內公開發行也是事實。但「聲音被封鎖」與「聲音只能抵達台灣」是兩回事。張燦輝把前者偷換成後者。更關鍵的是,公共論述從來不需要直接抵達被批評對象才有效。張燦輝的論點隱含一個未加說明的前提:公共論述的效力,取決於能否直接抵達被批評的對象。但這個前提,與所有公共論述的實際運作邏輯完全相反。索忍尼辛在西方世界出版批判蘇聯的著作,克里姆林宮可能不一定有直接收到書,但他的批評從未因此被說成「只是在向西方讀者說話」。國際特赦組織發表報告批評北韓和中國人權狀況,在物理意義上平壤和北京無法直接聽到,也沒有人說這些報告因此就無效了。公共論述的路徑從來都是迂迴的:影響能夠閱讀的讀者,喚醒民智,傳播真相,透過外交、媒體、國際社會的連鎖反應形成壓力,間接影響被批評的政權。這是所有流亡作家、異議知識人、國際人權組織的基本運作邏輯。更重要的是:張燦輝自己就是這個邏輯的實踐者。他在台灣林口寫文章,引用網路寫手BirchTree 強調的「和平罪犯」一詞來批評中共,北京同樣聽不到,但他從未說自己的批評因此無效,也沒人會荒謬地指責他的批評對象就因此變成那些耳朵能直接聽到的台灣人了吧?換句話說,他對自己的論述適用一套邏輯,對龍應台的論述卻適用另一套邏輯,明顯是雙標了。再者,作為他文中所形容的「最強大的專政機器」,中共豈會始終對境外輿論、特別是龍應台要求強國「謙卑」的呼籲渾然不知?張燦輝在文章的其他地方,把中共定性為「人類歷史上最強大的專政機器」,說它「以法律、官僚、技術、宣傳的精密配合」對人民實施系統性壓迫與消滅。但在同一篇文章裏,他又說中共「聽不到」一個在東京大學對數百萬中國人演講、看不到她在《紐約時報》和《聯合報》、《天下雜誌》和《風傳媒》發表的專欄文章、在日本出版簡體字版禁書的知名作家對它說的話!中共是一個擁有全球龐大網路監控與情報蒐集體系,對境外媒體、境外異議人士、境外出版物進行監控的政權。張燦輝說這樣的政權「聽不到」龍應台在說甚麼,不只是事實錯誤,而且錯誤地把中共描繪成一個遲鈍麻木、對境外輿論渾然無知的政權。四、《野火集》作者的自我背叛?張燦輝在第十節指控,龍應台2026年的「白骨和平論」,背叛了1984年《野火集》的精神。他甚至虛構了一個「1984年的龍應台寫給2026年的龍應台」的假想文章,設想那篇文章的標題將會是:〈台灣人,你為什麼不生氣?——當有人要你向專政「謙卑」的時候〉。這個假想的標題,暴露了整節論證最根本的問題,而且這個問題比稻草人謬誤更嚴重。容我先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龍應台曾經在任何文章、任何演講、任何訪問裏,說過「台灣應該向專政謙卑」這句話了嗎?沒有。龍應台在東京大學演講現場,面對圍繞她的爭議,她的原話是:「我從來不認為也不認同談和平是天真浪漫、不知現實,和平所需要的縝密、嚴謹和力氣,遠勝於兵推。」她同時引用羅曼·羅蘭說:「一個國家值得捍衛的不只是主權和領土,還有它的思想。我也這樣認為。」這兩段原話,找不到任何「台灣應該向專政謙卑」的意思。龍應台的「白骨視角」,從頭到尾是一個反戰的人道主義立場——她呼籲的是「不要走向戰爭」、「不要讓人變成白骨」,她的對象是戰爭本身,不是台灣對中共的政治屈從。她從未說「台灣應該在政治上向北京低頭」,她從未說「台灣應該接受中共的統治」,她更從未說「台灣應該向專政謙卑」。但張燦輝的假想標題,把「向專政謙卑」這個命題,直接放進了「1984年的龍應台」的嘴巴裏——用來批判「2026年的龍應台」。這個操作的邏輯結構是:先把龍應台從未說過的話,塞進她的論述裏,再用這個虛構的命題宣告她背叛了自己。這不只是稻草人謬誤。這裏是把對手從未說過的話直接作為批評的前提。