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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吞噬“娜拉”的利维坦:女性主义与中国女性之路:《“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增订版自序 episode artwork

EPISODE · May 4, 2026 · 40 MIN

秦晖 | 吞噬“娜拉”的利维坦:女性主义与中国女性之路:《“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增订版自序

from 之間書評 In-Between Review Podcast · host 之間書評In-Between Review

编者按:今天成为热词的“西方文化霸权”、“后殖民语境”云云,这些说法如果还有意义的话,那也绝不像有些人(赛义德、霍米.巴巴、柄谷行人等)讲的那样,是什么西方向我们灌输了太多的自由、民主、人权、女权等所谓的“西方价值观”,而是——由于他们自己过于厌恶他们所说的“西方价值观”,而给我们宣传了太多的“西方问题”,他们的“社会批判”在他们那里也许不乏深刻,却从不指向、甚至还严重“遮蔽”了我们面临的真问题(其实很多也是他们自己曾经有过,但他们的先贤经过艰苦努力已经解决,而被他们的后人数典忘祖了的问题)。20多年前,我曾经把这种弊病称之为“问题殖民”,后来觉得人家并未强制我们,是我们自己食洋不化,于是改成了“问题误置”。但是现在看来,那些误置者还真是习于掉书袋,“言必称希腊”得厉害,所以“问题殖民”也不是不能讲。我是个自由主义者,也并不排斥社会主义(只反对“社会主义包装下的秦制”),但是“主义可以拿来,问题必须土产”,在女权问题上也是如此。 本文为日本读道社出版的秦晖《“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新版自序(购买点击链接),出版社和作者授权。 吞噬“娜拉”的利维坦:女性主义与中国女性之路 ——增订版自序 不许骂的禁书 我的这本书2025年2月在海外出版了简体中文初版,之所以在海外,原因不言自明。但是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它还是很快传到墙内,并在中国最著名的书评网站“豆瓣”和时政-文化论坛“知乎”上都引发了热议。有趣的是与我的其他著作不同,这本书在这两个平台上用一位朋友的说法是:“恶评如潮”。除了几篇成文的书评基本是正面评价外,跟帖中大都是许多来自中国“主旋律女权”和西方后现代女权阵营(两者在很多方面不同)的朋友一片口诛笔伐。 这些朋友其实绝大多数并未看过书——在国内读到这本书并不容易——有的仅仅听过我在新书介绍会上的一个演讲,很多人连演讲也不知道,“书都没读,看个简介就给0星了”。有的批评所指几乎与我书中内容截然相反——比如有人批评我把“女权”和“男权”对举,有挑起性别对立之嫌。其实本书主要论点恰恰就是强调中国女性权利缺失的根源在极权而非“男权”,书中批判“泛性对立”,还专门提到大陆中译者把feminism译成“女权主义”之不当。还有人说这个秦晖真是老冬烘,现在还在炒五四妇女解放的冷饭,就不能谈谈女性的现实吗?其实只要读过这个初版,都知道从第一页讲“铁链女”开始,全书主要篇幅恰恰就是谈现实的女性问题,五四论说只是个引子,而且是被当做反思对象的。倒是现在这个增订版添加了不少改革前的内容,因为当前迫害的源远流长也是我要追溯的——否则就是新闻报道而已,不能说是学术研究了。而近年从国外引进的西方“后现代女权视角”恰恰是对这些最严重的时弊极少提及、甚至根本不提的。 但我还是很高兴,在当今中国思想界万马齐喑、可以讨论的空间非常有限的状况下,这些批评仍然是我非常乐见的。思想者怕的就是对牛弹琴毫无回应,乐的则是真理越辩越明。何况在禁区遍地的当下,任何一点讨论的空隙都有可能越挤越大,延伸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所以我笑对朋友说:“恶评如潮”好啊,就怕波澜不惊呢。 但是没高兴几天,正当“豆瓣”、“知乎”对本书的批评热潮方兴未艾之际,不知何处一道禁令,这两个网站的《娜拉出走以后》讨论版面就全部被“404”了。这倒是有意思:发表或者宣传“禁书”被删可以理解,批判“禁书”难道不应该是当道乐见的吗?2020年疫情以来,在文网日密的墙内关于女权的书,包括引进的西方女权著述如果不是一枝独秀,也是大热门之一了,为什么这本书不但出不了,提都不能提,连骂这本书也不许?看来今天毕竟还是不同于文革时期了,对“大毒草”发动全民开展“大批判”的“自信”已消失无踪。如今最好是大家都闭目塞听,全当没这回事。 这倒使我觉得:这场讨论还真是太有必要了——于是就有了这个增订的新版。 “娜拉出走以后”与“革命以后” “娜拉出走以后“这个话题,在鲁迅以后到1949年前流行的答案是:妇女解放需要一场社会大革命才能真正实现。1949年这一革命终于完成,人们却发现了其越来越出乎预料的后果——正如本书所言,这类后果其实在1949年前的革命者控制区已经滥觞,但尚未全国化——于是出现了另一个方向的反思。无疑,这种反思中“娜拉出走以后”与“革命以后”其实是互为表里的。但是,人们认识到这一点有个过程。 改革初的1980年代,文革中的顾准遗文被发掘并成为重要的“新启蒙”文献,其中一篇的标题就是“娜拉走后怎样”,当即就轰动一时。顾准反思的正是革命后建立的体制,尤其是苏联式的政治专制。但他只是高度宏观地把“娜拉走后”作为“革命之后”的隐喻,并未具体讨论女性问题。 2011年,网络女作家那云千在网上发表小说《娜拉出走以后》,讲述了一个“民国新女性在追求独立过程中遭遇的职场歧视、经济困境与社会压力”的故事,实际上是对当年鲁迅的话题做了进一步的文学发挥,并加了些当代女权的词语。但它对顾准的反思并不接茬,也完全回避了革命后女性遭遇的问题。 直到2013年,中国现代史学者黄文治发表论文《“娜拉走后怎样”:妇女解放、婚姻自由及阶级革命》,才第一次把顾准的反思连接到了女性问题上。但是该文只涉及鄂豫皖苏维埃革命一个局部。大约在此前后,网上还流传有单世联的长文《在“革命”的名义之下:娜拉们的婚姻与生活》与袁凌的《无家可归的“娜拉”》等著述,也谈到了中国“革命”对妇女地位的负面影响。但是它们都还只是“历史”话题,而且基本上只限于情感与婚姻-家庭领域。 与此同时,改革时期中国的舆论场不时出现与女性有关的时政热点,从1980年代的“严打女流氓”、跨世纪的“拐卖妇女”到反思计划生育中的女性悲剧,尤其是2022年的“铁链女”事件不仅性质恶劣,而且同时与拐卖和计划生育两大时政相关,一时引起了海内外的高度关注。但是在时紧时松的言论空间下这些讨论很难深入,要么就事论事,要么就会扯到久远的“传统”去,并没有与“娜拉出走”联系起来。 “西方女权话语”的双重作用 而这似乎并不仅仅是中国国内的条件所限。因为从“娜拉出走”的五四时代直到当下,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女权叙事和解释模式一直都受西方引导。这种状况的好处是人的解放、个性解放这种“普世价值”,无论在自由主义还是社会主义角度上,都确实推动了中国人的思想解放和时代的进步——在这方面我是普世主义、人道主义者,而绝非“中国特殊论”、更非“反西化的中国文化本位论”者。但坏处则是我经常提醒的“问题误置”:束缚西方女性的羁绊,过去就极大不同于束缚中国女性的桎梏,现在更是不同于束缚中国女性的“铁链”。而哪怕同样需要解放的女性,她们面临的“问题”也可能截然不同。即便在中国,祥林嫂也不同于铁链女,更不用说中国的“祥林嫂”、“铁链女”都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娜拉”。鲁迅提出的“娜拉出走后怎样”之问,人们都说易卜生没有回答,其实与其说是没有回答,毋宁说是无需回答:北欧19世纪末的娜拉根本就无需面对祥林嫂的问题,更无需面对铁链女的问题。鲁迅其实应该问的是“祥林嫂出走后怎样”,而历史的答案则是:“祥林嫂”从“旧家庭”出走后可能既没有“回家”,也没有“堕落”,而是在毫无保护的状态下被极权支持(庇护)的强奸犯捕获,成了“铁链女”! 换句话说,真正的问题并非“娜拉出走后怎样”,而是“祥林嫂出走前怎样”——祥林嫂如何才能变成可以自由选择出走或留下的娜拉,而不至于被抓走变成铁链女?——甚至于即便她本人没被抓,她会不会因丈夫被抓走而变成家破人亡无家可出走的孟姜女?更有甚者,如果说孟姜女留在家里还不够“解放”,她会不会自己也被征发成“急赴河阳役”的石壕妪? 而这样的问题,西方的女权主义是不会为我们解答的。 应该说近几十年来,西方学界(含在西方工作、并以西方问题意识从事研究的华人学者)对中国女性问题和女性史的研究,无论在“中国学”角度、现当代史角度或“女性学”角度都十分活跃,并对中国知识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他们的成果百花齐放,启示和洞见良多。但在我看来局限也很大。这基本可以归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与中国的“主旋律女权叙事”基本重叠,即便对中国的其他方面甚有微词,对中国革命中的妇女解放还是赞口不绝。而对改革时期暴露出来的大量女性灾难,则往往被归之于“资本主义”在中国复辟后“革命成果的丧失”。但多亏了“社会主义国家女权主义在资本主义中国的遗产”,所以还不那么糟糕。至于对革命本身的保留,则主要认为它从女权主义角度讲还不够纯粹:妇女解放只是服务于阶级斗争,“没有单独的女性革命”。另一方面在更为宏观的理论层面,当代西方女权主义又极度关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对女性的伤害(这种伤害无疑存在),而对那种似乎来自相反方向的、即极端反父权、非资本主义力量对女性的伤害,却几乎无感。 