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 Mar 7, 2023 · 43 MIN
上帝十誡的信仰價值與生活運用-第八誡
from 成人信仰教育-胡志彊牧師+有影無聲文章分享-詹俊裕長老 · host 胡志彊牧師
北埔教會2017年『成人主日學課程』 2017-胡志彊牧師 第八誡 不可偷盜。(出埃及記20:15)-誠實、受託的操練 一、個人的財產若是經由合法的方式取得,就都是上帝所賜予的;所以我們必須尊重別人的財產,這也是尊重上帝的主權。 二、財產的取得: (1).繼承:來自父母長輩的遺產或贈與。 (2).合法的贈予:雖是不勞而獲,但是出於愛心的理由,故接受仍心安理得。 (3).憑自我勞力的代價:此勞務付出而有的報酬,得向上帝心存感謝,藉祂所賜的工作機會、腦力與體力及工作的果效得以維生。 (4).用不法方式取得:欺騙、偷盜得來的,是犯罪與不可寬恕的。 三、對於神的財產,我們應盡管家的責任,遵照神的旨意來支配和應用。我們沒有擁有權,只有使用權,藉由分享來回神的國與神的義的擴展。 四、用誠實的心去賺取錢財,要有職業與商業道德;勤儉是美德,但吝嗇與奢侈則是不聰明的作法。 五、我們基督徒應該認定我們是管家的職份,學習順服神尊重他的主權。主給予原則的最具體做法--僕人得著的不可埋起來,要好好的去經營,要正當的去運作,恩賜適當的運作,才可有正當的收益,這才是良善的忠心僕人,必蒙神所喜悅。(馬太福音25章管家的比喻) 胡牧師叮嚀的話 中國民間傳統稱偷書的人為『雅賊』,因為愛讀書沒錢買。稱小偷為『樑上君子』,因為貧窮只好落難為賊的緣故。在古代的以色列國內,人民對貧困者要盡力照顧,但依然不允許將他人的財務、金錢、牲畜偷竊佔為己有。因為這是不誠實且將自己的收獲建立在別人的損失當中,所以上帝的十誡明確禁止。 台灣的小偷從大搬家到偷汽車,小到偷反光鏡、排水溝蓋、公園鐵座椅…。有能力與聰明者,就是以經濟犯罪手法一次都是上億,數十億的偷竊;於是我們開始活在一個充滿偷、拐、搶、騙的扭曲社會之中。恭喜你中獎100萬元,請速劃撥15萬稅金到***戶頭,金光黨告訴你那個傻瓜身懷鉅款,不騙白不騙,邀你一同提出大量現金讓他看就可以得到10萬元…,因為你的心中產生貪念,想用『合理的偷竊』來得到別人的財物,所以騙子當然光明正大的偷騙你的錢,並笑你是貪心的大傻瓜。 上帝教導我們不要偷竊,或許你想我不會去動別人的財物。但若問到你是否有偷取上帝的錢時,你的反應為何呢?瑪拉基書4:8-10 上帝責備以色列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的奉獻上偷竊,沒有納該納之糧。今天我們依然要誠實的面對上帝的誡命,所以不可偷竊的誡命,不是單指有無偷竊人的財物,也是誠實地歸回屬神的財物,因為這是信仰也是蒙祝福的緣頭。求上帝讓我們認識祂的偉大與豐富,祂並不是貧窮的主人,而是要通過我們的捨得,來回應祂的教導,相信忠實奉獻與誠實的人,一生都將恩典滿滿。 最後提醒一件事,當我們應該禮拜、讀經、禱告、服事…時,我們卻將它挪移到我個人的事上,聰明的你,你認為這是否也偷取屬於上帝的那一部份呢?教會若俱備領5000銀子的恩賜,牧者與會友卻只願守成,僅作1000銀子的生意,他們是否也正在偷取上帝對他們的信任與交待?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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