張燦輝的假想標題,已經把他自己對龍應台論述的錯誤詮釋,固化成一個看似出自「1984年龍應台」之口的道德判決與定罪,讓被刻意誤導的讀者接受「龍應台要台灣向專政謙卑」這個事實上完全不成立的命題。退一步說,即使接受張燦輝的詮釋框架,這節論證仍然有兩個額外的問題。第一,《野火集》的對象是台灣戒嚴體制下主動選擇沉默的公民,龍應台要求他們打破對威權的順從;2026年的龍應台呼籲「和解」,她的對象是兩岸決策者,特別是要求兩方中的的強者謙卑。這兩個命題的對象不同,怎麼就構成了「自我背叛」?這個疑問正是張燦輝需要論證、卻沒有真正論證的東西。然而張燦輝在文章結尾,還加上了他對龍應台最重的一個道德指控。他說,這是「一個寫過《野火集》的女作家,最終為焚毀野火的政權說話的諷刺」。這個指控,不只是沒有論證,而且可以用一個最簡單的常識問題來反駁:如果龍應台真的在為中共政權說話,那麼那個政權為甚麼從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禁止她入境中國大陸?為甚麼她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被列為禁書長達十七年,她的其他著作被下架?為甚麼中共海關至今仍把她的書定性為「涉嫌政治性有害書籍」予以查扣?張燦輝自己在文章裏引用了中共海關的禁書通知,引用了龍應台的《大江大海1949》在中國大陸被禁十七年的事實,引用了她無法在大陸發聲的現實——然後在同一篇文章的結尾,說她在「為焚毀野火的政權說話」。這些近乎詆毀的指控與污名,其實全是他自己製造出來的內在矛盾,也是整篇文章裏不待辯論就應該立即被公眾識破的。五、「白骨視角」有其侷限,但不是張說的那些這是張燦輝文章最核心、也最需要被精確反駁的部分。還請大家閱讀龍應台〈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的原文,把「六不管」放回它的原始脈絡,看看它究竟在說甚麼。第一層:被張燦輝略去的關鍵文字龍應台在「六不管」叩問之前,有一段至關重要的前置段落,張燦輝的文章完全沒有引用、也沒有處理:「一九四九年交戰的雙方士兵,其實是自己鄰村的少年。相互殘殺之後,這段血流成河的歷程,總是被權力政治界定。一方堅持是榮耀的殺戮,一方則蔑視為歷史的垃圾;蒼茫大地上那千萬白骨,被榮耀的,因為權力所需而被榮耀;被蔑視的,因為權力所不需而被蔑視。《大江大海》就在這持續的對峙所造成的價值虛無中寫成。」這段話,是理解「六不管」的鑰匙,也是張文通篇批評的致命盲點。龍應台在這裏說得一清二楚:蒼茫大地上的千萬白骨,被兩邊的政治權力各自操弄——中共那邊說是「榮耀的殺戮」,國民黨那邊說是「歷史的垃圾」。兩邊的政治敘事,都在用各自的政治需要來決定哪些白骨值得被哀悼、哪些不值得。《大江大海》是在這種「雙重政治操作所造成的價值虛無」中寫成的。在這個脈絡下,「六不管」的真正意義完全不同於張燦輝的詮釋。龍應台的「我不管」,不是「我取消道德判斷」,而是「我拒絕讓任何一邊的政治權力來壟斷對這些死亡的詮釋」。她的「不管」,是對中共「榮耀殺戮」敘事的拒絕,也是對國民黨「歷史垃圾」敘事的拒絕。這是一個對雙重政治操作的同時抵抗,而非道德虛無主義。第二層:「被時代踐踏的人」不等於「所有人」龍應台在東京大學駒場校區演講中,對「白骨視角」的定義是:「戰勝的白骨跟戰敗的白骨,都是白骨」,並說這個視角的核心是「生前為敵,死後同為白骨」。她的叩問原文是:太多、太多的不公平,六十年來,沒有一聲「對不起」。我不管你是哪一個戰場,我不管你是誰的國家,我不管你對誰效忠、對誰背叛,我不管你是勝利者還是失敗者,我不管你對正義或不正義怎麼詮釋,我可不可以說,所有被時代踐踏、污辱、傷害的人,都是我的兄弟、我的姊妹?」