其实如果从“西方女权主义语境”的问题意识看,她们的这些看法完全可以理解。典型的如密歇根大学的王政教授。据她自述,她自小在中国一帆风顺地成长,即便在文革时期也没感到什么不好。1985年到美国后仍然认为中国的妇女地位比美国高,可以“居高临下”俯视美国。但是接受了美国女权主义史的教育后,她在话语上忽然自卑起来,觉得原先在中国习惯的那套意识形态叙事太不时髦,便在学术上服膺了西方那一套理论范式和叙事风格,却没有改变她对中国女权遥遥领先的看法。实际上她的著作就是把中国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用西方女权主义的话语表达出来,而且取得很大成功。因为本来美国主流女权主义者用那套范式、用自己的“问题意识”看中国,感觉也是差不多的。其实,笔者也认为她说的不为无据: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如果不谈官民、城乡、工农、“红五类”与“黑五类”、“自来红”与“狗崽子”……的天壤之差,而按纯粹的女权主义视角只谈“男性”与“女性”,确实差别也不大——别说服劳役“男女平等”,甚至连服饰都是不分男女“一片蓝”。只是,如果不从废奴主义而只从女权主义角度看内战前美国南方黑奴,其中的女性与男性不也是很平等的吗?女性黑奴几乎个个都是五大三粗的“铁姑娘”——正如本书证明的:就参加劳动而言,黑奴中的男女平等比白人高太多了! 至于说“社会主义女权”的缺点,在西方女权视角下似乎就是讲“阶级”多了点,没有突出男性vs女性的矛盾,因而只把“妇女解放”从属于阶级斗争,未能出现“自主的女权革命”。这当然也是事实。不过在欧美民主社会,这似乎并不影响社会主义思潮推动女权进步——正如本书指出:尽管民主社会主义者在欧美并未实现公有制等设想,但西方近现代的女权进步,从女性投票权、婚恋生育堕胎自由直到消除职业限制性别歧视等等,主要都是他们在推动,而且取得了巨大成功。 但是在极权制度下,何止“妇女解放”只是工具,工人解放、农民解放难道就不是?女性诉求固然必须从属于党的领导,难道阶级的诉求就可以不从属?领导一切的党虽然整天把“阶级”挂在嘴边,但是工人不能有工会(官办的假工会不算),农民不能有农会,资本家也不能有商会,没有阶级组织哪有阶级的博弈?在那种无需阶级授权,我说“代表”谁就代表谁的体制下,我说你是什么阶级你就是什么“阶级”,你竟敢不愿“被代表”?那就是“阶级敌人”,严惩不贷。这“阶级代表”无异于皇帝宝座,这哪是什么“阶级斗争”,只是打着“阶级”旗号的皇权争夺好不好?说什么阶级斗争一定你死我活,历史上工会与商会谈判几乎都可以讨价还价达成妥协,流血概率极小(至少远比身份政治小),只有“天无二日”的皇权争夺才会流血成河积尸成山,不是吗? 所以说在这种“革命”中女性的问题只能居从属或工具地位,这是大实话,却也是毫无意义的话。女性问题是从属,阶级问题就不是?只有皇权的夺取与巩固唯此为大,其他问题哪个不是工具而已?最近王政教授提到了本书,她建议笔者看看她的大著中那些五四女权主义者是怎么说的。我感谢她,也很愿意拜读,并且也建议她看看本书中列举的五四以来中国女性受难的大量事实。 无疑,客观上“是什么”远比谁“说什么”重要。其实同样来自中国的王教授,这些事实我不相信她完全不知,只不过“西方女权”的问题意识使她选择回避就是了。尽管她口口声声把我称为“精英男性”,我并不觉得我们的分歧是性别引起的,因为同意她观点的男性和同意我观点的女性都比比皆是。我也不认为我们的分歧是“左右”之别,看看这本书就知道,我对西方社会主义者为他们那边的男女平等所做贡献评价绝不比她低。 其实尽管并不完全,但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的区别仅在于她的英文书面对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读者,而我的书,面对的是另一种“问题”场景下的本土读者而已。 更明显的例子是本书也有介绍的金一虹教授的“铁姑娘”研究,当年亲身做过“铁姑娘”的金教授其实讲了大量“负面”的真实故事:成为“铁姑娘”并非她们主动、也没有得到应有待遇、而且承受了很大的、有时是终身的伤害(当然,没有悲惨到我书中提到的“铁姑娘”自杀事例的程度,我以为她的描述是更普遍的,正如传统礼教下,乃至奴隶制下被逼死的女性也是极少数一样)。这幅图景与王政笔下的“铁姑娘”相去甚远,但金一虹却明显矛盾地仍然在“但书”形式下承认“铁姑娘”运动是女权提升的一大成就。此文发表于中国言论最宽松的那几年,我也不觉得她是囿于国内禁忌。那么为什么要这样写?看看标题下的注:“本文为中美学者合作‘20世纪中国妇女的劳动’课题的一部分, 课题主持人为(美国学者)贺萧(Gail Heshart)博士”,原来如此!无论如何,女性参加劳动就是好,而且越不受限制(越劳累?)越好,连联合国“性别平等指数”的统计不都是以此为标准吗?