張燦輝的詮釋是:這六個「我不管」「聽起來是一種超越敵我的高貴情懷,但仔細追問下去就會發現:當你『都不管』的時候,你也就『都不問責』。一旦戰場的差別被取消,侵略者與被侵略者就沒有分別;效忠對象的差別被取消之後,保衛家園的士兵與屠殺平民的劊子手亦無從區分;對正義的詮釋若也可以被擱置,為自由而死者與為極權而戰者便淪為同一具白骨。」必須說,張文的這一段寫得極好,但關鍵落差在龍應台原文的最後一句:她說的是「所有被時代踐踏、污辱、傷害的人」——「受詞」是被踐踏者,不是踐踏者;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龍應台從未說「施害者的白骨與受害者的白骨道德責任相同」,她說的是「所有受害者都值得被哀悼」。張燦輝把這句話的受詞悄悄替換成「所有人」,再從「所有人都是兄弟」推導出「侵略者與受害者沒有分別」——但這個推論所需的前提,不在龍應台的原文裏,而在張燦輝自行「腦補」的偏頗詮釋裡。第三層:「六不管」:是拒絕政治篩選,不是取消道德判斷張燦輝把「我不管」的六個短句,詮釋為「以人道主義之名,行歷史虛無主義之實」。但放回原文的脈絡裏,這六個「我不管」的作用是:拒絕以戰場歸屬、國共政權效忠、成王勝寇立場、誰壟斷正義詮釋…等這些政治分類,來決定同屬白骨的受害者當中誰更有資格被哀悼,誰的死亡更有重量。換句話說,龍應台的「我不管你屬於哪一邊」,不是說「兩邊都一樣」,而是說「不論你屬於哪一邊,被時代踐踏的你都值得被哀悼」。這是一個排除政治篩選、擴大哀悼對象的姿態,而非一個取消道德差別的虛無主義宣言。她在同一篇文章裏明確批判,中共把這段歷史定性為「光榮的『解放戰爭』」是錯誤的。她並沒有說兩邊「都一樣」,她說的是不論政治上如何定性,所有被時代傷害的人都是她的兄弟姊妹。這兩個命題,可以同時成立,並不矛盾。六、死有輕於鴻毛,也有重於泰山在這裏,容我稍微離題地「插播」一下,為的是做一點延伸思考與討論。緣由是這樣的,就在發表「駁張燦輝的〈為甚麼我不能「謙卑」〉一文(非全文)之後,我收到一位電郵地址後綴域名是 ntu.edu.tw 的匿名讀者捎來訊息:「老師您好,因為臉書無法傳訊,很抱歉用這種方式打擾您。其實個人最想知道的是在白骨視角下該如何紀念 Maximilian Kolbe 或是 Sophie Scholl 這類的人,如果可能的話,希望老師能夠儘快寫到這部份或能稍微先透露一點想法。在下也覺得自己為此寄信打擾您十分厚顏無恥,還望老師能夠原諒我的魯莽。」我立即回了一封簡短的電郵:「不,千萬別這麼說。非常感謝你提供這兩個人格典範,我原先知道 Sophie Scholl,但現在才知道 Maximillan Kolbe。容我補課一下,後續我可能把他們放進文章裏討論,不過還需要一點時間。」初步想法是:白骨視角,能夠哀悼那些在歷史洪流中被淹沒、沒有選擇、沒有名字的無數死亡。但科爾伯與蕭爾之死的意義,在於它拒絕被化約,拒絕被遺忘,也不應/不會在「都是白骨」的平均化哀悼裏失去它在至暗時代發出的光亮。不過,我們不能要求每一個生活在極權陰影下的普通人,都必須成為科爾伯或蕭爾。在毛時代的中國,中國大陸也有類似這樣的人格典範,例如林昭、張志新。初步大概是這樣的方向,容我再想想。也歡迎隨時與我分享你的任何想法。現在,容我在這裏進一步分享我的想法。對「白骨視角」的批評與反批評之間,有一個問題確實值得單獨提出,不是為了攻擊任何人(龍應台或張燦輝或誰),而是為了在論辯之外,確立一個更高的道德視野。一九四一年七月,奧斯威辛集中營,黨衛軍在一次逃獄事件後,從囚犯中隨機點名十人,以飢餓與脫水處決,作為集體懲罰。波蘭天主教神父馬克西米連·科爾伯(Maximilian Kolbe)看見被點名的一個男人哭喊「我的妻子,我的孩子」,走出隊伍,對黨衛軍軍官說:「我願意代替他。」他被帶入餓死室,在那裏為垂死的獄友唱歌、祈禱,最後被殺害。那個他代替的男人,弗蘭西塞克·加傑夫尼切克(Franciszek Gajowniczek),活到了九十三歲,此後每一年都回到奧斯威辛紀念科爾伯。一九四三年二月,在慕尼黑大學,蘇菲·蕭爾(Sophie Scholl)與兄長漢斯在走廊上散發反納粹傳單。她知道後果。被捕後,在惡名昭彰的法官羅蘭·弗萊斯勒(Roland Freisler)的審判庭上,她說:「今天你們處決了我們,明天你們將站在被告席上。」四天後,她以斷頭台被處決,年僅二十一歲。這兩個死亡,在生物學上,與殺死他們的人的死亡沒有分別。骨骼的成分相同,腐化的過程相同。但在歷史與道德上,它們是截然不同的死亡。科爾伯的死,是一個選擇——他以自己的生命換取另一個陌生人回到妻兒身邊;蕭爾則是用她的死,對極權說「不」!司馬遷說:「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白骨視角,能夠哀悼所有戰爭受害者的「輕於鴻毛之死」——那些在歷史洪流中被淹沒、沒有選擇、沒有名字的無數死亡。這是它真實的人道力量,值得被尊重。但科爾伯與蕭爾的死,是泰山之死。它的重量,在於它拒絕被化約,拒絕被遺忘,拒絕在「都是白骨」的哀悼裏失去它獨特的光亮。因此,除了被哀悼,科爾伯與蕭爾尚且值得後人尊敬,因為他們在人類至暗時刻仍然選擇發出亮光,昇華為「重於泰山之死」。這樣的死亡,值得被單獨命名,值得被永遠銘記,值得在任何時代、任何語言裏被一次又一次地講述——因為它們告訴我們,在極權的鐵靴之下,人的道德尊嚴與犧牲精神仍然可以是最後的、也是最真實的抵抗。然而,我們沒有任何資格,要求每一個生活在極權陰影下的普通人,都必須成為科爾伯或蕭爾。殉道需要一種超乎常人的大愛與大勇,是極少數人在極少數時刻所能抵達的精神高度。那些在極權下選擇沉默的人、選擇逃離的人、選擇以各種方式活下去的人,有他們自己的恐懼、限制、與對家人的責任。他們的選擇,不是懦弱,是人性。站在安全的位置,要求別人為這個或那個國家、主義和領袖「壯烈犧牲」,是一種道德上的傲慢,也是對人性複雜處境的根本無知。我們崇敬科爾伯與蕭爾,是為了記住人類尊嚴可以達到的高貴境界;在此同時,我們不能要求任何在困境中掙扎求存的普通人當烈士。這兩件事,不是矛盾,而是同一種人道關懷的兩個面向。七、茨威格,應該不是張文說的那樣張燦輝說斯蒂芬·茨威格(Stefan Zweig)「不是反戰主義者。他到死都明白,納粹必須被擊敗,而擊敗納粹只能依靠戰爭。」這段關於茨威格的描述在歷史事實上是不正確的,甚至與茨威格一生所堅持的信念完全相反。他是和平主義者,甚至因為他拒絕公開呼籲用戰爭手段擊敗納粹而飽受批評壓力。張燦輝又說:「如果茨威格活在今天,他的位置不會在那些要求受害者「謙卑」的人之中 【按:在我前一篇系列文章裏,已指出張文誤讀龍應台,因為她並沒有要求受害者「謙卑」】。烏克蘭、被中共《國安法》碾壓的香港、堅持自由民主的台灣,這些才是他會選擇的一邊」。這些詮釋,其實過度地確定一個無法驗證的反事實命題(counter-factual claim)。茨威格在一九四二年二月在巴西以服藥過量的方式與妻子共同結束生命。他在遺書裏寫道,「這個時代完全超出了我的能力」,並說「我的精神故鄉歐洲已經自我毀滅」。這是他對抵抗的徹底絕望,而非對抵抗的堅定信仰。傳記作者George Prochnik在《The Impossible Exile》(2014)中,詳細描述了茨威格晚年的悲觀主義與疏離感。茨威格確實痛恨納粹,但他到死都無法確信抵抗能夠勝利,否則他不會在盟軍已經開始扭轉戰局的一九四二年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是,茨威格毫無疑問是一位和平主義者。