只是按这样的统计,最先进的应该就是奴隶制时代的美国南方黑人了。不过现在奴隶制早已消失160多年,研究性别平等的美国教授可以不考虑这种“问题”了。 但我们能不考虑吗?! “国族主义”,还是秦制2.0版 无疑,中国体制下的女性行为经常伴有高强度的“国家动员”,王政教授高度赞扬“社会主义國家女權主義”,肯定“国家权力奮力推進男女平等”,她认为在中国“女权主义是搭載著國族主義這輛車進入主流社會”的。事实上,女性摆脱父权束缚而成为现代国家的全权公民,的确是普世意义上女权落实的主要内容。我相信无论中西都应该朝这个方向走。然而我国女性真的从传统的臣民变成现代国家的全权公民了吗?如果摆脱父权后不是成为现代公民,而是像北齐文宣帝那样把“孟姜女”也抓去修长城,那也是“妇女解放”?人们可以从本书给出的大量事实中获取答案。这里还可以补充一个典型: 女权革命在中国,最有名的艺术象征莫过于曾经的“八个革命样板戏”之一《红色娘子军》。这部作品从中国第一批彩色电影到芭蕾舞剧都妇孺皆知,其主题歌词“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冤仇深”脍炙人口。这《红色娘子军》的生活原型是共产革命中琼崖红军的一支女子部队。现在知道当时在琼崖参加中共军队的女性,历经多年动员最后多达2300多人,她们中不少人确实是“反抗封建压迫”、“不满丈夫欺压”而响应动员投奔沙场的,这应该是典型的中国式“娜拉出走”了。但是这些“妇女解放”先锋在革命胜利后的结局如何?直到1986年,原琼崖纵队领导人在生命临终时才道出这个令他遗憾终身的内幕:中共接管琼崖后很快于1952年开展“反地方主义”运动,琼崖纵队因并非中共嫡系而被怀疑为“土匪”,男兵解除武装变为进深山服劳役的“林业师”,其2300名女兵被全部强行遣散,“赶回老家,分文不给”,连一纸复员证书都没有领到。她们很多人已“出走”多年,“无家可归,不少人流浪街头当乞丐”,甚至有40多人因走投无路先后自杀,10多名沦落为妓女。当西方女权学者津津乐道于中共把“旧社会”的妓女全部抓起来强制改造的巨大成功时,她们想到过革命女性又沦落风尘的这一幕吗? 除了事实外,理论上这种所谓的“国族主义女权”其实也有问题误置。“国族主义”(Nationalism, 又称民族主义)在西方起源于“民族国家建构”,而“民族国家”作为近代概念,不同于自古就有的抵抗外敌或帝国统一。民族国家本质上应该是公民国家,即便在西方17世纪前后它形成时还经历过一个“绝对主义君主制”阶段,但与“秦制”的不同就在于按马克思的话说,它是“市民与王权的(临时)联盟”,其历史合理性在于对内消除领主权(在没有秦制的欧洲,它是当时人权进步的首要障碍),对外排除罗马教廷的跨国神权(当时是欧洲思想解放的首要对象),从而为下一步“市民战胜王权”(其在欧洲的思想基础就是洛克、卢梭式的“王权坏,父权好”)铺平道路。 但令人深思的是:普世价值的实现并没有普世的路径,在早就大一统、内无领主制、外无罗马中世纪神权的近代中国,人权(包括女权)进步的首要障碍不就是皇权吗?此时复兴秦制,不是“市民与王权的联盟”而是王权消灭市民,甚至父权也铲除干净,只有王权独大永垂不朽,这还是所谓西方问题意识中的“国族主义”吗?搭载这辆车能否富国强兵倒不好说,但它能通向人权(包括作为人权重要部分的女权)吗? 也许我们不必讲那么多理论,就用最通俗的语言说吧,摆脱爹妈而投奔官府(不是西方娜拉那样追求自立),最好的结果就是也能混个官当(那也与“女权”无关),假如混不到——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混到,作为草民能指望官府比爹妈对你更好?这本书或可提一个供参考。 难以摆脱的“问题误置”:评“公共领域的父权” 问题误置不仅发生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而且发生在历史的不同时段。比如当代西方女权叙事中最大的敌人“父权”,原来人们理解为就是家庭或家族中的男性家长统治。后来发现当代西方女权叙事中的“父权”含义要广得多,通常理解的父亲对家人权力,只是“家内父权”,而社会上一切压迫,包括皇权专制在内,则都被归入“公共领域的父权”。据说如今所有流派的女性主义理论,都把“公共领域的父权”视为基本概念。感谢拨冗给拙著赐序的聂莉莉教授,她也对我提出了这个质疑。 而据英国女权思想家安吉拉. 塞尼(Angela Saini)的追溯,“公共父权”这一概念来自菲尔麦。其实“公共领域的父权”造成专制的说法,本来是一种源远流长的“君父一体”理论,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它曾经都是一种为专制皇权辩护的说词。中国自古就有“移孝作忠”之说,西方亦然。1680年,英国皇权理论家罗伯特. 菲尔麦发表了影响很大的《父权论》,认为国家犹如一个家庭,国王就是父亲,臣民就是子女,臣民必须服从国王,就像子女服从父亲一样。