他與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的友誼,正是建立在對一戰的共同反思、對民族主義戰爭的強烈厭惡上。他不是一個簡單的「抵抗者」,他是一個深刻但溫和的和平主義者,因此在面對極權時陷入了自身無法解脫的倫理困境。茨威格是偉大的作家,但說「茨威格若活在今天,絕不會如何如何……」,是一個以確定語氣說出的不可證偽的斷言,是假借已逝偉岸人物的名聲為自己的立場背書——張燦揮在這裏又巧妙地運用了一個修辭技巧,也就是修辭學上的「假借權威」(appeal to false authority),但八十多年前逝世的茨威格或許只能無語以對,因為他無法親自反駁張文武斷地賦予他的立場。八、關於「沒有方案」張文第七節提出的四個追問——(1)和解的對象是誰、(2)條件是什麼、(3)中共拒絕了怎麼辦、(4)代價由誰承擔——確實切中龍應台該場演講或單篇文章的弱點(但誰又能在一場演講或一篇文章裡無所不談呢?)。這四個追問確實重要,但在論證上各有其內在問題,整節也存在著一個作者自己或未覺察的根本矛盾。第一,張燦輝批評龍應台「沒有方案」,說她的論述「只能停留在白骨視角、兒子問起戰爭怎麼回答、德國戰爭墓地委員會的故事這種感性層次,因為一旦進入方案層面,她的整套論述就無處可逃」。這個批評有打中要害,但責求任何一位不掌握兩岸決策權力的人非有周全方案,否則不得妄議,是不是標準太苛了?況且,他自己的方案又是什麼?通讀他的這篇文章,他的立場宣示是清楚的——「不妥協」、「不向和平罪犯低頭」、「台灣不能走向香港的終點」。但「不妥協」是一個立場,不是一個方案。「抵抗」說明了方向,卻沒有說明步驟:抵抗的具體形式是什麼?軍事準備?外交結盟?經濟脫鉤?民主鞏固?抵抗代價誰來承擔?抵抗失敗時的退路是什麼?如果「沒有方案」是致命的論述弱點,這個標準對張燦輝自己同樣適用。他用來攻擊龍應台的那個標準,他自己也無法通過。在修辭學裡,這叫做「對稱攻擊的迴旋鏢」(boomerang of symmetric critique):你設定的判斷標準,必須先通過自我檢驗,否則批評的力道會反彈回來。第二,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張燦輝的整篇文章,對兩岸關係採取了一種極端武斷且預先封閉的立場——任何形式的和解想像或對話協商,都被他預先定性為危險的、欺騙性的、甚至是「險惡」的。他不允許兩岸之間存在任何對話、接觸、交流或為和平尋路的求索與想像空間。在他的論述世界裡,只有兩種人:清醒的抵抗者,和危險的「中共同路人」。任何試圖在這個二元對立之外尋找第三條路的人,都可能被他定性為「為和平罪犯【中共】說話」。這種武斷,本身就是一種思想與符號暴力。兩岸關係的未來,是一個極其複雜的政治問題,牽涉到無數的歷史糾葛、現實利益、戰略選擇與倫理考量。說「任何和解的努力都是危險的」,顯然是太過簡單粗暴。一個負責任的公共知識份子,可以對具體的和解方案提出嚴格的質疑,可以指出特定論述的盲點,但不應該把整個和解的可能性本身封閉起來,並把任何做這種努力的人一律污名化。更「奸巧」的是,張燦輝對這種污名化操作做了一個預先的免責聲明。他在第五節明確說:「龍應台不是中共的同路人。我絲毫不懷疑這一點。」這句話看似公允,實則是一種修辭手段。他在名義上否認了最嚴重的指控,卻在接下來的整篇文章裡,透過「險惡」、「欺騙」、「為焚毀野火的政權說話」、「要求受害者謙卑」等一系列累積性的道德指控與定罪,在讀者心中製造出幾乎等同於「中共同路人」的印象。先說「我不認為她是X」,再用兩萬字的修辭力量讓讀者感覺她就是X——這種論述策略,在修辭學上叫做「預先否認式污名化」(proleptic stigmatization)。它的效果,比直接指控更難被反駁,因為批評者一旦指出污名化,論述者可以說「我明明說了她不是中共同路人」。但那句免責聲明,改變不了兩萬字修辭所製造的整體印象。張燦輝進一步說龍應台的「沒有方案」是因為她「不能有方案」,理由是:「一旦她真的提出可操作的步驟,她的論述就會立刻暴露在具體質疑下」,所以她只能保持在感性層次、用「文學的免責權」迴避政治責任。但這個論斷的邏輯結構是:她的方案必然是站不住腳的,所以她不敢提方案,所以她沒有方案,所以她的論述不負責任。結論藏在第一個前提裡——「她的方案必然站不住腳」。這個前提,張燦輝從未論證,卻把它當作不證自明的事實。這是一個教科書式的循環論證(circular reasoning):用結論來支撐前提,再用前提來推導結論。一個更誠實的追問方式,是先問「龍應台有沒有在任何文章裡提出過接近方案的東西」(其實,龍應台是有提出過方案或方向的,例如「和平推」、「韌實力」…等),而不是預先宣判她「不能有方案」,再以此作為她「沒有方案」的解釋。第三個問題:追問三裡的香港類比,在這個節次裡就已經錯位。張燦輝在追問三說:「台灣展現謙卑的時候,中共讀到的是軟弱;台灣展現和解誠意的時候,中共讀到的是可以加壓。香港從一九八四年到二○二○年的歷史,就是這個邏輯的最殘酷證明。」香港的歷史確實是一個強烈的警示。但把香港放進這個脈絡,有一個在第七節本身就應該被指出的問題:香港式的「一國兩制」,不是台灣主動提出、也不會被動接受的「和解方案」,而是英國與中共之間的主權移交安排,香港人自始至終沒有談判地位,更沒有拒絕的機會。把「一個殖民地主權移交的悲劇」當作「台灣若選擇和解的後果」的證明,是把兩個結構完全不同的政治處境,強行套入同一個因果框架。這個類比的錯位,不是說台灣不需要警惕,而是說:以香港作為論據,必須先補完「兩者在談判起點、法律地位、主動性上的差異,為何不影響這個類比的有效性」這個論證環節。缺少這個環節,追問三的力道雖強,其邏輯基礎卻是借來的。這三個裂縫疊加在一起,構成一個值得正視的結論:第七節是全文最有攻擊性的一節,卻也是論證最鬆垮的一節。它的四個追問像四支箭,但其中一支(追問四,德國護照)射的是虛構的靶、一支(追問三,香港類比)借來的是未經論證的弓、一支(「不能有方案」)的弦是循環論證繞成的,只有追問一和追問二——和解的對象與條件——是真正立得住的實箭。但即使是這兩支實箭,仔細審視之下,也有各自的問題。關於追問一(和解的對象是誰):攻擊的是龍應台沒有說過的話。張燦輝預設「和解」必然意味著與中共政權進行具體的政治談判,然後問:談判對象是誰?這個問題看似犀利,卻建立在一個從未被論證的前提上:龍應台的反戰立場,等同於她在主張具體的政治和解方案。但龍應台在東京大學的演講中明確說:「我從來不認為也不認同談和平是天真浪漫、不知現實,和平所需要的縝密、嚴謹和力氣,遠勝於兵推。」她呼籲的是「不要走向戰爭」、「理性思考兩岸關係」,她從未說「台灣應該立即坐下來與中共談判統一條件」。一個人可以反對戰爭,而不必同時主張任何具體的政治和解框架——反戰立場與和談方案,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命題。張燦輝把前者直接推演成後者,這個推演缺少論證的橋梁。追問一攻擊的,是他自己建構的那個「龍應台版本」,不是龍應台真正說過的話。關於追問二(和解的條件是什麼):虛假的二分法。張燦輝列出的條件清單——放棄主權、承認九二共識、接受一國兩制、解散國軍、停止軍購——並非唯一可能的條件框架。