这个说法在后来宪政取代专制、民权推翻王权的历史变革中受到洛克、卢梭等启蒙大家的严厉批判,如本书提到,他们当时认为父权与王权根本是两回事,父权是“合乎自然”的,应该尊重;而王权则“最不自然”,应该推翻。无疑,这种说法对英法乃至欧美摆脱专制王权走向宪政民主的进程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在王权烟消云散两百年后,洛克、卢梭的主张就被抛弃了。如安吉拉. 塞尼所说,菲尔麦关于王权父权同构的解释在后来又有了强大的“吸引力”。很多激进女性学家如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等,都与菲尔麦一样,认为专制就是由家庭扩展到社会,父权就是“一切不平等的起源”。 当然在三百多年后的西方,王权已被彻底否定,“菲尔麦解释”的功能就被倒了过来:当年皇权卫道士是用父权的合理来推论王权的合理,而今天的西方已经没有人要匪夷所思地去捍卫王权,他们是反过来,用王权的不合理来追责父权的悖理。如此一来洛克、卢梭的主张自然不再时髦。而王权就是“公共领域的父权”之说,也就与时俱进而来。 确实,经过300年进步,今天我们的价值观已经超越卢梭,不会接受父权“合乎自然”之说了。父权(除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外)应该摆脱,是大家包括笔者都认可的。一些所谓的“大陆新儒家”主张人为地让已不存在的父权“复辟”,甚至主张以现行的国家权力推行这种复辟。这种主张说实在的,就是在古代的秦制中也没有实现过,更不用说盛行为皇上坑亲杀熟的现代极权了。 但是,价值观的超越不等于事实的否认。就事实判断而言,洛克、卢梭当年论证父权与王权是两回事,今天难道能够否认?即便就价值判断而言,父权与王权今天都已不合时宜,属于人权伸张过程中应该冲破的“共同体躯壳”(马克思语),但这并不等于两者是一回事。就像西方近代化过程中先后被冲破的领主权、王权与教权不是一回事——而且,古今中外没有一个民族,是可以同时冲破这一切而一劳永逸地跳到“现代”的。这就有了一个路径选择,即冲破这些“躯壳”的先后顺序、乃至冲破A时能否引B为暂时助力的问题。对于已经置身“现代”的人而言,把这些东西混为一谈并没有什么害处。但是仍处于前近代压力下的人们如果被“误置”了这种时髦观点,就很有可能对他们的路径选择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因此在“绝对主义”王权下的洛克、卢梭等启蒙者批驳菲尔麦、严格区分王权与父权,决不能简单被视为落后。事实上,晚于洛克、卢梭一个多世纪的马克思,尽管早已不像前两人那样同情父权,而且对“温情脉脉的小共同体”也持强烈的批判态度,但也仍然在事实层面严格区分“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即家长制)和“政治性的”共同体(专制国家)。其实指出父权与王权的区别并不困难:且不说无论中西,父权制的历史都与王权并不同步,在个体家庭仍然存在的今天,父母对子女仍有养育之恩,而子女有赡养回报父母的责任,即便不是作为美德而是作为契约,连激进女权主义者上野千鹤子似乎也是承认的。而君主完全相反,他们不仅没有“养育”臣民,反倒是靠纳税人臣民养活的。也不说家庭关系有天然的亲情,而草民与皇帝从未谋面,与皇权爪牙更是天然对立,尽管后者像菲尔麦一样自称“君父”、“父母官”,但“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这古谣说的就是皇帝(及其爪牙)与爹妈的不同啊。连古人都知道“虎毒不食子”,而“臣之于君,无骨肉之亲也”,今人反倒会把官府和爹妈看成一回事? 纵然就功能而言,王权、父权都有束缚自由、压抑个性的作用,自古王权在这方面当然也支持父权,而且中西皆然。但另一方面,正如中世纪王权与神权的不同一样,王权与父权(或者用我的说法:大共同体与小共同体)两者的矛盾与冲突也是一脉相承:从古儒“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到法家的“父之孝子,君之背臣”、“君父不并隆,隆君不隆父”,直到清末帝制派的“孝子太多,忠臣太少”和文革中的“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不都明摆着的嘛。 西方过去王权与神权的合作与冲突引人注目,但他们没有经历秦制,他们中世纪的传统是“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对“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的冲突不那么在乎,而现代已经没有王权,他们就更无所谓了。但我们也跟着他们无所谓,这不是典型的问题误置吗?即便西方,在中世纪以后,近代以前为时不长的“绝对主义”君主专制时代,洛克、卢梭也都强调王权比父权坏。