他的隱含邏輯是:若非接受這些條件,「和解」就沒有任何具體內容;若接受這些條件,台灣的民主政體就立即終結。這個邏輯把所有可能的光譜,壓縮成「完全政治臣服」或「完全軍事對抗」兩個極端,中間的一切空間全部消失。但國際關係的實踐告訴我們,接觸的形式遠不止於此。軍事熱線、危機管控機制、人道主義合作、學術文化交流、漁業協議、環境合作——這些都是不涉及主權讓步的接觸形式,在敵對政治實體之間有大量先例。美蘇冷戰最激烈時期,兩國仍然維持外交渠道與核武危機管控機制;南北韓在軍事對峙狀態下,仍然有過開城工業區的經濟合作。張燦輝的條件清單,把「和解」的定義縮窄到只剩下政治投降,然後說投降是不可接受的——但這個定義本身,是他強加給龍應台的,不是龍應台自己設定的。關於影響讀者的雙重標準:最後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張燦輝批評龍應台影響台灣讀者走向「和解」,說這是危險的,可能讓台灣對中共的警惕降低,讓台灣社會對「和解」幻想擴張。這個批評的前提,是「透過公共論述影響讀者的政治判斷,是有後果的,必須為這個後果負責」。但這個前提對張燦輝自己同樣成立。他這篇兩萬字的文章,明確目的是影響台灣讀者走向「抵抗」,使台灣社會拒絕「和解」並保持警惕,甚至使讀者對任何試圖探索兩岸接觸可能性的人產生不信任。那麼,問題就來了:他(試圖)影響台灣讀者走向抵抗,為什麼就不危險?抵抗也有代價。錯誤的抵抗戰略,可能讓台灣付出不必要的犧牲。過度的對抗姿態,可能縮窄台灣的外交空間與兩岸協商機會,甚至加速衝突或戰爭的到來。更危險的是,把所有探索和平可能性的人都污名化為「險惡」或「欺騙」,可能使台灣社會喪失對複雜局勢進行細緻分析與靈活應變的能力。這些同樣是真實的風險。張燦輝憑什麼認為,他影響讀者的方向就一定是正確的、安全的、不需要被問責的?他對龍應台採取嚴厲批評標準,在他自己身上就完全豁免。這不是雙標,甚麼是雙標?九、「疲憊」與「欺騙」:兩個無法並存的判斷張燦輝在第十節寫道:「這是一個世代知識分子的疲憊。我能理解。我自己也年逾七十了,我懂得疲憊是甚麼。但是疲憊不是發表欺騙論述的藉口。」這段話包含三個需要分別審視的問題。第一,「欺騙」四個字從未被論證。 龍應台的論述可能是錯誤的、可能存在結構性的盲點——但「欺騙」意味著明知故意誤導。張燦輝自己在第五節說過:「論述的客觀後果不取決於論述者的主觀意圖。」但「欺騙」是一個主觀意圖詞,也就是論述者「明知」其論述有誤。張燦輝在這裡完全是自我矛盾:他一方面宣稱不追究意圖,另一方面卻用「欺騙」這個必須以意圖為前提的道德指控收尾。第二,「我自己也年逾七十」這句話,是另一種身份操作。 他提到自己的年齡,目的是說「我理解疲憊,但我沒有因疲憊而妥協」——這是一種隱性的道德對比:同樣七十幾歲,我仍然抵抗,你卻選擇妥協。但這個對比,預設了「抵抗」與「呼籲和解」在道德位階上的高下,而這個預設本身,正是他需要論證、卻一直以修辭代替論證的核心命題。他用自己的年齡來強化「我也有資格感到疲憊、卻沒有向疲憊妥協」這個形象,本質上仍然是以ethos替代logos的修辭策略運用。第三,這是全文「身份論證」模式最集中的段落。 他在這裡同時動用了三重身份:流亡哲學人、年逾七十的老人、仍然不妥協的人。三者疊加,構成一種對龍應台的隱性道德審判,但嚴謹論證卻付之闕如。十、女性文化知識分子有「道德豁免權」?張燦輝在第十一節說,龍應台以「母性同情」、「兒子視角」、「女性文化知識分子身分」獲得了一種「其他男性學者無法獲得的道德豁免權」,使她的論述「比楊儒賓更難被穿透」。他同時指出,許多批評者「會被預先指責為對一個七十多歲的女作家不夠尊重」,使批評者顧忌重重。但這個說法,張燦輝完全拿不出任何證據。他沒有舉出任何一個批評者曾經「被預先指責為對一個七十多歲的女作家不夠尊重」之具體案例。他沒有引用任何一篇批評龍應台的文章曾經被以這個理由攻擊。他沒有引用任何輿論數據或媒體報導,說明龍應台的性別與年齡確實在實踐上構成了批評的障礙。事實上,包括網友、許多寫手,以及張燦輝自己,全都在公開場合毫無障礙地批評了龍應台。請問:如果這個「道德豁免網」真的存在,為什麼沒有阻止任何一個人?張燦輝在這裡做的,是把一個他自己想像出來的修辭效果,當作已成立的社會事實來使用。「許多批評者會被預先指責」——哪些批評者?被誰指責?在什麼場合?這些問題,他一概沒有回答。在此同時,他又有點裝模作樣地說要「謹慎處理」,以免落入性別歧視的陷阱——但「我要謹慎」這個聲明,不能自動免除論證的責任。具體而論,這一節存在兩個根本問題,而且兩個問題疊加在一起,構成全文最明顯的雙標。龍應台之所以影響力大且批評者顧忌多,原因可能包括:她的文學聲望、四十年的讀者積累、她確實觸碰了許多人深切關心的議題、她的論述在形式上具有感染力。張燦輝把這一切歸因於「性別提供的修辭豁免」,卻沒有排除其他解釋。如果一位男性作家——比如余英時或陳映真——寫出相同性質的和平論述,是否也會有類似規模的讀者?這個反事實問題,張燦輝沒有追問。沒有這個比較基礎,「性別提供了修辭豁免權」的宣稱就是空洞的。這不只是性別歧視的問題,而是有論證缺乏一致性與邏輯難以自洽的雙重問題。十一、代結語張燦輝在文章結尾說龍應台「不會回應,也不需要回應」。這句話,不是中性的觀察,而是整個論述策略的最後一塊拼圖。一個人知道對方不會回應,仍然可以提出嚴謹的批評——這沒有問題。但一個人知道對方不會回應,就以此為掩護,用事實錯誤、未經論證的道德指控、稻草人化的詮釋,以及「預先否認式污名化」的修辭手段,對對方發動全面的誣蔑式攻擊——這就是另一回事了。龍應台不回應,不是因為她無從回應,而是她一貫的處世風格。但張燦輝顯然看準了這一點。在一場對方不會出現的法庭裡,任何指控都可以被提出,任何事實錯誤都不會被當場糾正,任何修辭操作都可以暢行無阻。這種論述,享有的不是公共辯論的尊嚴,而是單方面指控與定罪的暴力。真正有力量的批評,不需要依賴對方的沉默。它應該在對方可能反駁、可能出現、可能糾正事實的條件下,仍然站得住腳。以這個標準衡量,張燦輝的這篇文章,有若干論點確實有力,但其整體的論述策略,是把修辭的砲火對準一個他知道不會還擊的人,然後宣稱自己完成了一場嚴肅的知識批判。批評者也必須接受被批評。我想,這是在公共領域進行論辯應有的態度。因此,我也真誠期待且虛心接受任何人對本文的再商榷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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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 metadata supplied by the publisher feed · Published May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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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世宏 | 駁張燦輝的〈為甚麼我不能「謙卑」〉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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