如果他们那个时候就忠君反爹坑亲杀熟,西方能有近代化?到了现代,西方人已经无君可反,于是回到“菲尔麦解释”反其意而用之,揪住父权不放,把它说成万恶之源,据说过去王权就是跟它学坏的。其激进者甚至把父权扩大为“男权”,说天下就是男人给弄坏的。这在他们那里也算是其命维新,与时俱进,“不断革命”,其来有自,结果如何,且观后效。但我们两千多年从秦制到极权,反倒认识还不如古人,拿“菲尔麦解释”来否定洛克卢梭,那就不是反其意而用之,而是真像菲尔麦那样,至少在客观上起保皇之效了。至于在不谈皇权极权而只讲“公领域父权”的同时,又强调以“国家主义解放妇女”,那就更是忠君反爹比菲尔麦更甚,难怪把要“娜拉”解放成“铁链女”了。 权利与义务岂能倒置 而问题误置的核心,就是“权利-义务的倒置”。西方的社会批判者往往把他们那边争取的“权利”与这边被强加的“义务”混为一谈,从而产生惊人误解。其实看似相像的东西作为权利还是作为义务,意义往往截然相反。就如歌颂“劳动”,从权利角度讲“劳工神圣”,意味着他们拒绝强制以维护劳动者的自由和尊严,意味着劳动者可以维权博弈,追求有利于自己的短工时、高工资。但从义务角度讲“劳动光荣”,却意味着打工者不得讨价还价,必须“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先生产,后生活”、“活着干,死了算”、“小车不倒只管推”。当年包括奥斯维辛在内的德国所有集中营大门上都有的醒目横额“劳动使人解放”(Arbeit macht frei),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当代西方的激进女权思想,在把“劳动”视为权利而非义务方面走得更远——延伸到了“家务劳动”领域,这无疑是一大创新。上野千鹤子教授在中国影响巨大的一个典型观点,就是极度强调女性的家务维权,她痛斥现代家庭(自由婚恋的“资本主义”家庭,亦即类似易卜生描述的娜拉式家庭)是“爱的共同体”、女性是为爱而自愿操持家务的“神话”,强调女性做家务绝不是“劳动光荣”,而是受剥削被压迫,并大声疾呼女性起来抗争。尽管她并未给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她明确指出英国等地讨论颇多的“家务劳动工资化”是“不现实”的),但如果了解当代日本女性家务负担确实严重影响其职业发展这一现实,就会为她如此执着的劳动维权观念而感动。 然而奇怪的是,一旦涉及明目张胆禁止劳动者维权而主张“劳动义务制”的那些国家,一些“西方激进女权”论者马上放弃劳动权利立场,转而狂热地赞美起强制性的“劳动解放人”来——尽管比起自由婚恋家庭中女性为爱自愿做家务的“虚伪神话”,那些国家“劳动”的强制性更加赤裸裸——这是他(她)们自己的研究证明了的。以美国贺萧(Gail Hershatter)教授和她的一些学生(多数是华人)为代表的一个学派,对改革前中国的女性劳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从革命年代强制改造“不劳动的女二流子”,集体化时代劳动纪律约束下的女社员、到文革中强制动员下的“铁姑娘”。本书对此多有介绍。这些人不相信女性会“为了爱”而自愿干家务,却似乎相信她们“为解放全人类”而超负荷地做苦力是多么浪漫美好,尽管他们其实也不回避当时体制的强制性。尤其对于所谓“性产业”——对于被迫的、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卖淫”,如传统时代的青楼卖身和老鸨对妓女的人身控制,现代文明无疑是必须禁止的,无论女权主义还是一般的人道主义都不会有异议。但是对于个人自主的“性工作者”,今天的女权主义中就颇有争议,有人主张性工作合法化,支持“性工作者维权”,有人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女性物化”而应该反对。但是即便持后一立场者,在尊重人权的社会也极少有人主张滥用强制把她们抓起来“劳动改造”的。然而贺萧教授对中国1950年代的这种做法就颇为赞赏。确实,这种办法能够立竿见影地在社会表层消除娼妓,就像17世纪英国抓捕“盲流”(马克思抨击为“血腥立法”,而毛泽东大赞为“孥贫怠以绝消耗”)能有效消除流浪汉、对“低端人口”犁庭扫穴能一举消除“贫民窟”一样。但是这样做能持久吗?她的书也提到了改革开放后娼妓行业的大规模卷土重来,这就是她质疑的革命成果“今天还剩下什么”吧。然而,真正最可怕的性奴役却不是什么“性工作”,更不是卷土重来的问题,它恰恰就隐藏在“革命成果”中,我这样说有没有道理? 请读本书吧。 令人感叹的是:一种事情是权利还是义务意义相反,弄懂这个常识竟然如此之难:那边的女性争取(或维护)堕胎权,有人就对这边的女性有“堕胎义务”赞不绝口。那边的女性争取无行业限制的劳动权,有人就对这边的女性被无限制役使表示羡慕。那边的“娜拉”几经周折行使了出走的权利,有人就对这边把“围着锅台转”的女性一举赶出家门感到兴奋。那边的女性花了好长时间争取与男性平等的投票权,有人就对这边女性早就必须与男人一样鼓掌和山呼万岁(其实更早时还必须“平等地”向皇上磕头)赞叹不已。 ……其实这种倒置远不止在女性问题上。比如“五一节”,在那边本是劳动者维权的纪念日,过节为的是争取工时更短、报酬更高,到了这边却变成了鼓吹劳动义务制的宣传日,过节为的是动员“劳动竞赛”。比如那边在贫民已经拥有不可剥夺居住权的底线上批判“贫民窟”,是要求贫民有权在城里住得更好,到了这边却变成了驱逐“低端人口”,“不许贫民有窟”,而一帮不知就里的西方人看到不许贫民有窟的景观,就猛夸这里没有贫民,真是共同富裕的天堂啊…… 摆脱义务是争取权利的前提 东欧民主化后废除了“劳动义务制”,“一些女性选择不再工作,因为她们现在可以不工作了”,据莱布尼茨社会科学研究所调查,1989年以后,13个东欧国家的女性劳动参与率平均下降了20-25%,而同一时期,西欧国家的妇女劳动参与率却在上升。一些西方女权理论家据此认为民主化前极权体制下女性地位更高。他们似乎完全不理解在“劳动义务制”下和在劳动权利制下,女性地位与劳动参与率的关系大概率是相反的。正如本书指出:美国南北战争前南方黑人(黑奴)女性参加劳动的比例与男性完全平等,比白人女性高得多。这意味着黑奴女性拥有比白人自由女性更高的“女权”吗?奴隶制废除后黑人女性劳动参与率明显下降,这意味着她们应该怀念奴隶制下的“男女平等”? 有些西方激进女权论者乐于反美,对于美国人的“问题误置”,他们有着完全正确的敏感。例如对于美国以塔利班迫害妇女为理由发动阿富汗战争(按:其实美国开战的最初理由是“反恐”),他们抨击说:“如果西方女权主义者真的了解这些女性的需求,她们还会以性别平等和女性解放的名义为美国在阿富汗的战争辩护吗?她们以为阿富汗女性最想摆脱的是父权制,其实该国女性现在真正想要摆脱的是战争。”说得真好! 但有趣的是:一到美国之外,他们自己的问题误置就会变本加厉到违背基本事实和逻辑的程度。例如对中国的暴力计生,除了欢呼中国女性“可以”堕胎这种常见的乐观外,还有一种更奇葩的赞扬:“随着出生率下降,女儿受到家庭更多的照顾,家庭也更注重为她们的教育投资。中国是一个明显的例子。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适婚女性变得越来越少”,因此女性地位也越来越高!这真是令人无语。 其实稍有常识就应该知道,单纯生育率下降哪怕是因为一般性强制,也不会改变性比例。甚至“独女户可再生”这种看似有性偏向的政策,只要对“再生”不施加暴力干预,也不会影响性比例。所以“适婚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变得越来越少”只能意味着:长期强制一胎化已经导致了更严重的次生灾难,即溺女婴和选择性堕女胎的泛滥已造成性比例畸形。 难道这也是妇女地位的提高?且不说正是在那些年,适婚女性稀缺在许多地方导致疯狂的拐卖妇女,中国官方作协副主席就明言:不拐卖怎么解决光棍村问题?更不用说,即便是不带性偏向也不导致性比例异常的单纯生育率下降,如果是由强制造成,它本身就意味着暴力堕胎严重泛滥这种骇人听闻的女性灾难了。而这样的三重灾难并发,就因为西方女权主义还要面对堕胎权问题,在一些人眼里就被“误置”成了中国女性的福音! 摆脱“问题殖民” 本书初版十一个月以来,在引起讨论的同时,书中提到同类罪恶仍在继续发生,甚至有变本加厉之势。就在几天前,“山西女硕士被拐13年拐者无罪案”又引发热议: 拥有工学硕士学位的女性卜某2011年因精神病“走失”,被人“捡”到,几经“介绍”后被和顺县一偏僻山村中“瘸腿,单眼失明”的光棍张某“收留”(按:这几个词都是官府解释此案的用语),没领结婚证而在13年中生了一子一女两个孩子,据说还卖掉一个。期间张某不仅自己糟蹋,还放任同村其他二男人强奸该女硕士7次,有时就当着张的面,也从不报警。结果该女极其厌男且不认人,13年后她家人把她解救回家,老父想与女儿抱头痛哭,却被饱受摧残精神病加剧的女儿一把推开,并大骂“老色鬼”! 就这样,和顺县司法当局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到今年(2026)1月22日做出结论:“张某军与卜某某发生性关系并育有子女,主观上是为了和卜某某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因此不予起诉。媒体把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的基本逻辑归结为:“主观上为了组建家庭的强奸,不是犯罪”。 这是不是比4年前铁链女事件中的董某被判“家庭虐待”更加匪夷所思?!如果今天在“后现代女权视角”中,中国女性面临的问题还都仅仅是什么职场性骚扰、无偿做家务之类,像这样的罪恶还会伊于胡底啊! 其实,“问题误置”并不仅仅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女权乃至人权问题也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毫无疑问,这些年来中国在全球化中承接了世界很大一部分产业链,经济发展成就巨大。尽管有种种不公平,但人们,包括弱势的穷人和女性在内,物质生活都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正如杨贵妃锦衣玉食世人难及,却不意味着她拥有人权(包括所谓“生存权”)和女权一样,今天中国的人权和女权问题也不会仅仅因经济发展所消除。但处于经济发展潮头的部分都市白领女性生活环境已经与发达国家女性相当,她们对“后现代女权”产生共鸣是很自然的,也未必就是问题误置。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中国不久前的过去并不如此,现在的社会主体也未必如此。把“后现代女权”问题当成今天中国女权问题的全部,乃至中国问题的全部,甚至用后现代女权视角去解释中国的过去,那就是严重的问题误置了。所以我认为中国应该有“米兔”,但更应该有“天兔”,不仅我们要为此奋斗,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尤其是中国对全球化影响越来越大的时代“他们也(them too)”应该听到我们的声音。 这就是我要写这本书,并且初版后如今还要大幅度增订再版的动机。 我不相信“文化决定论,并不认为向往自由只是一种“西方文化”而中国文化就向往坐牢,当然也绝不认为只有娜拉才追求女权,而祥林嫂或铁链女就愿意恪守“礼教”。但是,为什么一些民族争取自由比较成功,另一些民族却六道轮回,似乎总是走不出“怪圈”?尤其是A民族存心向B民族学习,却总是“画虎不成反类犬”?我认为,这可能不是“文化基因”,即什么全民族的优根性或劣根性的问题(任何一个民族内都可能有优秀者和顽劣者,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应该是路径选择的问题(当然,还有机遇窗口的问题等等)。而很多导致南辕北辙的路径选择错误,都和“问题误置”有关。 今天成为热词的“西方文化霸权”、“后殖民语境”云云,这些说法如果还有意义的话,那也绝不像有些人(赛义德、霍米.巴巴、柄谷行人等)讲的那样,是什么西方向我们灌输了太多的自由、民主、人权、女权等所谓的“西方价值观”,而是——由于他们自己过于厌恶他们所说的“西方价值观”,而给我们宣传了太多的“西方问题”,他们的“社会批判”在他们那里也许不乏深刻,却从不指向、甚至还严重“遮蔽”了我们面临的真问题(其实很多也是他们自己曾经有过,但他们的先贤经过艰苦努力已经解决,而被他们的后人数典忘祖了的问题)。20多年前,我曾经把这种弊病称之为“问题殖民”,后来觉得人家并未强制我们,是我们自己食洋不化,于是改成了“问题误置”。但是现在看来,那些误置者还真是习于掉书袋,“言必称希腊”得厉害,所以“问题殖民”也不是不能讲。我是个自由主义者,也并不排斥社会主义(只反对“社会主义包装下的秦制”),但是“主义可以拿来,问题必须土产”,在女权问题上也是如此。 本书初版后得到了许多朋友的关注,其中也包括许多难得的批评。两位女性学者周晓教授和聂莉莉教授还拨冗赐序,尤为可贵的是序中还包括了许多商榷。我向来认为,纯粹应酬性的序跋和评论,商业上或许能促销,学理上其实意义不大。我自己给别人写序就喜欢借书言事,促进讨论。所以聂教授说能不能写不同看法,我说那真是求之不得!在此特予致谢。当然,本书的问世更离不开土屋昌明、中村达雄、Steven、金宾等先生和奥云女士等朋友在翻译、再版等方面的多方帮助,就一并在此感谢了。 This is a public epis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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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 metadata supplied by the publisher feed · Published May 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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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 吞噬“娜拉”的利维坦:女性主义与中国女性之路:《“娜拉出走以后”:中国女权的世纪反思》增订版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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